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防治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发展。对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等活动中的动物防疫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应当检疫而未检疫的动物实施补检。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处理 | |
住所 | 永寿县县城西街13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军昌 | |
开办资金 | 38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7.3万元 | 81.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永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3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进展情况(一)产地检疫工作规范有序。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把动物产地检疫关口。一是严格落实动物产地检疫申报制度。积极指导养殖场户,在陕西智慧动检管理平台备案和录入基础信息,提高检疫申报率。目前我县检疫申报率达到100%。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检疫规程》等相关要求,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做到“5个现场”,(即现场查验免疫档案、畜禽标识;现场查验免疫档案、畜禽标识;现场审核备案运输车辆,监督车辆、人员、场地装车前消毒;现场进行群体、个体临床检查;现场“瘦肉精”采样检测;现场完善资料档案,做好痕迹化管理。)目前我县产地检疫申报点8个,全县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受理率100%,畜禽产地检疫率100%。出具动物检疫票A证85份,产地检疫仔猪52份共35932头,肉牛33份共730头;出具动物检疫票B证5018份,产地检疫仔猪210份共173939头,商品猪4792份共501270头,种猪13份共938头,肉牛3份共34头;“瘦肉精”抽检14242头份均为阴性。(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明确了养殖企业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主体,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完善无害化处理程序,持续做好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工作。2022年处理病死畜禽3500头,补助资金24.5万元,2023年处理病死畜禽3015头,补助正在申请当中,预计月底将兑付到位。同时,按照全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统一要求,积极与淳化华京美阳畜禽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合作,采取第三方公司集中收储、集中运输、集中处理等方式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处理工作。目前,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已在各镇养殖场粪污处理区放置收集暂存点收储冷柜10个(6个冷柜、5个冷库),无害化处理病死猪443头。严厉打击贩卖病死畜禽行为,坚决斩断病死畜禽流向餐桌的各种途径,保障畜产品安全。(三)养殖场户日常监管持续用力。继续坚持养殖场户确定管理等级分级监管制度,对存在问题较多较差场户,每月最少开展三次督查指导服务;对离村庄和主干路较近,养殖相对规范的一般场户,每月最少督查检查一次;对离村庄和主干路较远,养殖相对规范的放心场户,每季度最少督查检查二次,重点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及时开展动物防疫、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和粪污处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养殖档案。截止目前,我们共开展养殖场监督检查360多场次,发现粪污不规范处置现象25处,已全部整改到位;发现违规调运生猪一次,已将线索移交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四)兽医管理工作水平持续提升。我们积极贯彻落实中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提升兽医管理工作水平,年内新增官方兽医5人,其中1人已通过审核,剩余4人待审核,注销官方兽医5人,都已上报省市并在全国官方兽医管理平台进行了登记和注销。截止目前我县已登记录入农业农村部兽医卫生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官方兽医24人,执业兽医3人,乡村兽医33人。(五)生猪调运监管能力不断提升。我们严格按照中、省、市、县相关规定,加强生猪调运环节监管,进一步强化县所和各镇(办)联合监管的工作合力,防范疫情通过生猪调运跨区域传播。一是我们严格执行农业农村部第79号公告有关规定,全面强化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监管措施,有效防范非洲猪瘟疫情跨区域传播。目前,共计备案生猪运输车辆17辆。同时,督促承运人建立台账制度,详细记录检疫证明号码、生猪数量、运载时间、启运地点、到达地点、运载路径、车辆清洗、消毒以及运输过程中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生猪处置等内容,确保台账清晰,资料详细,运作规范,监督有力。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动物跨省调运审批手续,严格要求养殖企业对调入动物,做好隔离观察、疫病防控、落地报检等工作。截止目前,累计审批跨省调运手续19次。(六)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强化。按照局党委的理论学习安排,以“主题教育”学习为契机,我们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研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定政治立场。为进一步提升县镇两级官方兽医业务能力,根据农业农村部最新颁布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我们及时印发了《畜牧业最新法规条例资料汇编》,所有官方兽医人手一册,利用春秋两季防疫工作会集中学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研学、勤用,日积月累,在新法中找到工作抓手,提升个人业务能力。二、2024年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大非洲全县猪瘟防控宣传力度,同时积极指导养殖户做好养殖场生物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巡查监管力度,落实规模养殖场官方兽医包联制度及生猪调运规定,严格规范省内外的生猪调运,确保全县无疫情发生。2、加强对镇办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主要针对产地检疫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养殖场监管、非洲猪瘟防控进行培训指导,要求官方兽医规范检疫、严格监管,落实票证管理,严禁隔山出证、违规出证等,使养殖场能科学养殖、增收增效。3、加大畜禽屠宰专项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屠宰户到正规屠宰场开展屠宰,公开举报联系电话,开展日常检查监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捣毁一起,始终保持对私屠滥宰的高压打击势态,净化我县屠宰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屠宰肉品安全。4、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日常监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养殖场产地检疫、投入品使用、防疫、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养殖场粪污处置等行为的全面监管,特别是加强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及养殖场粪污处置的监管,确保动物源头生产的健康安全。6、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门店的监管工作,加大兽药GSP认证推进力度,在全县现有1家认证经营门店的基础上,对剩余5家企业进行指导完善,并及时提交审核认证,对不能完善的企业责令关闭,保证全县兽药经营企业资质健全,产品合格。7、加大生鲜乳监管力度,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大生鲜乳养殖场户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生产销售台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每季度对全县养殖场户最少督查检查3次,保障生鲜乳质量安全,杜绝人畜共患病毒传播。督促规模化养殖场户对出售的奶制品必须进行质量检测,确保奶源质量安全。8、加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收储中心项目建设工作,督促淳化华京美阳公司和租赁方尽快签订用地合同,做好项目前期建设各项准备工作,力争赶开春后动工建设,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赶5月份建成运营,全面启动永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