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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7 16:10
单位名称 延安市价格认定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相关价格提供认证服务。对涉案、事故、财务价格或价值评估、鉴定;委托的价格认证、仲裁等工作。
住所 延安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 慕建新
开办资金 10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万元 6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市发改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高质量完成涉案、涉行政、涉纪工作全年办理“三涉”案件39起,认定标的额91.93万元。(二)巩固深化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成果。一是派4人成立专题组赴宝塔区进行调研,督导评估综合业务平台应用成效。二是中心对全市13个县区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汇总全市存量案卷录入情况。三是组织了全市案卷评查工作会,对全市价格认定纸质案卷和电子档案进行抽查打分,并对取得优秀的县区及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三)打造特色,突出亮点。一是持续做好建筑材料价格认定工作。中心与市住建局、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共同编纂《延安工程造价信息》。今年共参加联席会议12次,赴宝鸡、西安市考察调研,出刊了6期《延安工程造价信息》,共对23大项2000余种建筑材料品种和政府采购类商品进行了市场价格采集认定,采集价格5400余条,为维护建筑行业市场秩序、减少政府重点工程支出作出了贡献。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心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工作进行了部署,确定了具体负责人。共排查化解矛盾14起。三是与甘肃省庆阳市价格认定工作人员开展了涉案“柏树根、柏树瘤”的价格认定工作学习交流。中心邀请市林业局、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参加座谈会,向他们介绍了我市自2015年起我市涉案“柏树根、柏树瘤”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先进工作经验,增进了两市价格认定工作人员的情谊,提高了我市涉案“柏树根、柏树瘤”价格认定工作质量,为我市进一步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价格认定工作风险、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四是持续做好绿山青山的卫士。为办理柏树根、柏树瘤盗挖案件,中心派人赴福建省调查价格,并重新出具柏树瘤、柏树根价格认定函。办理林业案件4起,认定标的额5.0万元。五是积极配合省价格认证中心开展调研。完成了《房屋装修价格认定规程(试行)》《房屋租金价格认定规程(试行)》《贵金属制品价格认定规程(试行)》《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修订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茅台酒价格认定指导意见》的征求意见工作。完成了全市涉火案件办理情况统计、涉矿产资源价格认定工作情况调查。中心慕主任等陪同省中心领导赴志丹、吴起县完成了原油价格认定工作调研。六是完成农村经济合同清收工作。由市发改委指派负责市本级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专项工作,参加培训会2次,指导各县区审查合同30665份,为专项整治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七是配合省价格认证中心组织全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工作。2022——2023年度价格认定案卷评查会议在延安举办,我中心积极配合,并在案卷评查中获得优秀。二、取得的主要成效(一)做好涉案价格认定工作。办理涉刑事案件10起,认定标的额22.92万元(其中复核案件1起,认定标的额0.28万元)。这些案件的办理为依法高效精准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价格支撑。(二)做强涉行政案件价格认定工作。办理涉行政案件28起,认定标的额61.51万元(其中车损案件25起,认定标的额60.27万元;物损案件3起,认定标的额1.24万元)。以车损为主的行政案件的办理,帮助当事人尽快拿到赔偿,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提高了价格认定的社会影响力。(三)做实涉纪价格认定工作。办理涉纪案件1起,认定标的额7.5万元。涉纪检监察案件的办理,为打赢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攻坚战、扫黑除恶持久战做出了价格认定工作应尽的责任。存在问题一是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有待加强,需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解决问题。二是宣传工作有待加强,群众对价格争议调解不够了解,不愿意通过调解解决问题。三是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开展情况不理想。整改措施一是积极与公安局、人民法院对接,加强沟通联系。二是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宣传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争取在物业公司、医药超市等更多易产生价格争议的地方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不断完善调解制度,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全面开展价格争议工作。三是积极探索涉税房地产的价格认定工作,学习先进地市的经验做法,由志丹县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下一步打算一是巩固提高“三涉”案件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国家和省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综合业务平台运用成效。在综合业务平台增量、存量案件应用工作方面,加强业务平台学习,推进平台数据库建设工作,确保没有完成存量案卷录入的县区案件准确完善录入。加快实现价格争议调解应用平台操作任务,保持增量案卷录入应用的常态化应用。三是加强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延伸到诉前调解、保险理赔、医疗服务、旅游餐饮、物业服务、社区邻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争议矛盾易发地,落实基层社区(调解工作站)全覆盖的任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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