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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3 14:35
单位名称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提供水土保持工作的服务。承担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服务工作;承担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承担水土保持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府谷县新区水利大楼四楼
法定代表人 李军
开办资金 1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府谷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4.68万元 59.44万元
网上名称 府谷县水土保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如下:(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技术审查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共受理水土保持方案53个,予以行政许可50个,不予行政许可3个。给与行政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中,报告书19个,报告表31个。(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达到全覆盖。2023年府谷县对96个项目开展了现场检查,下发监督检查意见书64份,下发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征费通知书24份。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项目4个,处罚金额110.598万元。(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我县积极开展项目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严格开展项目验收核查。为使验收工作合法开展,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要求建设单位验收时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报备时由县水保中心严把验收鉴定书、验收报告、水保监测总结报告质量关;同时要求验收不合格或未报备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验收报备后及时开展项目验收核查,重点核查验收材料、验收程序、措施落实和防治效果等内容。2023年自主验收报备项目43个,截至汇报之日,验收核查项目1个,未发现严重问题。(四)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已按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移交到税务局,县水利局负责缴费金额核定工作,项目建设单位凭征费通知单到税务大厅缴纳,或者通过非税收平台网上申报后线上缴纳。(五)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任务完成情况。2023年部级图斑下发85个(含风险图斑2个),现场排查认定后分割为95个。其中生产建设项目扰动48个,认定合规26个,认定违规违法22个,下达整改意见18份(其中5个图斑为一个项目,下了1份意见),立案查处并做出行政处罚项目3个。其中生产建设活动47个,认定现场无水土流失问题42个,存在水土流失问题5个,下达水土保持义务告知书5份。目前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确保2023.12.25日前完成销号工作。(六)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情况。我们对历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有关程序规定,持证执法,收集相关现场影像、文件资料等方面证据,形成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等调查资料,并及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水土保持违法行为通知书,督促违法项目业主限时整改。对一些违法行为较严重、未按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项目业主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我们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府谷县人民政府网对行政执法进行了公示,通过工程相机、执法记录仪等手段全过程记录执法过程。2023年府谷县立案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起,具体如下:2023年4月23日,立案对府谷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敏盖兔-石马川一级公路工程孤山镇野芦沟互通立交E匝道新设弃渣场未依法在弃渣前补充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并得到批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9.8万元。2023年9月5日,立案对府谷县能东煤矿矿井资源整合工程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煤矸石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31.203万元。立案对府谷县亿源煤矿有限公司矿井资源整合工程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煤矸石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49.638万元。立案对府谷县北峰能源有限公司新建20万吨/年煤矸石、煤泥深加工项目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煤矸石专门存放地以外区域倾倒煤矸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9.957万元。(七)生产建设项目信用监管情况。我们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全国第四批社会体系示范城市,对于所有涉及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的生产建设项目法人相关信息,在榆林市信用体系服务平台上开展“双公示”,做到全覆盖及时报送。9月份又根据市社会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文件精神,对今年以来的行政监督检查按照“五公示”的要求,补报了2022.4-9月的所有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八)生产建设活动监管情况。2023年3月水利厅对各县遥感监管中发现的非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进行了摸底统计。府谷县将地质灾害治理与土地复垦、矿区生态修复综合治理、村民自建房、乡村砂石路、城市环境整治、农村平地、家庭农场等生产建设活动纳入水土保持监管范围,我们启用了专门的“生产建设活动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对于遥感监管或日常巡回检查中发现的存在现场水土流失问题的生产建设活动进行义务告知、限期整改,涉及违法违规的严格查处。2023年共监管生产建设活动42处,存在水土流失问题5处,下达整改建议5份,限期2024年5月前完成整改(植物措施完善周期长)。(九)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其他情况。水保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我们首先是从加强自身法律意识,提高自身法律知识水平做起,我们积极参加水利部、黄委、水利厅及榆林市举办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53号令、水土保持法律实操、水土保持信息监管培训等培训学习,确保执法懂法。其次我们参考中省市做法和模板,印制了府谷县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工作指南、宣传图册,定制了水杯、U盘、毛巾、抽纸等宣传用品,拍摄了府谷县水土保持宣传专题片,确保宣传载体有保障。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截至2023年10月25日,府谷县2022年共征收补偿费32502.28万元,其中建设期1668.60万元、生产期30833.69万元。所征收补偿费全部通过税务系统划拨到各级财政,划拨到县财政的部分由县政府统一安排使用。三、存在的问题1、府谷县是个矿产资源富集县,加之地处晋陕蒙三省交会处,地形地貌破碎,生态环境脆弱,地方发展经济和保护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凸显,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执法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很高。2、因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的缘故,我们的执法队伍暂时无法补充新鲜血液,现有执法人员年龄偏大、知识更新慢、执法水平停滞不前、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眼高手低现象。四、改进措施1、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提高中心监督执法人员和图斑核查人员的业务工作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开始阶段。2、进一步深化“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扰动图斑核查处置工作,将已发生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及时处置,限期整改,督促违法行为人按时整改到位,将人为水土流失量减少到最小。五、下一步工作打算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县2024年打算在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中集中发力、破解难题。1、加强水土保持能力建设。努力提升现有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补充更新先进执法装备,加强信息化建设,确保水保监管、执法工作规范、有序、合法合规地开展。2、加强经常性监管工作,力争实现监督管理全覆盖,并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充分使用无人机测绘技术,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督促整改,将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3、持续完善和补充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V4.3系统、信用管理系统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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