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永寿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纠纷调解等。 | |
住所 | 永寿县西街北段1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瑞涛 | |
开办资金 | 9.4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9.71万元 | 10.9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永寿县农村经济管理中心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以来,我中心在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项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现将各项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运行工作。一是完成了全县6镇1办157个行政村的2022年度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市级审核已通过。截止2022年底,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共登记资产总168325.15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66611.93万元、非经营性资101713.22万元、登记资源性资产130.84万亩。二是加强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已有52个村将数据录入了“三资”管理系统。三是全力指导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配合县委组织部开展了对全县2022年度7个镇办综合示范村评审考核工作。(二)开展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我们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印发了《永寿县关于扎实开展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永组发[2023]52号),安排部署了全县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届中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截止9月底,全县开展审计工作的村数157个、被审计的总人数157个,除监军街道办17个村由镇办审计外,其余6个镇140个村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全县157个村审计资产总额47135.07万元,未出现违法违纪资金案件。(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明显。前三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4412元、7470元、11247元,增速分别为7.5%、8.7%、8.8%,排名分别为全市第三、第一、第一。第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4936元,较上年的13703元增加1233元,增长9%,完成县目标任务14936元的100%,预计全市排名前四位。主要工作措施:一是全力做好全县样本户调查走访及记账指导。积极联合县统计局、配合市农业执法大队多次深入全县6个样本村60户样本户,开展交友帮扶、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建立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样本户监测制度,配合县统计局开展样板户记账现场培训,指导样本户做好日常记账工作,提高记账积极性和配合度,如实记全记好账,确保了样本户记账全面真实反映我县农村居民生产、收入、支出、分配等基本情况,准确监测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二是做好各季度增资因素的收集及分析工作。各季度末积极联系县级相关部门,收集相关数据及资料,认真分析梳理并形成书面报告,以此作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有力支撑,及时上报市执法大队和县统计局,做到积极沟通,及时汇报。(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从今年3月份开始,按照省市安排,我们及时制定了《永寿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全县动员部署会议,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7个部门联合开展的县级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我中心,负责专项行动的推进工作。村、镇、县三级联动,边收集、边审核、边整改、边纠错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方案分5个阶段13个步骤压茬推进。先后组织召开专题工作推进会5次,逐镇办进行现场培训指导14场(次),联合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开展专项督导3次,工作专班组织工作督导5次,迎接市级专项督导3次,确保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截止11月20日,已基本完成前3个阶段的工作,全县六镇一办共清收合同5640份,村平均合同数35.9份,录入小程序5640份,部门联审完成合同5640份,审核通过合同545份,需整改问题合同5095份,已整改2155份,整改完成率42.3%,已整改确认786份。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条。(五)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工作。一是全力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登记备案工作,截至目前,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15家,累计达到536家。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农场认定登记工作,今年共认定家庭农场11家,累计达到149家,待认定4家。申报省级家庭农场3家,申报市级家庭农场9家。三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规范化管理、安全生产、“一码通”“随手记”等培训工作,切实规范各类经营主体规范运营。四是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异常名录排查工作,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解除异常,完善年度年检、税务报表上报等工作。五是根据省市文件要求,委派5批经营主体负责人外出学习,学经验、学做法,拓展营销渠道,提高生产经营发展水平。(六)扎实推进多类项目建设。一是遴选《2023年第二批省级有关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及《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有关资金(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确定了我县3家示范合作社,9家示范家庭农场,项目资金共计105万元,各项目实施主体分别制定上报了项目实施方案,目前项目正在积极实施中。二是积极筹备《永寿县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项目》,目前已经通过镇办推荐、单位指定等方式遴选出了25名县级辅导员,同时制定了实施方案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近期将开展集中培训和外出学习等。三是联合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完工。3月28日联合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方式,对15个2022年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项目村进行了联合验收。(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一是强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培训力度,制作宣传横幅7条,宣传版面2个,共发放宣传单800余份。11月份针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受理平台”微信小程序进行逐镇办推广宣传,有效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处理群众土地承包问题来信来访20余起;二是全面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补换发工作。补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70余个,并于7月1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证书相关业务移交县自然资源局。三是加强仲裁员的培训指导。5月份组织镇办主管领导及46名仲裁员,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培训会,有效提升土地仲裁员服务水平。同时,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收集整理了农村土地纠纷仲裁考核资料,上传至土地承包仲裁受理平台,并形成工作总结,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四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土地流转的管理指导,认真开展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农村土地不规范行为排查和风险隐患化解的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八)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逐步完善。一是通过村广播、下乡宣传、组织培训等形式,深入镇村开展农村宅基地申请审批宣传指导,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联审联批工作机制,压实镇办主体责任,常态化收集农户宅基地需求申请,确保农民合法权益。经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六镇一办现有农村宅基地49085宗。2023年截止11月底,全县六镇一办共申请农村宅基地65宗,目前正在审批当中;三是妥善处理宅基地纠纷。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处理了6起宅基地纠纷工作;四是永寿县2021-2022年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中农村宅基地处置情况,现有需处置图斑354个,面积213.48亩,已经核实图斑321个,面积219.21亩。(九)积极配合做好农村“一事一议”工作。我们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对5个镇办8个村组的“一事一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配合财政局对2023年涉及的7个镇办9个村组13个项目762.15万元的“一事一议”项目完成了招标及验收。(十)主题教育活动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局党委关于学习主题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制定了学习计划,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截止目前,已集中开展学习9期,每人撰写学习笔记1万字以上,心得体会5篇。同时,抓好工作的宣传,前三季度发布各类工作信息及动态18篇。二、存在问题我们农经工作在县局的正确领导和中心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前三季度虽排名全市前列,但总量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总量超越还有一定困难;二是农村土地流转和农村宅基地管理还不够完善和规范,造成的纠纷信访较多;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层次、水平仍然不高;四是工作思路按部就班,创新意识不强,部分同志缺乏大局意识,工作热情不高,业务综合素质有待提升。三、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农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积水水平,增强生产能力;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三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鼓励支持农民创新创业。四、明年工作计划(一)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二)持续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和监督,用好土地仲裁手段。。(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五)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任务。。(六)加强农经辅导员培训。(七)持续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八)完成局里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