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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2 09:17
单位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县水利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供水、水利工程管理等行政处罚以及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监察、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责;承办水利行政复议、应诉、理赔等具体事务;承担县水行政执法统计等工作。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西街北段4号
法定代表人 董晓东
开办资金 2.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万元 9.9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水利综合执法大队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采取两手抓、两不误的方式,想方法、想思路、想对策,加强检查、公正执法,执法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显现。一是加强学习增底气。严格遵循执法懂法学法的要求,全面学习了《水土保持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条款,参加了省市组织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视频培训,印制了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手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实行执法与普法同步、预防与查处并重、处罚与教育结合、执法与服务双赢。全年,开展执法培训6次,发放宣传资料180余份。二是提振精神鼓士气。引导同志高度树立水利执法的底气和硬气,不断提升公正执法的胆气和勇气,在执法过程中坚持召开执法前的准备会,执法后的总结会,参与执法人员谈问题、谈意见、谈改进形成闭环,总结经验、弥补短板。同时,确定专人,对执法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编号,整理入库。三是联合执法提名气。结合省级审计,配合县政府主持召开了水土保持监督专题会议,对2020年—2022年未编水土方案的项目和未缴纳水土补偿费的企业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多次督促,补编水土保持方案13个,收缴水土补偿费用723万元。同时,进一步探索部门之间相互协作,相互联合的执法模式,逐步提升了水利执法的影响力和认可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