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韩城市> 韩城市林木种苗站

韩城市林木种苗站

发布时间: 2024-04-18 11:44
单位名称 韩城市林木种苗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林木种苗生产供应。业务范围:林木良种选育与新技术推广。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黄河大街中段中汇煤化四楼
法定代表人 解超杰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64万元 23.44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林木种苗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本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完成苗木供应任务。按照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需求,认真组织春秋季苗木供应工作,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对苗木规格、质量、数量严格核查验收,不合格苗木坚决不准使用,保证苗木栽植成活率。春季共调拨供应国槐、白皮松、油松、侧柏、刺槐等共计2.3万余株,顺利完成了全年的供苗任务。2.开展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为确保2023年全市造林绿化工程用苗质量,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行为,把好“国土绿化行动”植树造林第一道关口,先后深入“陕西省森林城市绿化和生态防护林项目”和“沿黄防护林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工程项目”两个重点项目不同标段,以及种苗花卉市场、部分苗木企业,对造林绿化工程用苗和相关内业资料开展现地抽查检测,查看造林苗木质量情况;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自检、检疫等制度落实情况等。3.积极开展林业“双打”工作。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和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双打”工作部署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产品和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等行为,坚持整治与规范并举,查处与引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落实和完善林木种苗监管长效机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站于每月10日及时报送上月侵权假冒伪劣案件查处情况。4.按照市局散煤治理和双替代工作推进会要求,我单位积极进行摸排、统计,建立动态管理清单和台账。共排查53家,签订散煤禁烧承诺53份,涉及使用散煤的共5家,通过政策宣传均签订了散煤整改承诺书,并于10月份全部整改到位。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培育良种树苗等多种措施,森林面积显著增加,森林质量显著提升,为城市带来天然氧吧,为生态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经济效益:通过林业职工和全市人民共同努力,抓住林业生产黄金季节,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构成了全民搞绿化,全社会办林业的良好氛围。今年春季共调拨镇村绿化苗木共计2.3万余株。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专业技术人才欠缺。单位人员老龄化,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作能力不够、积极性不高、活力不足,指导林农生产、答疑解惑的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提高。特别是随着职责职能的转化,知识更新、观念转变跟不上发展要求。2.创新精神、应变能力不够。干工作存在按照“惯例是什么、以前怎么干、别人怎么干”的思路,以老观念看待新问题、以老办法对应新情况,工作方法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缺少创新性举措。整改措施:1.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专业技术人才,为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补充新鲜血液。2.树立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工作中的蓬勃生机和活力,要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工作中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优化用人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对现有人员进行细致研判,充分发掘个人潜能,努力实现“人岗相适、用当其时、人尽其才”。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分解工作任务,针对确定的各项工作,逐项明确责任人,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一项工作“到事”、“到人”、“到点”,确保各项任务高效、有序推进。2.进一步加强种苗质量检查。从源头上抓好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苗行为和植物新品种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大《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宣传力度,切实改进和加强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探索与林业系统有执法职能的兄弟单位合作的有效机制,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不断规范苗木市场秩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