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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绿化和退耕还林(草)事务中心
渭南市绿化和退耕还林(草)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4 08:23
单位名称
渭南市绿化和退耕还林(草)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国土绿化与退耕还林(草)提供服务。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工作,指导编制相关规划;研究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实施方案等技术操作规程,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的管理实施,协助做好检查验收和政策兑现工作。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林业大厦1312室
法定代表人
冯光辉
开办资金
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全力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围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12大工程,深入推进城镇村庄、荒山荒沟、河流水系等区域绿化,完成营造林47.26万亩,全市林木覆盖率达到39.35%。累计建设生态科普教育场所26个,公园健身步道、滨河路自行车道等绿色慢道48.08公里,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4.92平方米。刊发创森宣传稿件34期,开展生态科普宣传和生态课堂,设置大型户外宣传牌11块,开展“五森”创建评选活动,对149个申报单位进行命名表彰,持续营造浓厚创建氛围。2.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严格按照退耕还林资金兑付程序,组织各工程县开展退耕还林资金兑付工作,2023年为退群众兑付资金1189.3万元。为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政策措施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退耕还林调查摸底,编制退耕还林提质增效实施方案。3.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妇联,组织市直部门、潼关县党政群机关干部、劳模代表、妇女代表、读者听众代表700余人,在潼关县北水关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栽植各类苗木2900余株。在清明节组织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免费向群众发放侧柏苗木34万余株。组织各地策划包装并实施“互联网+义务植树项目”12个。全市义务植树650余万株。4.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印发了《渭南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成立了渭南市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专班,组建了专家技术团队,定期开展古树健康状况诊断。指导编制了《仓颉手植柏“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和《仓颉庙古柏群“一群一策”保护方案》,开展仓颉手植柏保护复壮。白水县仓颉手植柏、千年古槐和白水仓颉庙古柏群分别被评为全国100株最美古树和100个最美古树群。二、社会效益情况1.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直接向退耕户兑付资金1189.3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9.6万亩,主要栽植花椒、柿子等经济林,目前大多数已经挂果,群众通过出售林产品增加收入。2.通过组织义务植树、开展生态科普宣传和生态课堂,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生态文明意识。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是古树名木保护资金不足;二是各项规章制度需要完善;三是宣传手段和方式需要提升。整改措施:一是策划包装古树名木保护项目,争取资金投入;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服务能力;三是丰富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组织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资金兑付工作,加强退耕还林管护工作,巩固退耕成效。2.对标《创森总体规划》要求,紧盯5方面24项指标,扎实推进12大工程和14大项目,完成创森营造林任务27.8万亩。加强创森主题宣传,完成创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创建成效评估工作,确保创森各项任务如期完成。3.加强古树日常养护和整体保护,开展濒危衰弱和生境受损的古树抢救复壮。指导白水县严格按照《仓颉手植柏“一树一策”保护方案》做好仓颉手植柏保护工作。完善古树名木管理信息库,完成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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