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稳定双层经营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 | |
住所 | 大荔县东新街4号 | |
法定代表人 | 田斌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0.13万元 | 8.1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公益 | 从业人数 1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引领乡村产业振兴。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档升级。实施新型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按照“清理整顿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扶持壮大一批”的思路,以合作社质量提升建设为抓手,推动乡村产业振兴。重点围绕清理农民合作社“空壳僵尸”、加强合作社规范提升、拓展合作社业务范围、促进合作社联合合作和提升合作社扶持服务能力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组织实施了合作社规范提升建设项目,实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整县提升。一是示范带动更加明显。年度内创建县级示范合作社32家、县级示范农场7家,认定家庭农场21家,带动小农户4000户,社员户均增收800-1500元。二是运营管理更加规范。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对列入异常名录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清理排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三是指导服务更加健全。制定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计划,开展新型经营主体政策培训,建立了市县两级合作社辅导员队伍,选聘优秀辅导员23个,开展省市县各级理事长、农场主培训3期累计380余人。我县新型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开展规模化经营、实行标准化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强产品竞争力、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现代农业中的典型示范和服务引领作用日益凸显,促进了县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引擎。(二)指导农业生产托管,促进发展现代农业。鼓励和引导县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联合社)等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小农户提供以代耕代种、代管代储、统防统治等多环节、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为主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把小农户引入发展现代农业的轨道上。组织实施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支持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通过项目引导,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提质增效,更好地引领小农户和农业现代化发展。一是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开展了社会化服务政策宣传,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围绕粮食作物开展全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2023年新增服务粮食面积2万亩。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上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主体进行了业务培训,指导各服务主体规范实施项目工作,引导更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推进规模化生产经营。三是加强项目扶持。指导相关项目主体规范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指导其签订规范的服务合同、开展全程托管服务、进行项目总结。四是培育示范主体。培育推荐新禧冬枣专业合作社、荔盛萝卜专业合作社2家合作社申报省级示范服务组织。(三)开展合同清理专项行动,强化集体三资管理。为有效堵住集体资产管理和集体收益流失的漏洞,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建立“主体清晰、程序合法、要素齐全、内容规范、执行有序、监管严格”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机制,本年度,围绕解决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存在的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等问题,大力开展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全县287个村(社区)共收集登记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9301份,村均合同67份,涉及合同总金额2.71亿元,通过部门联合审查,全县反馈问题合同19123份,目前,镇村已整改规范17117份,整改完成比例90%。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牵头印发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任双组长的合同清理工作专班,建立了联席会议、联合督导、信息报送等工作制度,规范工作运行。二是广泛动员,强化培训。加大合同清理专项行动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其中,张贴公告2000余份,印制宣传标语300多条,开展专题培训40场,通过广播、微信、政府网站等媒体宣传220余次。三是创新方法,全面清查。推行干部承诺制,鼓励村组干部带头清收合同;大力推广应用合同清理微信小程序,跟进合同清收进度;其中签订干部承诺书475份,下发周工作安排4期,工作提醒函15份。四是严格标准,部门联审。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集中审查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各部门按职能分工科学制定审查标准,指导开展联合审查。通过部门联审,全县共反馈问题合同19123份。五是突出重点,加大督查。严格实行日通报、周调度、月总结工作制度,定期统计报送问题合同整改纠错工作进度。成立了由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六个包镇督导组,对各镇整改纠错情况进行实时督促,确保按期完成整改纠错任务。六是建立台账,挖掘线索。建立了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移交台账,以整镇(街道)零线索为重点,督促镇村加大问题合同线索发掘力度,截止11月27日,县工作专班共收集镇村问题34条,发现有价值线索2条,向县纪委监委移交1条。在专项行动中,全县共终止合同628份,收回土地4172亩,合同新增价款金额178.93万元,收回资产金额2.6万元,追缴合同欠款373.36万元。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了集体三资管理,有效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实施“消薄配强”行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施集体经济“消薄配强”行动,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强化政策协同,细化工作举措,稳慎有序推动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据统计,本年度集体经济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140个,较去年下降20%,5-10万元的村95个,占比33%,10-50万元的村44个,占比15%,年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8个,较去年增加4个。一是制定指导文件。年初制定了集体经济提升计划,2023年6月8日,制定下发了《大荔县集体经济三年壮大行动实施意见》,确定县域集体经济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集体经济稳步有序发展。二是进行宣传培训。9月,为全县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300余人进行农村集体经济方面的培训;同时,结合县红色助理团活动,在许庄、赵渡、两宜等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及村干部进行了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专题讲座,有效提高了村干部的政策业务水平。三是开展了年度清产核资工作,摸清了集体家底,建立了集体资产台账。通过清产核资,全县共清查确认村组集体资产26.3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0.9亿元,清查登记集体土地总面积168.9万亩,其中未承包到户农用地面积23.5万亩。四是开展集体经济实地调研。积极推广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十大模式”,引导各集体经济组织依托资源禀赋积极发展集体经济;挖掘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村,目前已总结出以西城街道谷多村、下寨镇新堡村为代表的农业产业带动型,以官池镇九龙村、东里村为代表的资源盘活型,以苏村镇沙南村为代表的乡村旅游型,以安仁镇小波村为代表的三产融合型,以许庄镇西渠头村为代表的物业租赁型,以官池镇石槽村为代表的服务创收型等六种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模式,为全县集体经济发展树立了新样本,探索了新路径。五是加快推进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在开展产权交易中心调研的基础上,筹划产权交易大厅建设相关事宜。目前,已与中农信达、县信用联社等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对接,计划于年底完成县级产权交易服务大厅建设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年度内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5万以下的薄弱村数量为140个,较去年下降20%,5万-10万元的村95个,占比33%,10万-50万的村44个,占比15%。年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示范村”8个,较去年增加4个。同时,在集体经济发展探索中,还总结出我县发展现代农业、资源盘活、乡村旅游、三产融合、物业租赁、生产服务等六种发展集体经济的典型模式,为全县集体经济发展树立了新样本,探索了新路径。年度内创建县级示范合作社32家、县级示范农场7家,认定家庭农场21家,带动小农户4000户,社员户均增收800-1500元。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农经人员力量不足,对资产监管系统的操作和应用不熟练,影响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系统试点工作进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存在一定困难。(二)整改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县镇村财务人员对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系统的应用操作培训,加快“三资”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强化“三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管理。开展合同专项整治,在确保农村稳定的前提下,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将集体资产收归集体。指导镇村加强资产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流转集体资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合作社整体规范化建设水平2、指导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引导各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围绕粮食作物为小农户提供耕种管收一条龙服务。3、持续开展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建立集体资产长效监管机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4、加强业务指导,健全财务制度和工作机制,有效推动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计工作。5、加快建成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大厅,完善相关制度,推动集体资产入场规范交易。6、持续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工作,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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