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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3 17:10
单位名称 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廉政建设。办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通用项目的采购事宜,供应商的管理及建立供应商档案,采购项目售后服务协调工作。
住所 渭南市高新区青松街1号109室
法定代表人 张景仁
开办资金 7.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3万元 15.0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工作概况及各项指标完成情况2023年在管委会和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保障了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竞争。开展主要工作:1.全年完成政府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共41宗项目,采购预算资金8037.9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570.14万元,节约资金467.8万元,节约率5.82%。2.完成电子卖场采购订单22笔,交易金额49.47万元。完成“832”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交易额金额65.27万元。3.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及时处理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审核备案,认真解决单位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4.印发《渭南高新区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继续提高中小企业预留政策至2023年底、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降低供应商参与成本。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巩固脱贫成果、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引导预算单位预留采购份额,通过“832”销售平台,优先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全年完成采购交易额65.27万元。2.认真完成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依法依规做好政府采购管理,及时处理预算单位采购项目的审核备案,提供业务指导和政策引导。全年共完成各类政府采购项目41个,采购预算资金8037.94万元,实际采购资金7570.14万元,节约资金467.8万元,节约率5.82%。3.深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应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品目,入驻品牌和供应商不断增加。全年完成采购订单22笔,合同金额49.47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1.单位主体责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单位没有专设机构和采购专管员人员不固定,致使政策宣传不到位,业务能力难提高。凡事依靠外部力量,自身主体责任缺失。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不完整,临时采购预算较为普遍。2、整改措施:1.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需求管理原则,从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性出发,将外在规则内化为自觉行动,并将责任意识覆盖采购全过程,通过建立相互制衡、通力协作的内部分工体系,确保采购流程持续高效运转。2.在采购预算的执行过程中,应进行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除了采购预算的合规性监督,还要进行采购预算的有效性监督。监督政府采购资金预算是否科学合理,采购资金的运作是否高效,采购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组织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严格内部管理,加强政治及业务学习。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需求管理原则,从提高政府采购的规范性和绩效性出发,将外在规则内化为自觉行动,并将责任意识覆盖采购全过程,通过建立相互制衡、通力协作的内部分工体系,确保采购流程持续高效运转。2、加快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推广应用,不断丰富和完善“渭南高新区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上架品目,入驻品牌和供应商不断增加。参考2024年市局定点服务招标结果,丰富和完善定点服务内容,为我区预算单位提供便利的服务。3、加大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力度,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巩固脱贫成果、支持乡村振兴,确保按时完成预留份额采购工作,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振兴取得实效。4、着力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措施,将采购人落实政策功能的重点从交易环节前移到需求编制环节,督促采购人切实贯彻落实预留份额、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和资金在促进经济稳增长、惠民生等功能作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