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国家及地方农业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行使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责;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培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兴安西路1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大宪 | |
开办资金 | 20.82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5.06万元 | 25.7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2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全面宣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用“3.15”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科技下乡等方式,制作了宣传标语、展板、宣传单,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氛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2.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一是认真开展“利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528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191家次,查处农资违法案件4起。对辖区内的种子、农药、兽药、饲料等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检。所抽检的种子13个、饲料2个样品,合格率达100%。二是利用国家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把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平台管理。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136余家次,对发现的6起不规范行为进行了现场责令整改。三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制定了《汉滨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张贴禁限用农药及豇豆用药名录宣传单500余张。共抽检豇豆70批次70个样品。对发现的1起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四是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工作。全区193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国家及省级追溯平台管理,2023年使用农产品追溯码和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3万余份,带码、带证上市农产品400余吨。五是对辖区内2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生猪入厂(场)查验登记、非洲猪瘟自检、生猪产品出厂(场)等环节记录制度的落实情况认真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对发现的8起违法线索集中整治,严查非法屠宰生猪、注水肉、添加“瘦肉精”、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3.持续深化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全面开展巡查。扎实组织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10人次,出动执法车(船艇)125辆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开展执法行动8次。清理取缔“泡沫筏、轮胎”等三无船5个,清理收缴非法钓具网具152支。检查渔具销售门店13个,巡查水产销售经营店25个,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发放禁捕宣传材料3000余张,悬挂宣传横幅20余副,车载喇叭播放禁渔通告80余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三是依法严厉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处置回复“安康市12345渔政工单”34起,群众投诉举报20余起,满意率100%;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行政立案5起(其中:移交公安部门涉渔涉刑案件1起),收缴罚没款1.5万元。4.扎实开展农村宅基地违建核查工作。对区政府督查室、区耕保办、区秦岭办、区自然资源局、各镇办等部门移交的违法建房线索693条,进行调查核实,督促相关镇办通过异地划补、补办手续等手段,进行分类处置,并及时回复。5.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按照根据区委编委《关于开展区级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汉区编发[2023]5号)精神,动态调整大队涉及的权责事项共计152项;二是依托农业部“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对大队办结9个的案件全部进行了公示,切实保证了社会公众对农业处罚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积极参加省、市、区优秀案卷评比、“以案释法”活动,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件质量。6.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先后培育了3个家庭农场和2个合作社;引导经营主体养殖牛羊70头、种植玉米复合套种50亩、黄豆100亩;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8件、争取有机肥料70吨、购置垃圾桶30个、修建垃圾池3处、修建灌溉水渠500米。定期到村座谈走访听取汇报,及时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生活上的困难。7.认真开展“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工作。以“三亮三评三运用”绩效考核为抓手,秉着“以减促干”原则,制定了加分项17项,减分项22项,负向倒逼促提升,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督促干部在工作上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争先进,形成比、赶、超、帮的浓厚氛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大队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扎实开展各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25余人(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2次,检查农资经营企业、生产经营主体357(家)次,抽检农资产品40个;发放宣传资料11000余份;立案查处各类涉农案件9起(其中:渔政类案件3起、农资类案件5起、农产品质量安全类1起),上缴罚没款39.460.04元;处理回复“安康市12345工单”48起;实地核查,妥善处置区政府督查室、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移交的农村宅基地违法建房线索693户,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秩序,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全区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查处的1份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3年全省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份案卷被市农业农村局评为“2023全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份案卷被汉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评为“2023行政处罚优秀案卷”。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农业专项执法经费未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执法办案、执法船艇和车辆维护等费用无法提供充足保障,影响各项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大队人力紧缺,执法力量薄弱,农村宅基地违建核查、农机执法、渔政执法等工作量大面广,无法保证有充足的工作力量完成各项执法任务。三是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素质参差不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不到位。四是农村宅基地违建执法工作无相关配套“硬件”,导致业务推进不力。2.改进措施:一是持续加大相关法律及执法案例的学习,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二是探索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监测抽检力度,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巩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强化农业法律法规宣传,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加大农产品生产基地巡查力度,加强国家禁限用农业投入品宣传力度,强化监管措施,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安全责任意识,从生产源头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2.强化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加大重点区域、重点农资品种、禁限用农药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为全区粮食安全稳产增收保驾护航。3.健全渔政执法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压实镇办监管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护渔员队伍巡河护渔作用,全面打赢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攻坚战。4.严格案件查处。严格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要求,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调运畜禽、危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侵犯农民群众利益等行为。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1份案卷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3年全省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份案卷被市农业农村局评为“2023全市行政处罚优秀案卷”;2份案卷被汉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评为“2023行政处罚优秀案卷”。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