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安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察保障。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音、放射性物质等排污费征收;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业务培训。 | |
住所 | 延安市安塞县城北区县委党校4楼 | |
法定代表人 | 薛棠 | |
开办资金 | 156.4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安塞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2.35万元 | 41.43万元 | |
网上名称 | 安塞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年来,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安塞分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大队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和指导帮扶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专项行动为重点,以帮扶指导排污企业为切入点,继续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提高队伍建设能力,积极推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有序开展。现就2023年工作汇报如下:工作开展情况(一)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进展顺利1、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为重点,以着力破解大气环境污染困境为抓手,有力推进了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扎实开展城区大气污染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此次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发现大气污染问题22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扎实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工业炉窑专项检查。辖区目前共有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21家,分别为19家加油站和2家汽车涂装行业。经检查,各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情况良好。三是开展锅炉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辖区内14MV或20t/h以上锅炉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经排查,全区有燃煤锅炉141台,联合区经发局对其中的21台燃煤锅炉煤改电技术改造进行了检查和帮扶指导;燃气锅炉154台,全区只有安塞圣地蓝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的11台燃气锅炉安装了自动监控设备并完成了联网工作。四是扎实开展扬尘污染治理。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工地、拆迁工地、物料堆场、渣土运输车辆扬撒遗漏和道路扬尘等方面开展扬尘“六个百分百”和“两个全覆盖”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次,发现扬尘污染问题12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0个,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罚款3万元。五是积极防控机动车污染。每月对辖区内1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指导其严格落实超标汽车告知规定并严防不达标车辆通过检测。该机构全年共年检车辆8689台,其中汽油车辆6856台,柴油车辆1833台。现累计检查车辆1100台,均未超标。联合市大气办、安塞区交警大队在辖区主干道对重型柴油货车开展了路检路查,共检查检测了125台过境车辆,121台车辆尾气排放合格,4台车辆尾气排放不合格,由交警部门现场实施了行政处罚。六是强化燃杂燃非管理。加大巡查管控力度,共发现违规燃放行为49起,已全部完成整改。2、碧水保卫战纵深推进。继续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以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为主攻方向,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强力推进延河、杏子河、西川河水环境治理。一是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区总里程65.31公里的污水管网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坚决杜绝溢流,直排现象。经查,全区17座污水处理厂(站)均未发现在线监控数据违规情况,出水水质正常且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同时联合区城管局对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脱水污泥和检测废液处置、自行监测开展和报告真实性、出水水质和历史监测数据等情况开展了抽查检查工作。二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监管,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对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界标、观察井、标识标志牌等保护设施养护情况和对保护区内非法倾倒生活垃圾、私设排污口、违规建设等行为开展全面隐患排查,同时向周边群众宣传呼吁爱护好饮用水源地设施,文明生活,不乱倒垃圾,生活污水不乱排共建共享绿色水环境。三是加大排查整治,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对辖区内25个排污口,其中17个法定排污口进行再排查,并编制“一口一策”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为下一步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打牢坚实基础。四是持续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按照市级通知要求,联合城管部门对建成区3处疑似黑臭水体开展排查,发现问题1起并完成整治。(二)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进一步夯实一是健全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环境监管图”管理制度。完成了19家企业涉水涉危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建设后督查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三公开一上传”和“环境监管图”,“三公开一上传”进度达到100%;二是狠抓各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重点企业的18处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全面推进清洁文明井场建设,辖区内现有油气企业8家,油气井场总数2570个,目前已建成清洁井场2492个,建成率达97%。在落实企业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执法检查中立案处罚问题1起,罚款10万元。(三)守牢环境安全底线,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行动通过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全区输油气输送管线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排查出隐患问题26个,已全部完成了整改。通过非现场执法方式发现问题1个,立案处罚1起,罚款2万元。(四)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向纵深推进按照《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工作方案》要求,以队列训练为契机,调动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强效能的积极性,从队伍管理、案卷评查、典型案例、案件办理、信息宣传、实战练兵等方面全力推进执法大练兵工作。截止目前,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400余人(次),检查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户410家(次),有效上传检查笔录316份,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2起,罚款89.1805万元。(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及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辖区内15家辐射安全监管核技术利用服务单位展开排查,15家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2022年度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报告编制及备案工作。经排查共发现问题1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六)开展双随机检查执法工作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工作的保密制度。按照要求确定随机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对随机抽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公开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目前抽查企业已全部录入完毕,共出动执法检查192人(次),抽查60家(次)企业,录入60份检查笔录。同时在陕西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上传2023年度抽查计划任务10个,完成抽查任务10个,出动执法人次30人(次)。(七)开展“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 执法人员分三个检查组先后对我区19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围绕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等行为,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开展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次60余人(次),发现问题1起,立案处罚1起,罚款33万元。(八)加大城区噪声监管力度对中高考期间建设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进行了专项执法执勤检查,严查了夜间施工和工矿企业噪声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为广大考生创造了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共出动人员37人(次)。二、整改措施(一)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大队党小组集中学习,重点学习生态环境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知识。按照区委、分局关于开展干部队伍作风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干部职工记写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单位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执法和各项工作程序,坚持按规定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及公众监督机制,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干部职工的行为。(二)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时刻提醒干部职工,抵制不正之风,依法办事,不谋私情。严格财务管理,增强财务管理透明度,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三、2024年工作思路(一)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提气、降碳、强生态,增水、固土、防风险”,持续开展水、气、土综合治理。(二)是加强监督帮扶力度,助力经济发展。指导企业在建项目期污染设施等“三同时”制度落实,推进项目投产运营进度;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危险废物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帮扶工作,帮助企业梳理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指导企业整改完善,提升企业清洁生产能力,助力企业绿色循环发展。(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通过陕西省生态环境执法一体化平台,采取“双随机”抽查、专项执法等方式对辖区污染源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督促排污单位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稳定达标排放,并加强对排污单位沟通协调,指导企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针对不整改或者未按照要求整改的排污单位,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妥善处理信访纠纷,鼓励公众参与,强化社会监督,畅通12369、12345、市长热线等信访平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化解环境信访矛盾,把解决好信访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抓手,以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的获得感。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