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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4 08:17
单位名称
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对青少年进行思想、科技、法制教育,培养“四有”新人。
住所
渭南市朝阳大街21号
法定代表人
白红娟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中共渭南市委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47万元
8.4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中、省关工委和市委办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学习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办国办〔2021〕46号文件和省委办省政府办〔2022〕11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办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分工方案》,同时印发《渭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组成及议事规则》,并召开了成员单位第一次联席会议。2.积极发挥“五老”优势,扎实开展“青少年党史学习月”“争做好家风传承人”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了“唱支山歌给党听”全省青少年“全家总动员”主题活动展演,获全省一等奖1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10个。认真组织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3.着力打造“渭南市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这一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平台。至年底,全市已有市级以上关心下一代教育基地30个,其中省级3个、国家级1个。4.积极实施五老关爱工程,倾心倾力倾情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引导“五老”通过结对帮教、照料寄宿、辅导学习、扶贫帮困、心理辅导、培训监护人等方式,关爱留守和孤残儿童;联系渭南市第二医院成立渭南市青少年视力保护关爱指导中心;积极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二、社会效益情况1.举办的“唱支山歌给党听”全省青少年“全家总动员”主题活动展演,不仅使参与的青少年受到教育,而且对渭南历史文化、地理标志、特产美食等也起到了广泛的宣传作用。2.青少年教育基地的打造,让我市红色文化历史资源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和利用,也为“五老”向青少年开展红色、法治、家风等各类教育打造了平台,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3.五老关爱工程的实施,切实帮助了更多留守、困境儿童,进一步优化了青少年成长环境,受到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赞扬。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存在问题:1.部分基层关工委力量薄弱;2.各类教育基地数量偏少,活动开展不丰富3.法治教育宣传工作开展相对较少。改进措施:1.推动机关关工委和中小企业关工委组织建设,逐步扩大覆盖面。同时抓好基层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实现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关工委组织建设全覆盖;2.持续加强爱国主义、传统文化、法治宣传、科普研学四类教育实践基地的培育,不断争取有更多的教育基地获得中省挂牌,举办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3.开展第六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和家长宣讲《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市关工中心将进一步抓好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分工方案》落地落实,重点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争做好家风传承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等主题教育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五好”关工委和“最美五老”,助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稳步前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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