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延安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国土资源管理提供执法监督保障。监督土地法规执行情况;受委托查处违法案件;指导县区土地监察业务。 | |
住所 | 延安市宝塔区师范街广通巷00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吴延生 | |
开办资金 | 6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自然资源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3万元 | 6.1万元 | |
网上名称 | 延安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益 | 从业人数 18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支队紧紧围绕市局工作重点以及支队2023年工作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创新工作思路,科学制定工作计划,严格规范管理,着力推进执法监察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现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及社会效益(一)2023年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情况1.图斑填报情况截至目前,部共下发我市土地卫片执法图斑7213个,面积61464.39亩,耕地面积8044.57亩,基本农田面积2331.95亩。非新增建设用地图斑5449个,面积48340.43亩,耕地面积5104.97亩,基本农田面积2086.24亩。新增建设用地图斑1762个,面积13157.57亩,耕地面积2952.51亩,基本农田面积251.1亩。其中合法图斑884个,面积7604.13亩,耕地面积2173.52亩,基本农田面积30.69亩;违法图斑878个,面积5553.44亩,耕地面积778.99亩,基本农田面积220.41亩。2023年全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778.99亩,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26.38%。按照部省问责政策规定,扣减拆除复耕、完善用地手续、未供即用、中省重点工程违法用地面积后,违法耕地面积89.48亩,违法耕地比例3.81%。目前全市无超比例、超面积县(市、区)。2.违法图斑查处情况2023年全市违法图斑878个,面积5553.44亩,耕地面积778.99亩,基本农田面积220.41亩。(1)移交其他部门图斑232个,面积399.49亩,耕地面积30.65亩,基本农田面积7.3亩。(2)已拆除复耕图斑78个,面积494.17亩,耕地面积116.24亩,基本农田面积37.91亩。(3)补办用地手续图斑63个,面积645.35亩,耕地面积44.39亩,基本农田面积1.47亩。(4)非立案图斑226个,面积1293.78亩,耕地面积63.9亩,基本农田面积10.34亩。(5)立案查处图斑279个,面积2720.65亩,耕地面积523.81亩,基本农田面积163.39亩。已结案图斑159个,面积1738.01亩,耕地面积245.77亩,基本农田面积12.94亩。收缴罚没款23305.92万元,没收建筑物110.19万平方米,拆除建筑物2.67万平方米,处理责任人31人。(二)2023年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1至12月份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共下发我市38个矿产卫片疑似违法图斑,核查认定后属涉地伪变化图斑29个、涉矿疑似违法图斑9个,通过内业核查及对重点图斑外业实地核查比对后,系统上报合法图斑2个、伪变化图斑6个、违法图斑1个。黄陵县盛桥机砖厂越界开采,收缴罚没款5.50308万元,其中罚款0.5002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28万元)。(三)认真履职、扎实工作,执法监察工作有序推进1.中省重大项目查处整改情况2023年,我市中省重点项目9个,涉及图斑105个,面积1393.92亩,耕地面积221.51亩,基本农田面积13.1亩。(1)已查处并取得用地手续的重点项目1个,延长石油富县电厂运煤专线项目。(2)已查处到位,正在报批的重点项目6个,分别是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大唐延安富县电厂项目、华能延安电厂项目、G242黄龙县城过境公路项目、西延高铁项目、浩吉铁路与包西铁路联络线。(3)正在立案查处中的重点项目2个,分别是延长石油集团延安气田中区北部产能建设、210国道白狼城至子长公路改建工程。2.完成2022年土地卫片部审核不通过图斑整改工作2023年2月,陪同省厅核查组核查2022年土地卫片部审核不通过图斑,按照省厅工作要求,督促并指导县级自然资源执法部门做好问题图斑的整改工作;收集部审核不通过图斑中合法图斑和临时用地图斑的用地批件矢量数据,集中报送省卫星中心,做好问题图斑的举证工作。2023年7月,协同县级卫片执法工作人员,对部内业反馈2022年土地卫片填报不合理地块,赴省厅逐宗进行整改纠正和补充提供举证资料,已全部举证到位。3.按时完成违法月报系统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督促各县(市、区)每月25日前认真填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月报系统,严格审核填报数据的准确性、逻辑性,统计汇总上报数据,及时掌握各县区实时违法动态,分析研判违法用地形势。若数据出现递减或增加过多等现象,及时排查数据形成原因,与县级沟通核对案件真实情况,及时纠正填报错误,形成分析报告向省厅上报。4.对全市土地卫片占用耕地100亩以上大图斑及部审核不通过图斑进行了督导检查。6月下旬,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对各县(市、区)土地例行督察反馈问题、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永久基本农田疑似图斑开展了督导检查工作。根据督导检查成果,建立违法图斑立案查处整改台账,督促县级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更新整改进度,掌握全市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情况。5.完成2023年自然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对全市2022年度立案查处或2021年度立案,但查处工作主要发生在2022年度且已结案的土地、矿产执法案卷进行了认真评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各评选出2个(土地1、矿产1)优秀案卷于4月10日前报送市局。市局从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市案卷质量评查小组,于4月19日组织了市级集中评查,并选出3个市级优秀案卷,省厅从2022年卫片系统中随机抽取1个案卷(共4个案卷)报送省厅参与全省案卷质量评查,报送案卷全部被省级评为合格案件,其中黄陵县亿鑫石料开采有限公司越界开采案被评为部优秀案卷。(四)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其他工作任务1.督促整改并汇总上报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展情况2.完成对高速公路南泥湾收费站连接线非法占地的查处工作,罚款1186.7万元;3.配合市统征办参与西延高速铁路征地拆迁工作;对西延高铁违法占地行为向有关县(区)自然资源局发出督办督导函,要求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工作。4.对全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情况进行检查,经统计各县(市、区)上报情况,全市没有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问题。5.扎实开展了全市砖厂专项执法整治行动工作6.认真做好全市盗采矿产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统计上报工作7.认真做好黄河流域自然资源专项执法统计上报工作8.按照市局安排于2023年8月31日至9月8日对黄陵、黄龙、洛川、城区、南泥湾开发区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及在册地质隐患点进行了督导检查9.2023年4月27日至4月29日配合市水务局督导检查了延川、延长、宜川、吴起、志丹五个县的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工作,通过督导检查以上五个县在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行动中,不存在非法采挖砂石及违规堆砂、弃料、乱倒、乱堆等行为。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落实责任,认真扎实做好延安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顺利通过部、省检查验收。违法案件综合统计和卫片工作各种数据成果真实准确,没有漏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二)继续抓好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把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确保2024年违法案件立案率、履职率均达到100%,结案率达到95%以上。(三)加强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认真学习国土资源各项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的执法水平。(四)切实搞好“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日的宣传,提倡并实行土地矿产执法宣传进工矿企业、进建设工地和进村入户,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的意识。(五)努力工作,积极完成上级组织交办和转办的其他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