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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水利工作队(延安市抗旱服务队)

发布时间: 2024-04-17 16:00
单位名称 延安市水利工作队(延安市抗旱服务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水利建设提供技术和服务。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规划和设计;水利工程抢险方案编制、工程建设前期管理和施工业务培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价。抗旱预案和应急方案编制,并组织实施重点抗旱应急工程;抗旱服务、旱情测报及技术指导。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文化沟水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 冯峰
开办资金 38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2万元 28.4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水利工作队.公益 从业人数  3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市水务局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一下业务活动: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承担省政府考核指标,全年用水总量约为3.3亿立方米,低于在3.8亿立方米的控制指标,万元GDP用水量17.4亿立方米,较2020基准年19.45立方米下降10.6%;承担省水利厅行业考核指标,全年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5.48亿元,占全年25亿元计划任务的102%;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93平方公里,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06立方米,较2020基准年12.91立方米下降8.6%。各项任务指标均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一是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强力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水利工作,先后赴水利部、黄委、省水利厅汇报对接事项,我局及时跟进细化对接部省有关司局和处室,专题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推进工作专班,制定推进任务清单,明确时间节点,确保中省领导各项指示要求及早落实落地。《延安市水网建设规划》市政府正式批复实施,谋划了5部分23类工程,总投资1146亿元;延安市被水利部列为全国第一批市级水网先导区,《实施方案》谋划了近三年实施的5类项目,总投资58.82亿元;《延安流域系统治理方案》谋划了实施的28类项目,总投资343亿元;截止目前,王瑶水库扩容已进入工程实施阶段;白龙江引水环评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可研报告已通过水利部技术审查并报国家发改委待审查;古贤水库环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环评获得生态环境部批复,移民实物调查已完成。二是水旱灾害防御实现既定目标。认真履行防汛抗旱职责,明确了7名县级领导、11个局直包抓单位工作职责,邀请知名专家对市县130名水务系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创新开展13个县(市、区)水防中心主任轮流分享心得体会,为全年实现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以“百人督导”工作机制为抓手,先后开展5轮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累计排查发现各类度汛隐患116个,以“一县一单”交办和专题督办的形式,消除了一大批风险隐患;修编完善主要河流、重点城镇、大中型水库防御预案方案3137个,落实库坝“三个责任人”2670名;将主要河流、重点水库等110余个视频监控接入市级平台,实行水旱灾害防御、河道管理、淤地坝防汛人员联合值班,修订完善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制度,逐步形成“一个平台、一支队伍、一套指挥调度系统”的工作机制,与气象、水文、应急等部门联合会商19次,启动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1次,转发处置各类预警信息784次,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实现了安全度汛。加快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重要支流8个、中小河流治理项目15个,综合治理河长104.03公里,完成魏家岔、吴家河6座水库除险加固,防洪抗旱减灾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三是水利保障乡村振兴成果明显。不断筑牢乡村振兴的水利基础,以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灌区现代化建设与改造、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为重点,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不断提升乡村振兴水利保障能力。全年建成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13处,受益人口10.46万人,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灌区配套改造和节水型灌区创建,洛川拓家河、吴起周湾2处中型灌区成功入围省级节水型灌区创建评审,实施葫芦河、周湾、李家河等3个灌区节水改造项目,新增恢复改善灌溉面积6.16万亩;黄龙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完成投资2.47亿元,实施水系连通、河道清障、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六大水利措施,综合治理河道47.26公里,初步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的水生态效应。四是重点水利工程成效显著。延安城区段河道生态治理工程完成花草苗木种植2.19万平方米、管护56.1万平方米,持续巩固提升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的河道生态景观。新区水保示范园区主体工程完工,水保科普体验馆进入成果布展阶段。中小型水库完成年度建设目标任务,子长红石峁水库、黄龙公寨沟水库大坝主体工程已完工,具备蓄水条件,宜川水南沟完成建设任务90%以上。五是水保生态建设有力推进。以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拦沙坝)、坡耕地治理等“六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持续推进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累计完成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93平方公里,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病险淤地除险加固项目建设进度均达到省级要求95%以上。