单位名称 | 西安市新城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发挥医疗、生育保险工作职能,促进医疗、生育事业发展;承担全区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承担异地就医结算区级备案工作;负责区级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的协议管理等工作;负责区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登记审核,变更,缴费基数核定工作;负责区级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支付工作;负责医疗救助审批支付工作;负责保健对象及离休干部、残军、残青的医药费支付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晓妮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新城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56万元 | 3.52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新城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公益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因主要领导岗位调整,做过法人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局积极落实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现有参保企业7388家、机关事业单位178家,职工参保8.9万人、城乡居民参保18.05万人。2023年企业新立户1282家,其中网厅开户890家,开通网厅及经办人绑定1350人次,异地个人年限转入转出1257人,咨询及其他业务2万余次。审核职工医保零报病历245人,支付184余万元;审核居民零报939人,支付448余万元;审核居民医保慢性病27人次,支付9.6余万元;审核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26人,支付5.8余万元;支付生育津贴1494人,共计1644余万元;支付医疗救助452.20万元,救助1521人;支付500家医药机构统筹基金门诊费用共计4.99亿元,统筹基金挂账(住院、慢特病等)费用共计4.4亿元。合计拨付各类医疗费用9.67亿元。(一)打造标准化医保经办服务窗口,落实综合柜员制,提高服务水平。实施医保经办服务“综合柜员制”,确保医保业务实现“一窗办理”。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学习,结合全市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组织工作人员通过自学、交叉学习、案例分析、轮岗实操、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学精学透医保政策。区医保经办中心荣获“西安市医保经办系统比武竞赛优秀组织奖”,区经办中心干部王庆荣获“最佳风采奖”称号。(二)积极落实新增定点医药机构验收准入工作,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范围。截止目前新申请医药机构49家,上门“辅导”及实地验收49家,验收通过45家;新申请慢病定点零售药店54家,实地验收54家,符合开通条件的40家。我局按照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实现普通门诊跨省直接结算及门诊慢性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要求和安排,加大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力度,印制培训宣传资料20余万份,广泛宣传备案流程,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目前我区183家定点医疗机构中,已有162家开通异地就医结算服务;317家定点零售药店中,已有302家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结算服务,开通率为89%和95.3%,方便群众就医购药。(三)强化培训督导,落实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任务。我区西安市北方医院等7家机构作为西安市第二批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医疗机构,开展了DRG付费改革。于2022年12月起开始正式付费。2022年12月-2023年10月,7家医疗机构DRG共结算40506人次,结算金额:2.19亿元。为确保西安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任务稳步向前推进,3月28日,区医保局组织辖区开展住院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在西安马应龙肛肠医院召开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扩面暨业务培训会。6月14日,区医保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推进会,并邀请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进行DRG业务培训,持续推进DRG支付改革工作。根据市上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西安市华山中心医院等5家二级医疗机构、西安大华医院等2家一级医疗机构为第三批DRG支付方式改革医院。5月起,7家试点医疗机构进入模拟付费,自10月起,全部开始实际付费,第三批DRG试点机构10月结算1107人次结算金额417.69万元。(四)深入贯彻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工作,扎实推进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一是迅速组织、统一安排部署。先后召开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部署会和推进会,对全区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持续督导推进,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居民医保征缴专项工作群,分管区长群内指导工作;建立督导推进小组,区医保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督导推进九个街办的参保缴费工作。三是加强组织动员,充分动员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医保经办体系和两定医疗机构宣传主阵地作用,组织动员各街办及两定机构开展宣传活动。