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韩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文明执法、服务社会、强化管理、确保安全。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开展投入品、农机、兽医医政等执法工作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并受理投诉举报。 | |
住所 | 韩城市状元西街 | |
法定代表人 | 侯学军 | |
开办资金 | 17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补助 | |
举办单位 | 韩城市农业农村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88.77万元 | 77.73万元 | |
网上名称 | 韩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3月6日作以下变更:1.根据韩办发[2019]3号文件,举办单位由韩城市农林局变更为韩城市农业农村局。2.根据韩编办发[2020]9号文件,单位名称由韩城市农林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变更为韩城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3.根据韩市干字[2022]31号文件,法定代表人由金安全变更为侯学军。4.根据韩编办发[2020]9号文件,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为宗旨:宗旨:文明执法、服务社会、强化管理、确保安全。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开展投入品、农机、兽医医政等执法工作以及违法案件的查处并受理投诉举报。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市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以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的《黄河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为重点,结合春季农资市场整治、科技下乡、放心农资下乡、3.15活动等,通过主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张贴公告,法律上门服务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全年共出动宣传车32次,宣贯横幅25条,张贴公告宣传页600余张,散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同时,通过韩城市农资监管、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微信群发布涉农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60余条,营造了良好法治氛围;二是在八个镇办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工作,与示范户开展“结对子”活动,建立了3个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对照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全市示范户法治培训,线上培训10次,线下培训10次,全年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145名,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6%。(二)紧抓重点时间节点,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巡查工作。3月份,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市农资打假暨农资管理培训会,对全年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对全市农资经营门店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依法依规经营的意识。紧扣“三夏”“黄河禁渔期”“秋收秋播”等,采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飞行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多检查方式,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先后重点组织开展了“春雷行动”“利剑护农”专项执法行动、农资打假行动、、豇豆农残问题整治行动、“中国渔政亮剑2023”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等,加大各类违法案件查处,共出动执法车辆200余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对全市农资门店执法检查5轮次,重点农产品和豇豆生产基地4轮次,黄河及主要支流基本达到了重点区域日巡查、一般区域周巡查,共下发整改通知13份,立案查办违法违规行为13起。积极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事件,立案查处农资案件13起,其中1个案件被评为省级农资打假典型案例,2个案卷被评为农业行政处罚优秀案卷,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2起,化解宅基地、农资纠纷等案件42起,没收渔具102件(套)、劝离钓鱼人员230余人次,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渔业生态安全运行总体平稳。在农业部组织的黄河禁渔期交叉执法检查、创建农业综合执法示范窗口工作中,获得检查组、省执法局的肯定。(三)积极做好农产品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质量监测工作。按照省局的工作安排,完成了省级5批次农药,5批次肥料、5批次兽药的抽样工作,按时按量完成了工作任务。配合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完成了2批次鸡蛋、2批次杏和5批次豇豆的执法监督抽样工作任务。(四)开展常态化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提升业务能力。始终把执法人员的能力培训放在首要位置,制定了《关于开展“一月一法”学习培训测试活动实施方案》,每周由一名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组织典型案例学习分析会、技术比武等,通过集中学习、小组讨论、综合测试等方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规范文明执法的能力。累计开展专题培训36场次以上,典型案例学习分析会10场次以上,技术比武1场次,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得到提升。5月份,在参加的2023年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活动中,我单位获得三等奖,1名人员获得个人表现优异奖;在2023年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省级选拔赛中获得个人优秀奖以及优秀组织奖。(五)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树立了一批示范典型。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名录库,继续推行“红黑榜”制度,重点对信用等级A级以下农资主体开展了提档升级,通过指导经营主体完善记录档案、开具用药处方等方式,持续规范经营行为。在全市开展年度评选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农资门店,5家门店获省级示范点称号。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为全市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净化农资市场、确保农产品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保护农民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二)经济效益:通过降低执法成本,节约和合理配置资源,提高人员执法水平,增强执法人员法律意识,最终提高执法效益。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一)办理的案件标准不高,执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有待提高;(二)农业综合执法面宽量大,技术性强,执法力量不足。整改措施:(一)加强典型案例、优秀案卷的研讨分析,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案件办理;(二)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使执法人员全面系统地掌握执法能力、办案水平,最终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坚持以深化“三个年”活动为抓手,持续做好“六型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二)以节假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统筹抓好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种养殖基地专项执法检查,兽药、饲料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农业投入品检查,种子市场检查,肥料专项治理行动等,加大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维护产业运行安全和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增强农业综合执法保障能力。(三)着重抓实执法规范,进一步提升执法质量,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四)进一步抓好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加快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面覆盖率,助推法治社会建设。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