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滨区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宣传贯彻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参保登记、关系转移、信息变更、待遇发放、职业年金收缴;基金管理、存储、及个人账户建立;丧葬补助、工龄补贴、失业补贴、工伤补助发放;内审内控,对社会保险待遇信息比对及资料移交工作;信息系统和业务档案的管理、数据统计;社会保障卡的应用;配合做好保险费的征缴工作。 | |
住所 | 汉滨区育才西路御公馆2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王康平 | |
开办资金 | 14.2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5.26万元 | 11.0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一)抓好支部联建,促业务融合共进。中心党支部主动对接安火路社区,以“凝聚党员、服务群众、促进和谐、推动工作”为目标,以“党员干部双报到”认领的岗位为重点,积极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社保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工作。根据实际认领岗位,支部每季度按时参加安火路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安排部署共驻共建工作,党员干部多次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二)持续做好联村帮扶,巩固脱贫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中心克服工作人员紧缺的实际困难,继续坚持主要领导带队,分管领导牵头,抽调了5名骨干(其中4人为新抽调轮换人员,1人为原队员继续留任)脱离业务工作,组成帮扶工作队,以产业发展为重心,带动更多劳动力就业。(三)多措并举,扎实推进“三险”参保扩面。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扩面问题,依托区政府督查室下发督查通报,对各镇(办)进行了实地督导,发动各社保站干部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人员积极参保;对辖区企业进行失业工伤保险不定期政策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惠企惠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四)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将政府补贴收入和基金收入全部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各项基金支出由专户保障合理调度使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严格执行基金对账制度,做到账务日清月结。及时做好基金转存工作,通过与财政部门协调,加大基金转存力度。(五)联合开展内控稽核,强化基金风险防控。按照内审工作要求,主动开展稽核工作,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全年内审稽核工作,及时核查疑点数据,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共驻共建成效显著。支部主动靠前认领“微心愿”,在国卫复审前有效解决包联小区车棚顶部多处损坏的问题,消除了安全隐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产业帮扶带动效果明显。运用村合作社+农户的管护模式,向区林业局争取400亩拐枣园,持续发展稻田养鱼,有效解决群众收入下滑的难题。(三)城居保考核指标全面完成。2023年汉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321574人,参保率99.09%。完成代缴25660人,代缴金额共计152.86万元,代缴率100%。全区待遇领取人员9.81万人,累计发放待遇2.01亿元,待遇发放率100%,现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45元/人/月。(四)机关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全区参保单位250家25628人,协助征缴养老保险费3.18亿元,职业年金9677.6万元,上解职业年金9938.02万元。养老金领取人员8744人,累计发放6.35亿元。职业年金领取人员3158人,累计发放1158.06万元。(五)失业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到位。2023年我区失业保险参保554户25783人,征收费款1363.57万元,工伤保险参保756户36710人,征收费款706.93万元,超额完成全年参保扩面任务。全年共降低失业保险费1363.57万元,累计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295.76万元。累计审核工伤待遇支出935.83万元,工伤失业待遇100%发放。(六)基金运行安全规范。强化基金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基金专款专用,不断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月、季、年度相互对账制度,确保基金安全。(七)数据核查按时完成。按时处理国家稽核考核系统下发核查任务,全年累计完成疑点数据核查15期,市处下发疑点数据9646条,核实存在问题4767条,完成稽核考核系统数据处理和疑点数据核查任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费保障不足。汉滨区参保人群体量大,区财政没有预算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政策宣传、基层服务网点建设、档案管理等工作开展。二是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社保经办涉及的知识领域广泛,包括社会保障、财务、税务、法律等多方面,目前的干部队伍中,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关键岗位上业务骨干不足。三是业务经办系统由省级统一开发维护,功能模块尚不完善,在关键环节缺少校验预警功能。城居保业务经办涉及民政、司法、公安、卫健等多个部门的数据共享,尤其是司法和公安部门的身份信息、生存状态及服刑人员数据等信息不能实时共享,导致出现死亡冒领、服刑期间领取待遇等情况。(二)改进措施。一是主动向区委、区政府汇报,争取专项办公经费,用于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及信息网络维护,推进经办服务向村级延伸。二是优化政策培训,构建优质经办队伍。以“看得懂、算得清”,咨询服务“一口清”“难不倒”为目标,持续进行业务培训与交流,通过多岗位锻炼、转岗调配等多种方式,对干部实施多岗位、多层级培养,打造出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人才队伍。三是形成社保工作合力,加强与财政、税务、银行等部门的沟通衔接。配合区检察院建立民政、医疗、司法等多部门数据比对机制,每月开展数据比对,破解多部门数据不能及时共享的盲点。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继续加大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建设,开展基金监督典型案件学习。通过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引导干部们“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思想认识上杜绝风险隐患。(二)紧盯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文件,及时准确做好社会保险“减、缓、免、补”等各项惠企惠民政策的宣传。确保辖区内单位应参尽参、应保尽保。突出抓好新社区工厂、中小微企业、快递业等新业态,交通运输、工程项目、餐饮服务等重点行业,农民工、快递员等重点人群的参保扩面工作。(三)持续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坚决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继续加强城居保政策宣传,督促镇(办)深挖参保扩面潜力,力保达到参保率99%。同时落实好城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后的待遇兑现,按照每年提标9元的要求,提前对接资金筹措,保证按时足额兑付待遇,确保在十四五末月人均待遇水平达到180元。(四)继续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处理区直公立医院编制备案人员参保。在严格落实中省市区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文件的前提下,对区直公立医院编制备案人员实行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制部门另册管理、经办机构依法参保缴费的业务办理流程。严格按照政策文件依法、依规办理业务,对不符合参保条件的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维护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