目前我区已缴费171153人,缴费完成95.2%。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持续开展“医保政策基层行”活动,提高医保政策知晓度。一是组织业务骨干赴街办、统计局、陕西万和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参保单位进行医保政策宣传,联合区人社局开展助就业活动进行现场宣传,截止目前共宣传20余次。二是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异地就医等医保政策宣传活动。区医保局在韩森寨小游园广场、华清学府城、红华商贸城举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医保政策集中宣传及联合义诊活动;上述活动被西安日报、西安发布、西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三是充分发挥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和两定机构的宣传前沿阵地作用,利用街办社区公示栏、工作群、两定机构官网、公众号、LED屏、咨询台、门诊大厅、结算窗口等开展异地就医等医保政策宣传,使医保政策贴近和惠及参保群众。(二)推动医保适老化经办服务建设,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加温馨优质的医保服务。向三级医保经办机构及两定机构印发《新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适老化”助医便民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开展“适老化”助医便民活动,在医保经办大厅、医疗保障服务站(室)、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老年人温馨服务窗口、配备适老化设备,实现老年人办事指引、帮办教办代办服务和上门服务。我局已完成第一批“新城区医疗保障适老化服务示范单位”验收、表彰授牌工作。三、存在问题未实现所有定点医药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主要原因一是个别诊所和零售药店因受位置影响,有异地结算需求的群众较少;二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为定点医药机构自愿申请;三是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异地就医资金由市医保中心统一结算,结算周期较长,机构的资金垫付压力较大,均影响了医药机构开通的积极性。四、改进措施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扎实开展“医保政策基层行”各项活动,继续发挥三级医保经办体系和两定机构的宣传前沿阵地作用,让异地就医等各项医保政策深入参保单位和每位参保群众的心中。建议市经办中心加快定点医药机构垫付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费用的结算速度,缩短结算周期。同时广泛动员未开通异地就医结算的两定机构积极递交开通申请,确保区内协议管理的两定机构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加强部门联动,确保职工医保应保尽保。积极与新城区市场监管局、税务局等部门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一方面掌握增量,督促新注册企业及时办理医保参保立户。通过区市场监管局审核窗口向新注册企业发放医保业务经办流程,提醒企业及时办理医保立户、员工参保等各项业务;将新注册企业信息与医保系统数据进行筛选比对,及时掌握未办理医保立户的新注册企业名单,催促办理参保立户;另一方面厘清存量,动态掌握纳税企业信息,提醒督促已办理注销企业及时办理医保销户,避免“僵尸户”出现;同时区医保局将与区市场监管局、区税务局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清查新增和存量企业医保缴纳情况,督促漏缴、欠缴企业缴纳职工医保。通过部门联动,形成企业注册至企业注销全过程职工医保缴纳监管和执法的工作体系。二是强化宣传,推动居民医保参保扩面。在总结、沿用今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还要做好:1、强化数据分析,加强工作指导。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方便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参保缴费,提升工作效率;通过数据比对分析,聚焦新生儿、困难群体等重点人群特点,开展针对性宣传,提升宣传质效。2、发挥宣传阵地作用,扩大覆盖范围。充分发挥三级经办体系和两定医药机构宣传阵地作用,组织动员街办、社区及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开展政策宣传,形成全民参保的浓厚氛围。3、丰富政策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通过医保政策基层行、医保小课堂系列视频等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宣传方法和话语,解读好医保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全民参保意识,全面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普及度。三是加强学习培训,优化管理,持续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一是加强三级经办机构、两定机构工作人员政策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服务意识、锤炼业务本领,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我市的医保惠民政策落实到医保经办服务全过程各方面。二是建立经办服务总结会和“问题本”制度。工作日总结业务办理过程出现的细节问题和服务态度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实现“日事日毕、日清日结”;落实工作人员“问题本”制度,建立问题台账,将工作人员每天记录的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和办理情况,在每周召开的总结会上与大家分享,共同探讨解决方案,确保处理各类疑难问题做到同一事项统一标准,帮助大家针对性破解难题,为办事群众提供更精准、更快捷的服务。三是持续推进“适老化”建设,将更多的三级经办机构和两定机构纳入“适老化”示范单位,形成全员敬老、爱老、助老的服务意识,以最大的耐心努力为老年群体提供贴心、便捷的医保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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