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大荔县>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9 09:23
单位名称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政府集中采购行为,提高财政性资金和其他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执行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的采购;接受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受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并在委托权限内作出答复。
住所 大荔县洛滨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 张晓斌
开办资金 1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94万元 0.66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政府采购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抓学习提高业务水平组织中心干部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制度,进一步提高采购理论和工作水平。不断完善《采购中心内部控制操作规程》、《集中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中心岗位职责》等内部制度,用制度约束采购行为;积极参加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线上线下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学习,聚焦政府采购领域方面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集中探讨,在学习实践中提升业务技能。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通过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夯实工作责任、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提升采购文件编制水平、优化集采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等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落实财政局各项工作“上台阶细化提升”的总体要求。严肃采购程序,提升采购服务质量和政府采购工作水平,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要求,对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废止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6号)要求,逐项梳理,对于已经废止文件,立即停止执行,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集中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维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实施我县政府采购电子化进程规范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受财政局委托采购中心2023年11月10日公开征集第二批县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入围供应商,通过第一批与第二批征集,大力提高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的交易量。电子卖场正式运行后,采购单位可以在电子卖场内查询、对比市场行情信息,采取直购、团购、网上竞价方式在电子卖场内实施采购,实现同步采购计划、网上交易、采购全过程留痕的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卖场采购能有效解决协议供货、批量集中采购周期较长、产品单一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成本,缩短采购时间,提高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届时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足不出户、敲动键盘,搜索商品,选中产品并下单、付款,就能完成采购,真正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有效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社会效益情况1.落实主体责任,集中采购规模稳中有升严格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加大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紧急围绕“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采购任务。2023年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受理集中采购业务67宗,完成采购预算8853.67万元,实际结算金额8317.80万元,节约财政资金535.86万元。其中:公开招标项目18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5个,自行采购项目34个。2.政采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在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加入面向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或价格加分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业务学习自觉性有待加强,造成少数采购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程序、采购方式、意义缺乏正确理解。2.改进措施随着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拓宽,市场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学习和更新政府采购知识,提高政府采购队伍专业化水平势在必行。一是适当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充实政府采购人员力量,将一些业务精、综合素质高的技术型人才充实到政府采购队伍中来。二是加强和扩大政府采购培训范围,实行分类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既掌握政府采购专业知识,又熟悉相关专业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为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对采购单位、财务人员、采购联系人、供应商等采购当事人的培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开展调查研究,发挥集采优势。一是积极开展对行政机关、教育和卫生医疗等采购量较大的系统性采购单位的调研走访,深入了解掌握采购需求,研讨工作中的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新的采购增长点,压紧压实采购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市场调研,了解产品特性,加大与供应厂商和相关领域技术专家的交流,提高对政府采购产品的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动态的了解和把握能力;三是加强对采购数据的汇总和整理,为采购需求决策提供科学的实际数据支持,发挥政策功能,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工作思路: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提升。严格执行《集中采购工作流程》《采购中心岗位职责》等内部制度,用制度约束采购行为,用制度规范采购程序。通过梳理业务流程,找出关键节点,厘清责任边界,识别和分析存在的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建立符合内控《基本制度》要求、覆盖采购中心所有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有序开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组织实施、供应商答疑及项目资料归档等4项业务。2、工作目标:提升服务质量,发挥政策功能。一是发挥采购中心的优势,使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为采购单位提供更优质的质量和服务,同时对采购合同的履约起到督促作用,进而体现政府诚信的作用。二是提高采购文件编制水平,通过在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上学习采购文件编制方面的讲座、案例等,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能力。同时对采购项目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讲求绩效,最大限度的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采购单位采购优质优价、物有所值的产品。3、重点工作:规范采购行为,优化电子卖场。一是采购中心应对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实行日常管理。对在电子卖场下单的品类,做到相应的备案,明确电子卖场的交易量,实行动态档案管理。不定期对供应商报价、信息发布、履约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协助采管部门做好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二是加强对电子卖场的政策宣传。自电子卖场开通后,县域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在电子卖场的交易相对较少。通过制定文件、信息公开、微信指导等多种途径加强对电子卖场的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相关政策和要求,进而促进电子卖场的交易量。4、工作举措: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府采购结果导向,改变采购单位“重程序、轻结果”的思想。把财政绩效评价制度落实到政府采购工作中,组织采购单位会同财政业务股室根据采购需求和合同规定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安全性能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并对资金节约、政策效能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从而推动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目标,最大限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提升政府集采机构公信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