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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文化馆
韩城市文化馆
发布时间:
2024-04-18 11:29
单位名称
韩城市文化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业务:组织和辅导全市群众文学、音乐、舞蹈、戏曲、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文化活动。
住所
韩城市乔南东路文化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
徐伟
开办资金
124.4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75.38万元
1732.2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文旅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全年安排业务干部针对群众文艺社团、基层文化站、分馆组织辅导100余次。“有艺课堂”全年共开设(声乐、舞蹈、器乐、书法、绘画、非遗、朗诵等)15个门类的课程、举办了11期30多个班、800余节课,培训群众达5000余人次。馆外培训:组织非遗传承人、业务干部全年共培训230余次。培训学员5320人次。2、“欢乐送基层”组织业务干部、文艺社团及文化志愿者团队走进乡村、社区、厂矿、企业、敬老院、特殊学校、驻韩部队等共计演出175场,惠及群众10万余人次;联合图书馆开展双馆齐下走基层活动、联合公安交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文化节目宣传交通安全知识。3、全年组织各类活动100余场。包括四季春晚、春节系列活动、非遗日系列活动、文化馆宣传周系列活动、青少年艺术普及系列活动、广场舞大赛、各类书画展、五一、十一及传统节日等系列活动。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被渭南市评为“2022年度基层文化惠民工作先进单位”;荣获全省第二届“创一门课”优秀案例优秀组织奖。2、创编音乐类节目《黄河激浪》、曲艺类节目《孝莲回乡》参加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群星奖;创编情景朗诵《青史留名》、小品《丈量》参加冬季“村晚”示范展示活动。3、组织《行鼓行》参加“第十三届中国民间艺术节”,成功入围民间文艺“山花奖”。4、全年出刊《龙门》总第53、54两期。(二)经济效益:文化馆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不存在经济收益。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问题:人才队伍问题较为突出,专业结构失衡,缺少在文学、作曲、舞蹈编导、戏剧表演等方面的专业人员。整改措施:注重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配合重大节庆、传统节日,组织举办各类文化活动,2、开展系列品牌培训,充分发挥阵地作用。3、持续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欢乐送基层”系列活动,完成送基层演出、基层免费培训。4、常态化开展非遗保护工作。5、完成全年艺术门类慕课、非遗访谈等的录制宣传推广工作。6、举办文学讲座、文学类培训及文学分享会。7、全年出刊两期《龙门》杂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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