强化体制机制建设,调整了市委、市政府担任双组长的水保领导小组,将水土保持工作和《水土保持条例》分别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延安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联合多部门印发《延安实施全国水土保持规划评估办法》《关于淤地(拦沙)坝林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推进的水保工作机制;加大水保科技成果应用成果转化,建成淤地坝信息管理监控室1个,对2456座淤地坝信息进了录入,安塞、吴起6县区10座淤地坝安装了水位、气象监测等设备,初步建成延安淤地坝建设管理与防汛信息化系统。加强同高校、流域机构的交流合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联合建立水土保持教学实践基地,王皮湾径流观测场等监测站点升级改造进一步加快,保证监测成果质量,为水保工作开展提供准确数据支撑。六是河湖综合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及时调整各级河湖长2357名,先后印发实施《延安总河湖长令》《河长制成员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进一步压实压紧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管河、护河、治河责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对河湖长工作指示批示10次,各级河湖长全年累计巡河3.76万次,有效推动解决各类河湖问题612个。组织开展水生态环境“三清一净”、河道违规“小菜园”清理和“冬季河道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清理弃土弃渣5.04万立方米、垃圾废物1125.19吨、违规“小菜园”88.11万亩,取缔违法取水16处,拆除违建房屋175间,恢复河湖岸线514.35公里,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恢复。七是水行政执法不断发力。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作用,联合市级司法部门开展河湖安全执法和黄河流水资源保护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我市违规取用水、非法采砂、河湖“四乱”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累计排查整改涉水问题52个,有效维护良好水事秩序。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对全市境内623个在建生产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80多个,下发检查意见书108份。对水利部下发我市的513个水土流失卫星图斑问题进行核实查处,涉及违法违规问题63个,截止目前完成整改销号60个,整改率95%,实现了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全覆盖。八是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坚持“节水优先”原则,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行用水总量、用水强度双控制行动,将非常规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全市用水总量约为3.3亿立方米,下达用水计划403份,省控北洛河交口断面生态流量保证率达到95%以上,征缴入库水资源税约1.28亿元。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统筹推进城市节水、农业节水、工业节水,建成节水型企业5家,节水型公共机构单位9家,节水型居民小区4家,甘泉县被水利部公布为第六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吴起县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省水利厅验收。三、2024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加快构建现代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紧紧围绕《市级现代水网规划》《延河流域系统治理方案》和《市水网先导区实施方案》,坚持“一盘棋”的思想,统筹谋划实施好重大引调水工程、河流水系连通和中小型蓄水工程,加快推进供水保障网、防洪减灾网、绿色生态水网、智慧水利网等水网建设,着力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多元互补、丰枯调剂的全域水网格局。重点加快白龙江引水工程、龙安、永宁水库前置要件办理,指导县区强化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做实做深项目勘查设计,确保形成谋划、储备、推进、开工的良性循环机制。围绕全市工业产业布局,优化水资源配置,盘活黄河引水工程和南沟门水库水资源存量,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资源保障。二是持续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按照“开源与节流并重、开发与保护并举”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全面做好用水总量管控目标,严格执行用水计划下达,2024年全市用水总量计划控制在3.8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基准年分别下降3.6%和3.5%,计划用水下达率达到95%以上,交口河省控断面生态流量控制在3立方米/秒以上。四是全力加快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深化全国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坚持“防治并举、沟塬结合、分区施策”的水保治理思路,着力构建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综合治理、监测监管”三大体系,重点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拦沙)坝、固沟保塬、水保示范园等项目,全面完成2024年中省下达我市水土保持重点建设任务,统筹林业、农业、自然资源等部门,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30平方公里,制定《延安市淤地坝降等销号管理办法》等制度,对梁家河水保示范园进行升级改造,将安塞南沟升级为国家水保示范园,打造一批“水美乡村、水富乡村”示范工程。五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健全完善河湖长制组织、制度、责任三大体系,坚持巡河与治河相结合,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巡河频次与实际效果相结合,过提醒、督促、考核各级河长自觉履职尽责,做到河湖长制工作“有名”“有实”“有能”“有效”。常态长效化开展河湖“清四乱”、非法采砂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河道水环境“三清一净”等活动,将清理整治范围向偏远河道、村庄附近河流延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河湖“四乱”问题,有效保障河道水生态环境质量。六是不断夯实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全力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农村规模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水质提升“三个专项行动”,建设各类农村供水工程100处,巩固提升1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水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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