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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3 09:13
单位名称 大荔县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履行价格公共服务职能。承担涉纪检监察、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调解处理价格纠纷,组织全县价格认定、价格调解业务培训。
住所 大荔县府门前12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45万元 3.45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价格认定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大荔县价格认定中心在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2023年,大荔县价格认定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价格认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不断加强组织领导,逐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案件质量,着力加强价格认定工作平台的使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制定印发了《关于在价格认定工作中严格执行严把“七个关口”做到“五个把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价格认定工作的受理、开展、结论书出具等。强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的使用,确保案件全部上网办理。按照最新的《陕西省价格认定文书示范文本》,统一制作完善了中心常用业务文书范本。2023年共办理涉案财物价格认定117起,标的金额329.9万元,无一起重复认定及复议案件。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方面:认真学习陕西省价格认证中心《关于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和省高院、省发改委、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价格争议纠纷源头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结合主题教育和“四下基层”活动,对全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开展了调研,深入碧桂园同州首府等三个千人小区开展了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宣传活动,草拟了《创建示范型社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实施方案》。2023年共受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申请和咨询6起,主要涉及物业收费、邻里纠纷等,调解成功4起,调解金额4.6万元,群众满意度98%。积极虚心向省市中心领导和韩城市、合阳县、蒲城县价格认定中心同行学习请教合同价款审核思路和方法,围绕审查重点,深入全县17个镇街道开展合同标的物价款调研,全县共审核19135份合同,其中低价发包1375份,无价款合同1230份,价款与承包期限不符867份。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农民利益不受损,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带动农民群众持续增收。社会效益情况价格认定中心在发展和改革局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价格认定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工作部署,紧抓重点工作不放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队伍自身建设、加强价格认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价格认定业务工作扎实开展,得到社会各界的肯定和好评。为保障司法和行政执法的公平公正,价格认定机构具有法律赋予的专项职能,其公信力和权威性以及社会影响力才能得到有力保证。特别是在调解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行使价格裁定工作中,大胆创新,采取多项举措,减少环节、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效率,争取将价格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县域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的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人民、服务社会。三、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一年来,通过中心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存在问题:学习缺乏系统性、自觉性,重工作轻学习;价格认定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积极性还不够高;价格认定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应向社会大幅度宣传好价格认定;价格认定工作未能全面开展,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每年才完成几起,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只停留在宣传上和口头上。(二)整改措施:1、为提高认定人员的业务水平,保证案件质量,应多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学习班,加强系统学习,积极参加各种教育培训学习,把学习作为一项考核机制;2、价格认定作为服务政府的职能部门,要做到让行政、司法及广大群众了解价格认证的实际意义,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做好宣传;3、扎实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及时有效化解价格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为民办实事、解难事;4、加强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涉税价格认定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在抓好价格认定工作的同时,重点在“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上不断发力,积极打造工作亮点、创建工作品牌。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价格认定业务办理,提升认定水平、规避认定风险。在全县基层派出所等设立“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站点”。围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一县一品牌”创建活动,创建社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站示范点。4、积极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工作”进社区、进小区、进广场、进景区系列宣传活动。5、充实完善电脑、扫描仪、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建设规范化档案室。6、举办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培训,组织中心人员积极参加国家省市中心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活动,增强提升做好新时期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