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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4-23 11:53
单位名称 汉滨区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全区环境监测计划;承担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监测报告,发布环境监测信息。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64号
法定代表人 李青
开办资金 722.0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2.01万元 739.4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9月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汉滨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按照年初制定的《2023年汉滨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2023年执法监测计划》按期开展各项监测工作。开展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完成2个中心城市水源地、4个万人千吨水源地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6份,监测数据2070个;开展生态环境专项监测。组织开展瀛湖镇清泉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瀛湖7条入库支流水质监测、43家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蒿坪河流域17个点位应急水质监测,出具监测报告22份,报表3份,监测数据2754个;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安康水务集团江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安康市安信水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四个季度的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工作以及9家涉土、9家涉水企业、10家涉气企业年度监测任务,共出具监测报告44份,监测数据385个;开展临时性执法监测。全年开展临时性执法监测25次,出具报告14份,报表11份,监测数据141个;主动参加国家总站组织的水中总氮、废气中氮氧化物能力验证考核共2次,取得“满意”结果;参加安康市环境监测站组织的水中pH和化学需氧量能力验证取得“满意”结果;联合执法部门开展已发排污许可证企业自行监测专项检查15家次,并针对检查情况形成了《2023年度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报告》,对企业自行监测质量提升有积极的作用。2.在2023年陕西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监测上岗证考试中,报名参加了水、气、声、土壤共四大类106项次的考试,通过率100%,提升了人员技术能力;组织监测人员开展监测新方法、新标准等各类业务专题培训共计110余人次,夯实了人员理论基础;对原有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并新购置监测设备5台(套),增强了实验室硬件能力。3.组织监测技术人员结合标准要求及站内实际修订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技术记录、质量记录等体系文件;复盘2018年取得资质以来体系运行工作并开展自查整改;开展新扩项目内部实验练兵,出具练兵报告9份,数据107个,目前复评审+扩项资料已提交。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常态化开展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国省控水质断面、蒿坪流域等水质监测333(点位)次,出具监测报告(表)36份,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及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二是定期开展辖区农村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市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以及临时性执法监测,出具监测报告(表)73份,出具监测数据552个,为环境执法和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不断开展内部练兵实验,出具监测报告9份,监测数据107个,提升人员监测能力,为生态环境事业贡献监测力量。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汉滨区环境监测站现有在岗人员9人,其中5人分别从事执法、蒿坪河治理、包村等工作,面临业务工作量大面广人员保障严重不足的困难,且对照“生态环境监测绩效评估”相关要求,还存在实验室监测设备老化严重、监测实验用房紧缺等问题。2.改进措施。一是积极与汉滨区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沟通衔接争取补充人员力量。二是加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力度,更新监测设备。三是合理优化实验室布局的同时向上级申请实验用房,以缓解用房紧缺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不断加强理论学习。组织监测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扎实落实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全员全覆盖。2.持续提升监测能力。聚焦达标站建设任务,认真做好监测设备日常维护和试剂管理,严格执行监测规范,确保监测数据“真、准、全”。3.高效开展环境监测。按照监测方案,高效完成全区水源地环境质量监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及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为环境污染治理精准施策提供科学依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