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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黄陵分站

发布时间: 2024-04-17 16:23
单位名称 延安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黄陵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测保障。黄陵、洛川、富县、宜川、黄龙五县环境要素监测,报送监测数据和质量报告书;监测排放污染物;建立污染源档案;检查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为环境管理提供检测数据。
住所 延安市黄陵县河西综合大楼
法定代表人 史建国
开办资金 18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1.2万元 137.37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环境监测站黄陵分站.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以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为目标,全面完成监测任务(一)环境质量监视性监测环境质量监测(1)对国控地表水南沟门水库入河口、沮河户村监测断面水质进行了12次监视性监测,共出具监测报告24份,获取监测数据192个。(2)对6条县级河长制河流的12个监测断面水质共进行了12次监视性监测,共出具监测报告36份,获取监测数据3888个。(3)对黄陵县郑家河水库饮用水源地及黄陵县农村万人千吨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上畛子)水质共进行了6次监视性监测,出具监测报告10份(其中委托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6份),获取监测数据346个。(4)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对县域内沮河干流、支流开展每旬一测、每旬一报的监视性监测,同时在旬测期间根据水质实际状况开展不定期排查监测工作,共出具送阅件102期,获取监测数据2699个。(5)对黄陵县城区区域声环境噪声、道路交通环境噪声进行监视性监测1次,出具监测报告1份,获取监测数据41个;对黄陵县功能区环境噪声进行了4次监视性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44个。在每个季度20日之前,向市站进行报送。(6)对店头镇矿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连续5天、布设3个监测点位的监视性监测工作1次,出具监测报告1份,获取监测数据170个。2、污染源监督性监测(1)按照市局本年度执法监测方案,对黄陵县域内省、市级11家重点污染源企业(陕西建新煤化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集团黄陵建庄矿业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二号煤矿、黄陵双龙煤矿、陕西瑞能煤业、陕西省红石岩煤矿、南川二号煤矿、陕西黄陵煤化工、黄陵轩辕水务有限公司、店头镇污水处理厂等)的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性监测,出具监测报告91份,获取监测数据1458个。(2)对县域内3个农村小型污水处理站(平天村、咀头村、秦家川村污水处理站)进行执法监督性监测13次,获取10份监测报告,获取监测数据60个。(3)对县域内民营煤矿企业(宏兴煤矿、聚众福煤矿、中瑞成煤矿、明星煤矿、太贤煤矿、南川一号煤矿等)进行执法监督性监测2次,出具监测报告22份,获取监测数据311个。(4)对黄陵轩辕水务有限公司、店头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测仪器设备开展比对执法监督性监测3次,出具监测报告11份,获取监测数据140个。(5)对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黄陵县城区热力服务中心废气排放情况进行执法监督性监测,出具监测报告6份,获取得监测数据75个。(6)接受分局、执法大队送检样品18批次,获取监测数据106个。(二)、以质量管理工作为核心,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开展质量控制,做到监测结果可溯源性。2023年质控措施共下达398份,其中地表水236份,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162份。地表水平行双样80份、比率为20%,全程序空白90份、比率为23%,加标回收6份、比率为1.5%,密码样45份、比率为11%,留样复测15份,比率为3.8%;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平行双样为58份、比率为15%,全程序空白85份、比率为21%,加标回收为10份、比率为2.5%,密码样为7份、比率为1.7%,留样复测为2份、比率为0.5%。(三)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维保障工作积极配合户村水质自动站、宜君下桃水质自动站沟通协调工作,使各自动监测站有条不紊的投入正常运行。为了更好地做好各自动站点的外围保障及避免人为因素影响工作,分站为各水质自动站、气站安装了宣传警示牌,并在县域出境断面户村监测站点加装了摄像头设备,能够及时实地全天候的掌握水质状况和外围保障情况,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决策支撑。新建的河西小学空气自动站在我站以及多方协同努力下于本年度6月份正式投入使用,与卫健委站点相互印证,更合理的监测我县空气质量情况。(四)按照计划完成仪器设备维护、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按照2023年度监测仪器设备更新、检定、校准、维修计划完成了本年度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和状态标识管理工作。不断树立工作效率和超前意识,继续实施目标管理,加强实验室仪器配备及管理使用等工作,不断提高监测设备的服务水平。2023年共检定、校准仪器50余台套,监测仪器做到应检必检。完成了仪器期间核查及期间核查档案内容的整理,出具核查报告2份,获取核查合格数据28个。使所有仪器设备能够确保监测工作的需要和顺利开展。二、取得的成绩1、按照《2023年延安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及黄陵县委、政府交办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分站制定详细、有序的监测方案和实施计划,圆满完成了本年度所有监测业务工作。2023年出具监测报告232份,出具监测快报102份,获取监测数据9858个。2、积极参加实验室间比对和能力验证考核。按照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陕环站发[2023]38号)文件要求,分别于2023年8月和9月完成了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水中石油类、氟化物和总硬度项目能力考核工作;在9月底完成了市场监管局质量认证认可协会能力验证水中挥发酚项目和土壤pH值的考核工作;在12月完成市监测站水中高锰酸盐指数和六价格项目考核工作。经过我站监测技术人员认真的分析测试,以上能力验证均取得了满意结果。3、按照省厅“关于印发《2023全省环境监测系统技术人员上半年持证上岗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陕环监测函(2023)14号文件)”(延黄环测字[2023]06号)文件要求本次对我站19名人员进行了持证上岗考核,涉及了4大类53个项目199项次,通过现场演示、理论考核、盲样考核,所有人员顺利的完成了2023年上半年持证上岗考核工作,通过率达到90.6%。4、“以比促练以武提效”为契机分别参加了积极参加省、市站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延安市生态环境监测专业技术人员云平台大比武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理论知识考试、现场实验室操作竞赛两个环节。我站马凤博、田鹏升、马丹三名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积极精心准备,高质量的完成了此次大比武比赛活动,并得到各评委老师的认可和肯定,取得延安市团体第二名和高锰酸盐指数项目考核个人第二名的好成绩。5、分站质量负责人李刘杨同志、质管室赵琳同志分别被选送和抽调参加了省厅、省站组织的“企业自行监测帮扶”“陕西关中地区2023年秋冬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执法监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等活动。赵琳同志获得个人三等奖的好成绩,两位同志始终以敬业的责任意识、务实的工作作风在省市活动中中取得优异成绩和高度评价。三、存在的问题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差距和不足,部分业务人员业务能力薄弱,业务理论不扎实。没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呆板,工作程序未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针对此类问题站领导及站委会积极采取措施查缺补漏,解决实际问题。整改措施在工作中不断抓业务培训,从基本理论着手,重抓技术能力。每周根据实际工作安排组织最少一次的业务学习、体系文件宣贯培训。积极对接上级市站,申请上一级的帮扶培训,采取“传、帮、带”方式让技术分析人员结成帮扶对子,进行业务理论和实验操作技能讨论培训。着力研究分析总结培训过程的具体情况,对出现的各种异议和问题及时予以解决,使监测能力进一步提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把成绩作为新的起点,把不足作为努力的方向。在今后的工作中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学习,不断进取。“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环境监测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在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站将继续奋斗、继续拼搏、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开启工作新局面,新历程。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编号:182712054015有效期: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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