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对全县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和案件的查处,承担县“扫黄打非”有关任务等 | |
住所 | 永寿县中街北段6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战表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永寿县文体广电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8万元 | 4.2万元 | |
网上名称 | 永寿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以来,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坚持以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为抓手,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全县网吧、歌舞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开展检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加大市场查处力度,切实规范市场秩序。现将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做法(一)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大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着重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按照《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规范》,明确管理员,坚持各项执法工作实现平台操作,在平台上办理业务,实现资源互通、信息共享。全面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数据及时录入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工作速度和质量。大队采用技能提高、岗位练兵、法律法规培训等措施,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今年先后组织12人次参加省市县组织的法律法规培训会、安全生产培训会、消防培训会等业务培训。今年11月份,2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安全生产线上培训会,并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加强日常监管,维护文化市场平安稳定。2023年,大队共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高考期间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等行动12次,在各类检查中我们采用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突击检查、根据举报查等多种方式对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60余人次,检查网吧、KTV、旅行社门市部、景区等200余家次,积极受理各类投诉7起。一是开展文化旅游市场专项整治。今年以来,组织执法人员在各类节假日重要节点对全县文化旅游市场进行了全覆盖式检查,特别是元旦、春节及五一、中秋、国庆假期期间,严格执行节假日领导带班值班制度。重点检查景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督促网吧、娱乐场所严格落实身份验证措施,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查处娱乐场所提供含有禁止内容的曲目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强迫消费者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在广场设点,通过发放宣传彩页、设立展板、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揭露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的“套路”手段,提升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今年以来,我单位分别会同县“扫黄打非”办、县教育局、县消防队、县卫健委、县市场局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消防安全生产等联合检查3次。二是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按照县“双减办”要求,督促各艺术类培训机构积极适应政策调整,做好转型升级,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体育类、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检查,确保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出现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非法牟利等情况发生。三是开展出版物市场日常监管。按照县“扫黄打非”办要求,重点对辖区内各出版物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出版物、是否存在宣传邪教、非法传播有害政治性出版物等进行重点检查;中小学周边文具商店、流动摊点是否违规销售出版物、销售不健康内容的儿童书籍等进行重点检查。今年以来,经多次检查,出版物市场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为了维护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的安全,大队制定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积极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3”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中小学校周边文化市场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健康的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三)坚持综合治理,维护文化市场安全稳定。以平安建设工作为主线,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持续在文化市场领域开展防养老诈骗、消防安全、“扫黄打非”、禁毒、打击假记者等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文化市场社会治理水平。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大力宣传防养老诈骗、消防安全等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到平安文化市场工作中来。(四)提高为民意识,改善执法队伍工作作风。牢固树立为民服务意识,积极履行岗位职责,坚持执法为民、执法有据,不徇私情,不打折扣。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加强自身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文明行业形象,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爱岗敬业,敢于担当,勤于奉献,树立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五)积极宣传引导,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定期组织开展文旅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保护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大节日,在县城中心广场进行文旅市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文旅市场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防范能力。对文化经营单位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线上宣传利用行业群、微信朋友圈、政务公开网等方式,第一时间向各经营单位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线下组织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先后开展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消防培训等培训会,培训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共计50余人次。二、存在的问题一是执法人员身份存在问题。大队执法队员是事业编制,未按国家规定转为公务员或参公编制,没有行政强制权。二是执法人员专业性弱。无法律专业人才,应对不断快速变化的文化、体育、文物、旅游等领域大量监管任务力量薄弱。三是无执法专用房间(举报受理室、询问调查室、证据保存室、技术监控室和罚没物品库房等),仅3间日常办公用房为所有执法人员共用。三、2024年工作打算(一)坚持队伍建设不放松。继续通过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参加培训班等形式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行为规范、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继续开展平台数据录入及平台业务学习。在陕西省双随机平台:指派专人进行日常数据录入,确保双随机工作正常开展。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与监管服务平台:执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业务学习。指派专人进行平台内检查记录的录入工作,确保每月检查记录及时录入。(二)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元旦、春节及五一、中秋、国庆假期等重大节日节前、节日期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在日常检查、专项行动、投诉处理中发现案件线索,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力争在传统领域案件办理上有所拓展,在文物、旅游、体育等新型领域案件办理上有所突破。(三)加强县城及村镇文化市场执法管理。高度重视城乡结合部文化市场的监管与巡查,将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文化市场安全稳定运营。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