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渭南市> 大荔县环境监测站

大荔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4-24 08:11
单位名称 大荔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监测及酸雨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等专项监测。
住所 大荔县洛滨大道西段
法定代表人 李明虎
开办资金 203.7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大荔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9.47万元 209.4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8月25日因人事变更,法人李荣变更为李明虎,规范使用印章、证书,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分局的坚强领导和市环境监测站的大力支持下,我站紧紧围绕《2023年渭南市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年度监测方案要求,强化监测质量管理,严格执行技术规范,积极开展各类环境质量监测、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测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各项监测任务圆满完成,为我县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现将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一)质量体系运行良好。制定印发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一系列质量体系文件,强化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环境监测绩效水平,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质量监督计划和2023年内审和质量评审工作计划,完成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查工作,查漏补缺,确保了监测数据的有效性、代表性、准确性,充分发挥好监测的基础作用。(二)仪器设备和实验室管理。强化监测设备的鉴定及维护管理,完善了仪器设备室、分析室、试剂室等管理制度,建立了仪器设备台账,每年定期对监测仪器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和核查,保证监测仪器设备准确、可靠、稳定。监测仪器设备做到先校验再使用,试剂做到分类管理,登记造册,保质保量安全使用。(三)常规监测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印发了《2023年大荔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2023年大荔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及时分解下达,较好完成了各项年度监测任务。一是强化水源地水质监测。坚持每季度对育红地下水及6个农村万人千吨地下水水质开展监督性监测,并对监测结果在县政府网站及时予以公示。二是加大北洛河水质监测力度。每月对北洛河4个断面及重点入河排污口水质开展常规监测,并安排专人负责关注掌握王谦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及时了解北洛河水质状况,为确保北洛河王谦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提供了重要支撑。三是积极做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设置降尘监测点位1个,畅家村环境质量点位1个。全年降尘采样、送样分析12次,畅家村环境空气质量统计上报4次。四是开展农村耕地土壤监督性监测。完成畅家村耕地土壤核查采样工作,对耕地3个点位10个监测项目进行取样分析,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五是积极做好噪声常规监测工作。每季度组织对城区网格噪声开展一次常规监测,按期完成了交通噪声、功能区噪声常规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六是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11家市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建立了有效的污染源监督性监测联动协调机制,全年共同参与污染源投诉监测8起,对城区污水处理厂等4家重点涉水企业每季度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七是完成农村小微水体监测工作。组织对官池西里村坑塘水面现场进行核查,完成环境监测总站下达的农村小微水体水质监测分析任务。(四)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一是制定了大荔县2023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整改实施方案,完成了2023年度大荔县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绩效自评估工作。二是参加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的全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考核,挥发酚、氟化物、总硬度、氨氮、化学需氧量5个项目能力分析全部通过省级考核。三是顺利通过资质认定复审、扩项、方法和授权签字人变更,取得了检验检测机构相应的资质认定证书,水(含大气降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等三类35项参数通过资质认定,完成了总磷和石油类等2个新增扩项,监测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五)环境统计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加大对企业的帮扶力度,深入一线对全县纳入环统的工业企业填报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填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顺利完成2023年度环统填报审核工作。(六)应急监测能力得到提升。组织人员参加了光大垃圾绿色环境城乡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定应急监测预案,开展环境空气质量应急监测,进一步提升了监测人员的应急监测能力。二、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按照《关于印发2023年渭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和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渭环通〔2023〕105号)的要求,顺利完成全年常规性监测工作任务,为县域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助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为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环境监测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但在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不利于监测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是监测设备不能满足环境监测工作需要,应急监测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缺乏。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和技术练兵,提高人员监测技术水平。二是加大监测设备投入,提高应急监测能力,更好的为辖区开展环境监测服务。四、下一步工作计划2024年,我站将进一步增强工作动力,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立足职责,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全面完成年度监测工作任务,实现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测绩效水平。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通过多种渠道,增加投入,逐步改善实验室环境条件,增加环境监测设备,在应急监测、实验用房、监测设备仪器等方面实现提档升级。强化监测质量管理,提高环境监测绩效水平,确保环境监测工作成果,为政府环境决策、环境管理及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二是强化履职担当,确保各项监测任务顺利完成。紧紧围绕年度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及监测方案,持续做好水、气、声等常规监测工作,为我县环境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加大对重点涉水涉气及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工作,严格按照监测计划和监测频次落实监测工作要求,并及时在监测信息管理平台上传监测结果。组织开展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确保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数据准确。三是加强技术培训,持续提升环境监测技术水平。对照质量体系文件,及时制定质量监督计划和内审、质量评审工作计划,强化监测数据质控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全面、准确。积极组织参加上岗证考核和2024年能力验证考核,并取得满意结果。加强监测人员业务培训学习,通过理论学习、现场操作、知识测试等形式提高人员业务素质,推动环境监测工作再上新台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232712054236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29年12月2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