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府谷县河道养护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河道安全提供保障服务。河道堤防养护巡查,监督管理。 | |
住所 | 府谷县新区水利大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小平 | |
开办资金 | 100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府谷县水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6万元 | 32.72万元 | |
网上名称 | 府谷县河道养护站.公益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今年以来,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水利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与帮助下,我站全体人员团结协作,认真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3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根据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我站于9月16日及时召开主题教育部署会,并制定了实施方案。为使主题教育走深走实,9月28日,我站支部又召开了主题教育推进会,王小平站长深刻解读了其思想内涵,要求领导干部通过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与宣讲辅导相结合,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思想内涵,学深悟透。二、做好汛前清障,确保河道安全渡汛在汛前依法组织开展清障联合监查工作,对影响河道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临时设施、采砂围堰等行洪障碍依法坚决彻底清除,其中:黄河府谷黑洞至高速引线段11.5公里滩地种植农作物,严重影响行洪安全,经排查,共种植花椒树234苗、葡萄树24苗、蓝莓2苗,樱桃2苗、杏树4苗,桃树9苗、枣树1苗、李子1苗、梨树1苗、果树11苗;围垦农田600余亩,搭建小房屋53间,我站会同县水利局于2023年2月18日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治,对所有围垦农田进行了覆平,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全部拆除。同时对各采砂场发出了《汛期停止采砂作业告知书》,要求各业主做好采砂机具设备的安全放置,按期清运临时堆砂等,确保安全渡汛。在出现险情时,及时上报当地镇、(农业园区、便民中心)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指挥机构。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负起责任,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了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今年汛期河道安全渡汛。三、坚持采砂许可制度,规范采砂行为按照黄委批复《府谷县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县黄河河道采砂工作通过实地查勘,所有采砂区进出口地磅、采砂厂监控区监控已安装完成,采砂厂信息化监管系统已初步建成。经过一年多的积极工作,我县黄河河道采砂工作进展顺利,所有采区采砂许可证如期办理。四、加大水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河道违法案件以全面开展整治为契机,以打非治违为主要任务,以规范采砂秩序、打击河道“四乱”行为为主要目标,全面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守法护法的意识和氛围。在汛期来临之前对各采砂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向各乡镇、采砂场点及涉河建设项目单位下发了《关于汛期禁止作业告知书》。按照省、市要求7月1日至9月30日为河道砂石禁采期,采砂、施工人员、机具全部撤离河道,并及时清运砂石,确保汛期河道行洪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拒不执行汛期禁止采砂令、未及时清运砂石的砂场,实行行政处罚,有效遏制河道违法行为。五、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务实精准。根据县委、县政府河湖“清四乱”要求,我站及时行动,加大投入,成立了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盯紧“务实”两字,扎实推进工作。一是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加强县级河长和镇级河长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建立多部门联查联动机制,水利、国土、环保、安监、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履职尽责,坚决打击河道各类违法行为,将河道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全面监管,定期对黄河、清水川、皇甫川等重点河流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落实明查暗访巡查制度,采取随机抽查、不打招呼、直奔现场的方式,对河道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严防“四乱”行为反弹。发现整改工作不重视、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后又反弹的现象和问题严肃问责追究。6月17日,在巡查中发现冯家塔煤矿在清水川黄甫镇段河道内违法修建蓄水池并有污水排放,组织工作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填埋,并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通过认真调查取证,最终依法对其实施了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二是精准发力,坚持问题导向,安排三个组协调各镇、农业园区、便民服务中心分管安全、水利和水务站的工作人员,对列入河长制的“一河五川”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尤其是黄河城区段河道倾倒垃圾现象,进行了全面摸底,集中力量进行清理整治,建立清晰的“四乱”问题台账,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在短期内解决黄河府谷段管理重点难点问题,使黄河府谷段“四乱”问题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河道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基本解决了河道管理范围内随意丢弃垃圾废弃物等问题,共协调清理了暗访反馈意见13处,清理垃圾弃土6万多方,河道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集中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六、扎实开展“防溺水”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结合县委政府防溺水事故的通知,我站制定了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工作责任。