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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发布时间: 2024-04-23 10:16
单位名称 武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动物卫生防疫、检疫和动物产品的安全监督工作,对兽药的生产、销售、安全使用进行监督等
住所 武功县普集镇沿河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 宁文会
开办资金 87.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武功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2.91万元 82.67万元
网上名称 武功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从业人数  2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努力抓好贯彻落实,完成了年初制订各项服务保障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开展的业务情况:(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官方兽医履职能力和广大养殖场户的知法守法意识。1、积极开展官方兽医培训和学习。截至目前,我们组织县内的官方兽医参加了6次线上师资培训活动,结合线下实际情况,我所已完成2023年全县官方兽医的培训以及2023年官方兽医网络学习及考试。2、抓好宣传引导。截至目前,我所已完成我县兽药饲料经营及动物诊疗从业人员培训,累计培训60人次,发放资料80余份;组织全县的乡村兽医参加乡村兽医师资线上培训60人次;还对县内的4家生鲜乳收购站进行了2期法律法规和收购运输车辆清洗消毒以及相关疫病防控等关键技术的培训。(二)、严格日常监管,源头把控畜产品质量安全1、加强养殖场监管。2023年,我所对168家养殖场先后实施了2次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共计336份。2、加强兽药饲料监管。结合农资打假、假劣兽药清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我所组织人员对县内的9家兽药经营企业、6家饲料经营门市进行了日常监督检查,出动检查108人次,签订兽药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9份,2023年,未发现违法经营使用饲料兽药的行为3、加强生鲜乳收购站监管。分别和县内4家生鲜乳收购站签订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先后出动72人次对4家生鲜乳收购站、6辆生鲜乳运输车进行了8次监督检查,经查我县生鲜乳收购站均能按照《生鲜乳生产收购办法》要求实施收购。(三)、规范检疫检验工作,筑牢动物食品安全防线1、规范动物产地检疫。持续推广陕西智慧动监平台应用,鼓励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产品的货主使用“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申报检疫。2、加强畜禽落地检疫监管。我所已完成了9个检疫申报点的畜禽落地反馈的网上填报指导培训,目前,各个检疫申报点已经能够准确及时做好畜禽落地反馈的网上填报工作。2023年,我县共登记畜禽落地申报470批次,申报调入生猪17.38万头,禽251.06万羽,肉牛110头。3、强化屠宰检疫监督。在渭河桥生猪屠宰场实施官方兽医驻场检疫监督制度和“非洲猪瘟”检测制度。驻场官方兽医严格执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并监督指导屠宰场方做好待宰、急宰、生物安全处理等环节各项记录及肉品品质检验。4、切实做好畜禽运输车辆备案工作。2023年,全县44辆畜禽运输车辆都已在“牧运通”信息系统和“陕西智慧动监”中完成备案、加装GPS定位系统,并在我单位的监督下依法依规进行畜禽运输活动。5、严格票证管理。2023年检疫票证管理台账填写规范清晰,发放回收审核销毁等资料完整详实,无违规行为。2023年,我县2023年共发放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类)2387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类)18750张,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类)2000张,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类)17000张,无销毁票证。6、积极完成抽样监测。我单位已按照2023年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的相关要求完成样品采集、报送工作。其中市级共3批次采样33个,县级共5批次采样73个。(四)、持续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县病死畜禽收储中心正常运转,实行政策保险联动机制和官方兽医派驻监督制度,派驻官方兽医监督收储中心做好规范收集、消毒、台账填写等工作,并做好相关数据的保存和报送,目前一切运行良好。(五)、加强动物诊疗行业监管,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我县共有执业兽医4人,乡村兽医26人,均已在“全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和备案。我县城区有2家动物诊疗机构,已注册备案并在我单位的监督下依法开展动物诊疗活动,未发现违法违规的动物诊疗活动。二、取得的社会成效:(一)2023年,我县共受理动物检疫申报2519起,产地检疫猪17.15万头,禽158.63万羽。对2139份生猪尿样实施了“瘦肉精”快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此外,我县共692家养殖场户已在“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备案并审核通过,为2024年无纸化出证做好准备。(二)2023年,渭河桥生猪屠宰场共回收产地检疫证明1277张,屠宰检疫生猪15.43万头,回收耳标15.43万枚;检验检疫猪产品1234.4万公斤,出具产品检疫合格证明17983张;检出并无害化处理生猪产品15511公斤,均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非洲猪瘟”快速检测生猪血样3710份,“瘦肉精”快速检测生猪尿样8104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渭河桥生猪屠宰场能够按照屠宰企业要求实施安全生产和肉品品质检验。三、存在主要问题:(一)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目前我们开展检测工作主要是猪的“瘦肉精”检测和生鲜乳的“三聚氰胺”检测,且只是依赖快速检测卡实施检测,检测手段过于单一,准确率不高。(二)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功能剥离后,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综合执法改革后,动物卫生监督所不承担执法监督职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缺乏执法保障,对畜禽养殖场(户)不申报产地检疫没有执法措施,将对产地检疫工作产生一定影响。四、整改措施:(一)积极提升检测手段和检测范围.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购置仪器设备,拓宽检测范围和检测手段,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检测能力。(二)依法做好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对发现问题的养殖场(户),跟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彻底根除各类违法行为,形成全方位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促进畜牧业健康稳步发展。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们将多措并举,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监管检查过程中广泛接触的工作优势,结合农资打假和普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和频次,到2024年底,向群众和养殖场户发放宣传单和培训手册共计1200余份;官方兽医和相关从业人员线上师资培训8期、线下培训2期并完成考试,提升官方兽医的作风和能力以及全社会对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支持率。二是推进信息化管理。继续做好“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的推广和应用工作。到2024年底,“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检疫申报提升30%;官方兽医网上出证平均合格率达90%;协助新增养殖场户在“陕西智慧动监”公众号平台完成相关信息备案,为2024年我县无纸化出证顺利开展做好保障。三是继续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继续抓好畜产品养殖、检验、检疫、运输、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监管,确保其质量安全。到2024年底,全县养殖场日常监督检查和安全生产排查各4次;与70家养殖场签订兽用抗菌药减量化使用承诺书;屠宰场日常监管和安全生产排查12次,推进屠宰场创建省级标准化;县无害化收储中心监管检查6次,杜绝随意弃置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四是其他工作。按时完成农业农村部、省、市、县下达的检查、抽样检测任务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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