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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中心敬老院
汉滨区中心敬老院
发布时间:
2024-04-22 09:06
单位名称
汉滨区中心敬老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工作的法规和政策。为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人员提供集中供养。农村自愿入住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的社会代养。
住所
汉滨区吉河镇前进村
法定代表人
刘荣丽
开办资金
72.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37万元
204.0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以人为本,以制管院。我们在原已有的制度基础上,及时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员工及院民守则等、新增伙食费收缴制度及办公室相关制度,细致全面地涵盖了我院每一个工作环节,使工作更加系统化。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也有典可依,工作痕迹有据可查,工作条理清晰责任更加分明。而且定期组织员工学习讨论,促使各项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和落实。2.积极协调,完成护理设施改造及基础设施维修,改善院民的居住条件。为了提升老人的生活环境,方便失能老人的特殊护理,前期我院经过多方努力,积极争取资金,今年已完成了一楼宿舍的护理设施改造,购置了30张护理床位及部分护理康复器具,为失能老人的护理提供了硬件条件。我们对院内部分使用时间较长,损毁较大,存在安全隐患的房门进行了更换,对部门漏水渗水的房间及楼顶进行了防水维修。进一步改善了院民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3.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质量。认真坚持“三个一切”服务理念切实引领工作,深刻践行“一严”“三心”做好日常管理服务。定期对五保老人的衣服、床上用品、日用品进行更换,保持老人始终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状态。每周为院民测血压,定期进行健康理疗等。根据院民生活自理程度,在院内,制定分级医护费用标准和护理内容,提供送餐、洗澡、上厕、发药等。在住院期间,聘请专业护理团队进行医疗管理。对院民洗衣制定管理制度,凡洗衣服都要求分开洗制度,分批分次分人进行清洗,确保无交叉感染。建立了个人资料和老人健康档案,详细记录老人的身体状况、病史,亲属情况、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同时做好老人跟踪服务。与区中医医院签订了《医疗合作协议》,每周都有全科大夫到该院为入住老人把脉查体,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院、大病不耽误。保证日常文娱活动不断,定期组织开展较大的文体活动,使五保老人心情好,并有正常的情感交流。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敬老院入住五保老人70余人;确保了入住老人的生活及医疗保障,全年为我院所有五保老人进行了养老认证及70岁以上老人的高龄补贴认证;开展消防演练4次,组织消防培训7次;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学习60余次,全年我院与社会各团体共同开展了50余次文体娱乐活动。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⒈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服务技能有待提高。二是基础设施需进一步提升。⒉改进措施:一是我们将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加强经验交流学习,提高服务技能和工作,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对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让老人们住得更安全、舒心。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及《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进一步创新管理方法,打造失能半失能照护专区,落实落细医养结合,全面打造汉滨中心养老服务品牌示范高地,不断增强院民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让老人们安享幸福晚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JY26109020074690有效期:2022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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