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西安市> 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 2024-04-19 16:59
单位名称 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事活动提供监察保障。水政执法监督·地下水开采与地表水开发利用违法行为查处·危害城市供排水设施和城市水源地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影响河势稳定、河道行洪及堤防安全违法行为查处·水资源、水工程、水土保持设施、水文和防汛设施安全防护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09号
法定代表人 杨轩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3万元 19.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强化队伍建设。年初与引湑济黑合并后,支队坚持把学习讨论制度作为推进干部职工素质和工作质效的重要抓手,努力实现工程技术人员与执法人员专业互补,定期邀请法律顾问、水政处,召开水政执法交流座谈会,解答日常办案中遇到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难点问题。8月份,为人员配发执法服装,明确《支队执法人员着装规定》。完成3名干部公招工作,组织完善支队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进一步完善干部队伍结构。严格执行《水政监察员“三项承诺”、“六条禁令”》《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水政监察员守则》等制度,干部队伍廉政纯洁、踏实奋进。(二)突出专项执法。围绕“水利行业强监管”的工作基调,聚焦疏干排水、基坑降水、地下水资源等领域,对照主城区房屋建筑和地铁建设项目疏干排水专项执法名单完成11家检查,办理地铁类、建筑类等基坑降水专项执法案件7起,地下水资源利用专项执法案件14起。开展黄河流域河湖管理水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现场核查未央区3处图斑;核查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问题线索11条;联合开展西安市重要供水系统一季度专项监督检查和采砂专项检查和地铁10号线专项执法;开展河道非法采砂及河湖暗访、专项执法、突击检查13次。支队共受理案件线索93起,涉及取用地下水、未安装计量设施、非法侵占河道等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620人次,执法车辆75台次,其中立案查处35起。二、取得社会效益详细梳理2023年案件线索及立案办理情况,妥善推进案件移交工作。截至目前,共向市局移交线索27起,其中未办理14起,办结4起。2023年案件中未缴纳污水处理费9起,未办理取水许可证6起,目前已全部移交。同时,就陕西安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取地下水案,1月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因企业拒不缴纳罚款,2月下发《行政处罚催告书》。就西安生漆涂料研究所有限公司擅取地下水案,已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该单位已缴纳罚款,预计本周结案。一季度共参与听证会1次、案件集体讨论会2次、案件办理专题会1次。参与讨论缴纳罚款企业信誉修复2次,开具行政处罚非税收入一般缴费书票据10张,涉及家9家单位、10起案件,同步推进票据审签、罚款征缴工作。三、存在问题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已经全面完成,但是2023年12月13日市编办下发有关文件,提出撤销西安市水政监察支队。在改革有序推进的同时,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如下:(一)人员思想波动较大。从2023年8月全国执法机构改革开始,支队人员一直密切关注改革走向,对单位及个人去向极为重视。自撤销文件下发后,单位形势不尽明朗,人员思想起伏较大。(二)部分案件还未结案。今年水行政处罚罚款已缴纳的凯力地热丰盛园小区等6个案件,一直还未结案。(三)对是否继续执法存在顾虑。随着市水政监察支队被撤销,现行的《行政执法委托协议》随之失效,支队已取得执法资格的23名人员如何继续开展工作将无法律依据,继续执法将造成一定的法律风险,使我局执法工作陷入被动局面。四、下一步打算(一)夯实思想基础。持续开展各项学习,坚定单位职工干事创业信心,为新单位开展工作蓄力储能。(二)强化内部管理。继续落实现有制度,确保良好的管理秩序。同时注意群众纪律,密切关注人员思想动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三)跟进未结案件。积极配合局机关,推进案件结案速度,办结案件尽快移交至水政水资源管理处。(四)推进单位组建。参考省水利厅和相关城市水务部门事业单位编制及职能,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对接局组织人事处,加快协调市委编办,推进新单位组建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行政执法委托书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