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大荔县救助管理站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收容遣送社会上无住、无靠、无着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 |
住所 | 大荔县城关镇富民路8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宏军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大荔县民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3.51万元 | 16.16万元 | |
网上名称 | 大荔县救助管理站.公益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开展主要工作情况:(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我站始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规范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救助实效,不断探索推广“人性化服务,关爱型救助”的大荔救助模式。本年度紧紧围绕救助管理工作,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主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1人,落户安置2人,委托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监护困境儿童2名,委托市儿童福利院临时监护困境儿童1名,救助率达到100%,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二)、持续提升救助服务水平。1、加强主动救助。每周一、三、五坚持开展街面主动救助服务,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对不愿进入救助站受助的,为其发放食品、衣服、鞋子等物品,提供必要的临时性救助服务,并为重点救助对象解决食宿、提供生活用品、购买返程车票等。2、加强干部教育。建立健全站内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3、加强安全管理。实行人员定岗定位,明确任务职责,建立滞留人员交接台账,不断提高滞留人员的接待服务和安全防范等工作。(三)、按照上级部署要求,为有效应对严寒酷暑天气,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基本权益,我们积极开展了“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等专项救助行动,倡导广大市民朋友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或流浪未成年人伸出友爱之手,引导其来站求助。重点对车站、繁华街道、农贸市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等生活无着人员经常活动和露宿的区域进行巡查,加强在夜间、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巡查,加大巡查频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四)、开展未保“十大专项行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合力。1、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普法宣传进村居”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意义及宗旨,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和安全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体会法律法规的内在含义,做到知法懂法。在县中心广场LED屏,循环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倡议书和相关政策,提升法治宣传普及率。2、联合县人民法院,以“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为主线,深入校园开展了《以法护航守望成长》和《拒绝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报告,从法律的视角,培养学生知法、守法意识。3、联合县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乱象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过度消费等现象,保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正常学习生活。(五)、推动未保中心实体化运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我站积极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1、签约专业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未成年人保护,“蓝马甲”第三方工作人员入户,掌握了解孩子们家庭监护情况、学习情况、生活需求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并重点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加强思想引导和情感关怀。2、与大荔县心理协会老师进校园看望留守儿童,为他们送去学习用具、体育用品和生活物资,并为他们开展一对一心理疏导。3、借助传统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后,深入各镇中心小学开展了六一宣传慰问活动,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未保中心带领部分留守儿童来到大荔县平朝工委纪念馆,开展“童心向军迎八一”主题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传承革命优良传统,激发其爱国情怀,培养爱国拥军意识。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一)、1.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始终坚持将“维护青少年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功能,积极开拓创新工作思路方法,荣获了共青团渭南市委“维护青少年权益岗”荣誉称号。(二)、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举办了以“为爱携手光明助力童心飞扬”为主题的暑期关爱保护夏令营活动。在为期2天的活动中,带领30多名留守儿童先后参观朝邑镇“天下第一仓”丰图义仓、范家镇福佑古寨、大荔县展览馆,品尝大荔特色美食“九品十三花”,在美景美食中增长了知识,拓宽了视野,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与关爱。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受助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难,一些盲聋哑、痴呆傻、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不能提供准确信息,无法查询到其身份信息。(二)、整改措施:加大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工作合力,致使救助工作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等社会力量参与流浪乞讨人员源头预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政策法治宣传,弘扬社会公德。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家庭进行疏导、帮扶促使其家庭依法履行赡养、抚养责任和义务,使流浪乞讨人员融入正常社会生活。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全方位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质量,优化配置救助管理机构资源,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和“6.19”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二)、加大日常街面救助巡查力度。做到每周一、三、五,出动救助车辆和人员,重点对车站、繁华街道、农贸市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等生活无着人员经常活动和露宿的区域进行巡查;同时,加强在夜间、严寒酷暑极端天气、节假日等特殊时段巡查,加大巡查频率,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持续推进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入户探访。第三方工作人员入户探访,全面、详细掌握我县留守、困境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家庭监护情况、学习情况、生活需求和遇到的实际困难,做到一人一档,重点关注儿童心理健康,加强思想引导和情感关怀,对出现实际困难的家庭提供政策讲解、链接和帮扶,并做好回访。(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进校园、进村居。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普法宣传进村居”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意义及宗旨,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和安全保护知识,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体会法律法规的内在含义,做到知法懂法。(五)、开展各类儿童关爱保护活动。借助传统节日如劳动节、六一儿童节、建军节等,开展各类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活动,为未成年人送去暖心关怀和问候;联合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专项行动”专题活动。今后,救助管理站将不断加大街面巡查及救助政策宣传力度,认真细致做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奋力开启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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