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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发布时间: 2024-04-17 10:05
单位名称 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三农”服务为宗旨,主要经营烟花炮竹、日用品销售、针棉织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等。
住所 柞水县乾佑镇
法定代表人 雷娜
开办资金 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柞水县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6.09万元 -12.74万元
网上名称 柞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柞水县供销社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全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明确工作责任,夯实工作任务。按照县委、县政府2023年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依据市供销社年初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研究制定了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召开系统工作会议,与各企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目标责任书,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实行月安排、季检查、半年考核,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二).扎实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我社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了社班子会、党员会、干部职工会。对开展“三个年”活动相关工作作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做到了统一认识,端正态度,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同时研究制定了落实“三个年”活动要求工作专项方案,扎实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大整治、大比武、大落实”,持续推进“五个到一线”活动,层层传导压力、逐级传递动力、持续释放活力,确保供销系统取得“三个年”活动各项要求实实在在的效果。(三).大力健全基层服务网络。提升改造基层社1个,新建基层社(村级社)4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与柞水野森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吸纳该公司为柞水县供销社参股企业,着力构建与农民利益联结共同体,为农服务组织体系不断壮大,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四).帮助企业抒难解困。落实“百名局长行长联企业抒难解困”,定期由领导班子成员带队赴包联企业走访调研,现场发现企业实际困难,现场制定解决方案,目前已为陕西终南印象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生产许可证办理及金耳销售等发展难题,切实扫清制约包联企业发展的现实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五).坚持维护系统安全稳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到人。县社年初与所属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各企业与承租户也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切实做到了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二是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1-11月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经查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加强系统安全维稳工作。供销社改革、改制遗留的问题多,维稳形势依然严峻,实行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一岗双责”,积极做好信访化解工作。一年来,先后3次组织力量对全系统进行了重点信访对象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处理,积极化解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信访案件,把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供销系统的和谐稳定。(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各项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和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专项整治活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定位,结合我县供销工作实际,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实效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了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职责,建立了保障机制,杜绝了好人主义,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责任有效落实。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年来,单位所取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全年完成商品购进总额52075万元,占年计划49596万元的105%;实现商品总销售64361万元,占年计划61886万元的104%;累计上缴税金272万元,占年计划259万元的105%;实现利润131万元,占年计划127万元的103%。新建基层社(村级社)4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新建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打造村级供销社示范社1个,建设集采集配为农服务中心1个。提供有价值的招商线索4条,引进项目2个,争取资金102万元;完成2022年省级“新网工程”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组织实施2023年省级“新网工程”柞水县农业生产性服务中心项目,完成投资220万元,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组织本地多家企业参加“2023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产销对接会”、陕西省农产品展销推介会、2023长三角供销合作社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十余次。“832平台”入驻企业49家,上架产品2千余种,实现销售2600余万元,累计实现销售9000余万元,柞水县被“832平台”授牌“产业帮扶示范县”,并连续三年在南京地铁四号线和一千余辆杭州巴士车身投放“柞水木耳”品牌广告,累计减免费用三千余万元,柞水木耳等农产品知名度显著提升,带农益农成效显著。建立省内外各木耳购销企业及县内各镇村联络信息库,积极对接全国各大木耳市场经济人,掌握各大木耳市场销售价格,为各镇村销售柞水木耳提供价格参考依据,全力销售柞水木耳。目前2023年春耳已销售201万斤,共计5000余万元,并在南京、西安等地开设柞水木耳专店(专柜)5个。三、存在的问题(一)基层组织薄弱,基层社发展质量不高,总体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不强。(二)基层社恢复重建难度大,部分镇村还未设立基层组织和服务网点。(三)“三会制”推进慢,基层社未恢复“三会制”。(四)治理体系、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需要加强和完善。四、整改措施(一)、提高基层组织发展质量。狠抓基层社提级升值,推进基层组织体系高质量发展。扩大示范效应,引导基层组织高质量发展。(二)、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引导社有企业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三)、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以国家实施“新网工程”为契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强化措施,狠抓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努力建成辐射全县、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效益高地新型供销经营网络,为三农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四)、推进县直企业改革。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供销社改革发展的政策,大力抓好基层社改革、闲置资产开发工作,努力在市、县政府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系统地方政策性财务挂账、经营性财务挂账的基础上,依据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好企业的历史遗留和职工安置问题,全力抓好系统稳定工作。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保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年递增达10%以上。(二)、持续推进供销综合改革工作。(三)、积极投身入乡村振兴工作。(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五)、加强存量社有资产的监管。(六)、抓好安全生产和信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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