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农机、农产品质量、渔业、农药、动(植)物检疫等领域执法。 | |
住所 | 大荔县城关镇北环路7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雷胜利 | |
开办资金 | 2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8.06万元 | 41.44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2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是加强农资执法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按照上级执法监管方案及《大荔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加强源头治理、市场整顿和长效机制建立为重点,落实责任制,深化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先后开展了农资打假“春雷”行动、豇豆农药残留专项治理、农药废弃物包装专项整治、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畜牧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冬枣市场专项巡查等专项行动。检查督查种子、农药、化肥等各类生产企业、经营门店1200余户(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5份,纠正违法违规行为95起。全年共办理普通程序案件36件,办结34件,其中农药案件16件,肥料案件7件、种子案件8件、防疫案件2件、屠宰案件1件,办理普通程序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33%。二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兽药、饲料投入品监管中严格落实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确保我县兽药、饲料质量安全。共执法检查兽药经营门店56店次,饲料生产企业72店次。配合市农业农村局抽取4家兽药样品,立案查处动物诊疗案件1起;开展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4次,向私屠滥宰易发区的牛羊养殖户、屠宰牛羊的养殖户及代宰户发放宣传单《牛羊屠宰贩运告知书》,在畜禽养殖集中区域、私屠滥宰多发区域及动物产品流通及活禽调运主要线路,进行反复广播宣传,发放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贩运畜禽及产品等违法行为的通告》、《大荔县规范畜禽贩卖、调运、屠宰告知书》3000余份,立案查处私屠滥宰案件1起。三是加强生产安全督导检查,保障行业生产安全。开展“春节”、“五一”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生产企业、门店安全生产检查56次,联合应急管理、公安、环境保护、工信等七部门开展重点企业安全检查2次,督促整改问题5个。通过检查及宣法活动,使我县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得到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有所提高,保障了我县行业企业生产安全。四是做好农村宅基地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宅基地管理执法的文件精神,立足职能职责,持续规范宅基地管理,坚决遏制新增宅基地违法用地行为,积极配合大荔县自然资源局和镇政府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52人次,走访61户,配合镇政府、自然资源局完成宅基地调查12次。按照耕地保护督导工作要求,对口包联朝邑镇,积极联系镇、村开展耕地保护督导工作,对照督导内容,及时督导包联镇做好辖区内耕地撂荒情况排查,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排查,工作台账建立及上报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是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农业执法良好氛围。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日、纪念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接待农民咨询500多人次,散发农业法律资料近1000余份;参加2023年“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散发农业法律资料800余份;召开2023年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暨从业人员培训会议,对参会的690名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签订《守法诚信经营承诺书》;召开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会议,培训150人次;开展“普法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活动,通过走上街头、逢会赶集、深入经营门店等形式,先后在朝邑、双泉等镇点开展送法下乡活动5次,散发种子、农药、肥料法规等资料共计2000余份,切实把农业法律送到农民手中;开展豇豆农残超标专项宣传检查,以蔬菜种植区为重点区域,加强禁用及蔬菜限用农药的宣传检查,将豇豆农残超标专项治理要求宣传到各农资经营门店,在各农资经营门店张贴“禁限用农药名录”、“豇豆经查检出问题农药清单”等宣传资料800余份;开展大荔县“同州楷模”农技专家宣讲团下乡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宣讲5场次,通过面向社会、面向基层的宣传活动,既向农民、经营者宣传了法律知识,又提高了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律水平;在《今日头条》发送普法宣传报道7篇、《搜狐网》2篇、《百度网》3篇、《美篇》8篇,通过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开展冬枣市场巡查,维护大荔冬枣品牌形象。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冬枣质量巡查专班要求,由一名副大队长带队参与冬枣日常巡查工作,结合大队开展春季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及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农资经营门店明查暗访,把日常检查与专班反馈线索处置相结合;利用巡查检查、乡镇集会等群众相对集中机会发放了《大荔县关于整顿规范冬枣生产和市场营销秩序的通告》、《农药管理条例》、宣讲明白纸等50000余份;深入各镇交易市场、沿街道路、田间地头,在群众纠纷调解中讲解《冬枣质量标准》,普及冬枣质量安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接办处理冬枣巡查专班移交群众投诉20余起,立案查处专班移交使用禁用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案件3件,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大荔冬枣品牌良好形象。三是妥善化解各类投诉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50余人次,受理、调处现场投诉、信访转办、网上投诉等各类投诉纠纷94件,其中来电、来访42件,转办民生平台线索47件,转办异地案件线索5件,补偿群众损失案件50件,协议补偿、赔偿群众损失共计55.065万元,保护了农民利益,保障了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农业综合执法人员知识储备相对不足,学习广度深度需进一步加强,综合执法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牛羊屠宰、动植物检疫、兽药、饲料、农兽药残留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执法领域和执法深度拓展不够,还需要密切与自然资源部门农村宅基地执法协作,进一步共享违建土地地类性质等信息。2、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业务、法律法规,尤其是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的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综合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执法,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三是结合县域实际,加强畜禽屠宰执法检查力度,推进牛羊规范屠宰常态化,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四是重视投诉纠纷调处,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维护发展稳定大局。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学习,单位内部定期举办的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文书制作方面的培训学习,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履行农业综合执法职能,严格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提升农资生产经营者和广大农民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营造企业依法生产、门店依法经营、农民科学选购的良好氛围。四是开展主要农作物春播玉米、秋播小麦种子备案登记与市场检查工作。五是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及打假专项行动。创新监管手段,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大案要案查处力度,震慑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