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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8 11:51
单位名称 韩城市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困难群众解决住房困难问题。业务:编制四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规划,确定建设项目的立项报批;保障性住房建设补贴资金的申报及建设管理工作。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香山东路
法定代表人 张拥军
开办资金 1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0746.75万元 202392.45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住房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我市公租房的申请办事程序、申报条件和收费标准,建立了市住建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动产登记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的联动审核机制,严格按照房屋的申报、审核、分配及退出管理程序,对已分配的金城廉租房大院、惠丰园和紫云嘉苑小区1916套公租房加强运营管理。二是公租房申请实现“一网通办”,截止目前,对通过陕西保障房手机APP和陕西省住房保障服务平台网站、线下申请等途径申报的家庭资料,完成了资料的初审。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按照一楼一柜(文件柜),一房一盒(档案盒)的管理标准,惠丰园和紫云嘉苑所有公租房家庭均实行一户一册登记管理,方便群众办事和档案的查询,杜绝不合规问题的发生;四是按照租赁补贴发放对象资格审核要求,严把审核关口,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程序,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基本上做到对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应保尽保和精准保障。五是重新修订《韩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住建局的名义向市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个部门送达了意见征求函,在征求各方意见后,进行修改并上报市住建局召开各联审部门听证会。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对抑制市场房价的过度增长,缓解住房市场的压力,促进住房资源配置的优化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2、通过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基本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改善了低收入家庭生活质量。经济效益:2023年通过摇号分配3批计199户,实际办理新安置142户,完成房租费收入656.2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因保障房管理机构没有行政执法权和约束力,对部分不按规定及时续签公租房《房屋租赁合同》,拖欠房租家庭,无有效的强制措施,致使日常巡查出的问题整治难度较大。截止目前有10户补交了房租腾退了房屋,仍有18户至今不办理退房手续;(二)省住建厅在2017年对我市保障房进行跟踪审计后,提出我市惠丰园保障房小区209套廉租房源空置超过10年以上,紫云嘉苑小区480套经济适用住房空置超过4年以上,需限期分配使用整改销号。(三)开通的公租房“一网通办”网上申报审核平台,没有实现大数据的信息共享,部分信息数据仍然需线下查询,审核周期长,需进一步协调审核工作机制。(四)我市政府直管的保障性住房自2012年以来,没有提取建立物业维修专项基金,无固定维修经费,维修管理工作滞后,金城西街廉租房屋面瓦片脱落多处渗漏,临街屋檐倾斜,院落过道房顶木头严重损坏,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措施针对问题,认真研究,扎实制定整改工作措施和整改工作方案,并将整改任务逐条分解、落实专人、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和要求,坚决做到了不推诿、不避让、不隐瞒。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进一步规范公租房日常管理,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审核分配程序,定期巡查转租、转借、空置和不及时缴纳房租户,做好违规享受公租房的清退及廉转公,公转廉工作;(二)按照韩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韩城市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惠丰园和紫云嘉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和转移登记工作。(三)积极向韩城市政府申请空置房源装修资金,提高房屋使用率。同时,向市政府建议从每年上缴的公租房租金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日常维修专项资金,按公租房修缮程序统筹使用,进行房屋及配套设施的维修维护。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