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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7 10:17
单位名称 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促进各类人员实现就业。业务范围: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开展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服务。
住所 韩城市新城区桢州大街人力资源市场
法定代表人 刘伟波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9万元 19.37万元
网上名称 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以来,我单位在韩城市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年初对中心全体同志定岗定责,并与每名同志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严格工作分工,并完善了工作、考勤等相关制度,健全内部监督管理体系,确保每项工作零失误。通过相关举措,强化了全体同志的责任感,树立了窗口单位良好形象。(二)制定并完善了中心工作、学习制度。一年来,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共计12次,举办心得体会专栏3期,记写学习笔记49万字,心得体会690余篇,微感悟1900余条。(三)2023年共报到毕业生392人,其中研究生13人,本科196人,大专183人;毕业生去向率为87%,其中进入机关事业单位49人,国企102人,各类私营企业113人,灵活就业55人,升学19人,入伍3人。出具档案转递单、调档函等各类相关证明622份,通过机要形式邮寄档案23份,接收转回档案2221份,转出档案731份。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系统导入毕业生基础信息8360条,提供“1311服务”300余人次。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一)经济效益2023年,共组织召开各类招聘活动6场,累计参会单位261家,提供岗位1900余个,330余名求职者与用工单位达成初步就业意向,同步设立线上招聘专区,通过“韩城市人才劳务交流中心”抖音直播平台,利用“线下+线上+直播”的方式,多方位、多渠道开展就业招聘活动,累计5.4万人次进入直播间观看。坚持每天在市人才交流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各类招聘信息,共为483家用人单位发布招聘信息980条。为韩城市人民医院、韩城市聋哑学校等56家见习单位推荐319名高校毕业生及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完成省上下达300人任务的106%。积极与友发钢管、龙门煤化工等5家单位对接,为82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申请社保补贴资金62万元。(二)社会效益2023年6月,借鉴其他县市先进工作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过多次调研走访,建成韩城市零工市场“1+2+8+N”体系”。制定了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试行零工人员星级评定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双措并举,建立“及时快招”的服务模式,免费为社会各类人员提供零工信息登记发布等各类服务。截止目前,韩城市零工市场发布各类用工信息1000余条,登记求职信息280余条,提供技能培训、社保咨询等服务2000余人次,目前已有230余名零工人员实现就业。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各项业务经办的网络化需进一步提升。2、就业见习政策宣传不够。(二)整改措施1、完善微信网络平台管理,为用人单位和各类人员提供更加完善、便利的服务。2、进一步规范见习制度,拓宽见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以“人社工作进园区”为契机,继续做好各项人社政策宣传工作。(二)进一步简化各项资金申请工作流程,拓宽业务范围,为各类企业以及毕业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