1、对清水川、皇甫川人工灌溉15个水坑、孤山川各个企业和个人拦河坝取水进行了复平回填,并在醒目位置设置事故警示牌,保障全县河道的整洁和河道行洪畅通。2、在黄河府谷县城区段河滨公园沿岸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张贴防溺水警示标语,防止溺水事故发生;3、检查属地在重点水域、岸线、水库、泵站等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防止溺水事故发生。4、由三个稽查队对全县“一河五川”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共排查河道、水库、池塘、沟渠、水井、蓄水池、积水坑、废弃矿井、深水洼等水域44处,发现31处隐患,已全部整改。5、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积极进行宣传。充分利用“中国水周”“世界水日”、“宪法宣传周”和巡查执法、隐患排查等机会进行基层宣传,用血的事实唤起群众的安全意识;教育学生在无监护人带领时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设置有警示标志的水域游泳,不在危险河段推拉玩闹,打捞物品等。七、加强河道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素质结合我县水利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5月份,我站聘请县法院行政庭杨厅长及助手两人为我们开展执法培训两次,强化河道执法队伍专业性,执法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首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执法档案,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行动听从指挥,执法当场取证(笔录、照相等)。罚款按程序到指定银行交款。不准单独执法,不准徇私舞弊,不准收受钱、物,不准泄漏打击非法采砂执法行动等。其次,加大涉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结合普法宣传和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及打击砂霸行动,加大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争取广大群众对河道管理即河道采砂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教育群众一切按水法规办事,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实行全民监管。采砂区域要做好安全警示牌标志,要求文明采砂、安全作业。对有渡口、堤防的河滩采砂要求做好涉水安全警示和划定堤防保护区,确保河道安全渡汛。八、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注意把握检视整改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急难愁盼、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集中破解的难题。通过对河道管理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的《黄河保护法》的宣传,使广大群众对河道管理工作有了更新的认识。群众通过“县长信箱”、“百姓问政”、“12345热线平台”等途径反映河道违法问题并提供重要线索。此外,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也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公安提示函等,对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及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回复。我们坚持务求实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坚决防治形式主义,确保整改有实效、得民心。九、存在问题一是实施部门、单位各自为政,乱挖、乱倒、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对河道、堤防等水利设施造成破坏,导致执法工作阻力很大,造成很多负面影响。二是我县河流分布较广、岸线较长,河道巡查执法量大面广,单位执法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部分群众观念落后,管理起来难度较大。三是执法车辆、装备欠缺,无法满足执法要求。公务用车改革前我站有三辆车用于河道执法巡查,车改后,仅保留2008年购买的胜达飞车一辆,且已无法使用;执法装备也与执法要求相差甚远,无法达到执法要求。四是河道巡查和河道清理“四乱”经费严重不足。财政专项经费不予拨付,我站有正式人员26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6人,共41人,而经费只有26人的经费,导致单位各项经费严重不足。十、改进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河长制”。及时调整更新各级河长,落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制。2.强化全民参与。通过各种平台大力开展水法律法规尤其是新出台的《黄河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爱护水环境,广泛动员全民参与。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河道环境卫生保洁制度。4.加强督查检查。建立河道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的治理项目进行通报批评。十一、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继续加大河道法律法规的政策宣讲,特别是《黄河保护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加强县级河长和镇级河长的沟通联系,形成合力共同管好河道。三是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坚决打击各类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做好河道采砂的协调与监管工作。对流域内的违法行为加强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河道管理与执法做好防范措施,把握依法办事、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做好采砂现场的监管。四是继续常态化开展河道“四乱”问题排查整治,做到边查边改,边改边查,动态清零。对工作进行常态化动态宣传,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和河道管理的法规意识,确保“清四乱”工作走深走实。五是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尤其对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及《黄河保护法》的实施进行广泛宣传,唤醒保护“母亲河”的自觉性,共同打造“岸绿、景美、河畅、水清”的黄河生态流域。七是组织交流学习、培训,加大对河道执法交通、通讯等执法设备的投入、配置,用于河道管理执法工作。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