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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2 08:50
单位名称 永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行使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畜禽屠宰执法监管、动物检疫及畜禽产品安全监管、饲料质量安全监管、渔政监督管理与执法等农业系列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职能。
住所 永寿县县城西街北段13号
法定代表人 李文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5.9万元 35.9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执法能力建设开展情况通过切实履行执法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打造一支敢办案、会办案、善办案的执法队伍,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结合我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清单,涵盖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方面。明确农业执法事项责任主体,划清部门内执法权力边界,明确执法第一责任层级,压实农业综合执法主体责任。建立执法事项清单长效动态管理机制,在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后,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交流培训学习,坚持每周三政治业务练兵,实行逐人轮讲、全体点评的方式开展集中讨论学习。并组织参加省、市级执法培训5场次,培训执法人员18人次,全面学习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办案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2、健全农业综合执法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监督等制度。不断学习免予处罚、从轻减轻和从重处罚的适用条件,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质量和水平。农业综合执法过程中不断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对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行政政处罚事项、行政处罚案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事前公开、事中公示、事后公开。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在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活动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同时,严格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时要公正、公开、公平,依照法定权限履行执法职责。严禁工作人员从事涉农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做到“查、审、批”三权分离,执收执罚收支两条线。办案人员职责明确,案件卷宗进行及时评审、档案卷宗专人管理,真正做到主体合法、依据合法、程序合法。4、强化联合协作机制。我们加强与支队、县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联合执法行动,提升执法合力,联合开展执法检查农资市场、畜牧养殖场3场次,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交线索1起,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移交案件线索1起,进一步完善部门间协作机制。5、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我们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法,对县内农资经营门店以及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规模养殖种植基地等生产经营场所的检查力度,认真履行执法检查职责,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已办结行政处罚案件4起,分别是无证经营农药案件3起;未经检疫调运生猪案件1起。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全年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秋播农资市场执法专项行动、日常执法检查等行动。以种子、农药、肥料为重点,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强化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等措施,对农资经营店的经营资质、进销台账、标签标识、登记、备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累计检查农资市场30场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340家,累计出动执法600人次,对进销货台账不健全、玉米种子未备案等轻微违法行为责令整改15家,同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80余份。要求经营人员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农资市场合法规范经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2、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及种养殖基地产品抽样检测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检查种植基地20家,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发放农药安全使用告知书20份,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0份。执法检查中对生产记录不完善、农药库房摆放不规范等问题要求限期整改5家。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工作,共抽取豇豆样品1个,鸡蛋样品2个,饲料样品2个,水产品样品3个。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抽检的8个样品全部检测合格。3、养殖场执法专项检查。对畜禽养殖场区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我们坚持执法前移、为养殖户宣传相关规范要求,要求养殖场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产养殖档案要健全,确保规范安全生产经营。4、农村宅基地调查处理。调查处理宅基地案件5起,分别是监军街道办城关村群众反映宅基地翻新涉嫌扩大面积信访2起,经查,该户翻新面积符合审批面积,不存在扩大宅基地使用面积。甘井镇北甘井村民宅基地违建1起,经查,该户属于在宅基地违建商业临时建筑,不属于农业农村局权限范围。常宁镇良左村村民未批先建宅基地1起,经查,该户正在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新勤村史瑶峰宅基地纠纷问题,以上5件宅基地问题现已调查处理完毕。5、执法案件评查工作。一是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对全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暨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第三督导组对我局2022年8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我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及案卷制作质量给予好评,并通报表扬。二是在咸阳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我县报送的“永寿县祁延安农资经销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被评为全市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6、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我们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培育工作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具体举措,全县共培育学法用法示范户152户。采取领导包镇办、同志包户的方式,深入农村与学法用法示范户“结对子”,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加强以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安全生产等为题材,为示范户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育指导和跟踪服务。7、信访案件处置工作。全年共计接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农药投诉类2件、宠物零食投诉类1件,其他信访投诉类农药2件、种子1件。接到投诉批办件后,我们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回复当事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元。8、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农村普法学法用法宣传”、“安全生产宣传月”、集中培训等活动,开展农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开展农资领域和畜牧养殖领域座谈会2次,举办现场咨询培训4场(次),接待咨询群众500多人次。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农资生产经营典型案例》、《购买农资产品注意事项》、《真假农资辨别》、《农药安全使用告知书》、《安全优质农产品禁限用农药名录》等宣传资料3000多份,对农资经营、购买、使用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合法、守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资产品。作风能力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扎实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部署要求,全面对标对表、扛牢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干部作风能力提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积极开展学习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入系统地学习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二是加强执法检查、法律法规、文书制作等方面的业务学习,三是加强廉洁自律方面的学习,坚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重要论述,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和准则。四是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实行指纹签到,坚决杜绝上班迟到早退、电话请假、有事不履行请假手续等问题。五是强化服务意识,全体干部职工按照“勤快严实精细廉”新风正气标准,解决服务理念不牢、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效能低下等问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全市农业综合执法知识竞赛二等奖2、被永寿县农业农村局授予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