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积极培育发展辖区职业介绍中介机构,规范职业中介行为。促进劳动力有序流动。为求职者提供就业指导。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进行劳务输出,为流动劳动力提供档案托管,社会保险关系续接服务。对辖区职业中介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用人(求职)信息服务。 | |
住所 |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邵娓 | |
开办资金 | 382.67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272.31万元 | 270.8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职介中心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遵照上级业务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我中心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成效显著。现就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全面深化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管理职介中心严格落实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等人员管理,稳步推进各项工作。2023年底,我区公益性岗位在岗人员103人,涉及用人单位18家。全区额定自聘人员总人数为1906人,实际共有自聘人员749人。我区配备市级劳动保障协理员名额为284人,现实有市级劳动保障协理员196人。2023年面向社会面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次,聘用37人。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的政治素质、政治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一支专业化的劳动保障协理员队伍,激发调动劳动保障协理员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平台的规范化运作,促进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劳动保障协理员管理办法》(市人社发〔2021〕13号)及2022年我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年终考核结果,职介中心召开了莲湖区劳动保障协理员政策培训及优秀劳动保障协理员表彰会,为全区190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对2022年表现优秀的18名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表彰。联合市职介中心对辖区公益性岗位和劳动保障协理员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形成市区两级管理部门联动督查机制。以召开座谈会和突击检查的方式对人员在岗情况、请销假制度、政策熟识程度、合同签订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就落实政策中存在的困难及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并听取了工作人员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二)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审核发放工作为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政策解读工作,精准提高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和群众对补贴政策的知晓度,3月中旬为各街办及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了社保补贴政策培训。要求各街办及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告知群众社保补贴需通过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自行申请,对于不会线上申请的群众,要求街办、社区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进行指导和操作。截至目前,2022年度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终审通过2202人,发放补贴942.12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7人,发放补贴7.12万元。(三)认真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工作为进一步保障自主创业、下岗失业、外来务工及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的社保待遇享受。2023年我中心不断完善社保缴费及相关工作的开展,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保线上自助缴费。加强数据对接,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加强一窗受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全年接待群众办理业务事项14412次,灵活就业养老保险新增转入83220人,灵活就业医疗保险新增转入20345人;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28938人,共计金额72101927.27元。2023年全年已经办理灵活就业正常退休审批手续1755人,特殊工种退休申请190人,共计1945人;办理正常退休正式工631人,临时工待遇发放824人,特殊工种退休54人,共计1509人;发放养老金1447人。(四)积极开展西安市公共招聘网信息工作为进一步提升莲湖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招网在公共就业服务中的高效便民作用,助推我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莲湖区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信息审核、发布和登记制度,确保辖区机构上传的就业服务信息真实、有效、准确。2023年公共招聘网完成任务如下:发布公共招聘个人求职信息7110条,完成全年任务的156%,发布企业招聘信息4739家,完成全年3600家任务的136.2%。二、取得社会效益2023年莲湖区职介中心扎实开展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保障工作,社保缴费、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等政策,认真推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服务,创新服务模式,积极搭建各类求职招聘平台,确保我区稳就业工作的有序推进。全年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终审通过2202人,发放补贴942.12万元。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终审通过17人,发放补贴7.12万元。2023年面向社会面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3次,聘用37人。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在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中,动态管理不及时。改进措施:根据我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益性岗位实际情况,结合审计提出的相关要求,为达到长效监管机制,一是2024年计划分两次通过市场监管局系统核查有无劳动保障协理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注册公司及个体经营等情况。在合同签订时告知单位及本人在公益性岗位在岗期间,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投资方、董事经理人员等。二是计划一季度、三季度分别对各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及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二季度、四季度分别对个别用人单位进行抽查。加强对各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用人时限、用人方式等政策宣传,避免未签订劳动合同及不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发生。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做好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目前我区共有劳动保障协理员196人、公益性岗位103人、公益性岗位转自聘及人才派遣转自聘749人。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市人社发〔2019〕15号),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莲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莲湖区公益性岗位及转自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莲人社发〔2021〕26号)文件规定,一是要求各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公益性岗位及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的,在单位开发名额内进行申报,申报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入职。二是公益性岗位严格落实三年退出机制,对即将到达退出时间的人员,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办理工作交接及后续相关手续。三是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落实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督促用人单位做好新入职人员合同签订及社保缴纳工作。公益性岗位转自聘人员入职及合同签订按照《西安市莲湖区公益性岗位及转自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四是加强业务培训,2024年计划对各街办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不少于2次的集中培训,并对2023年评选的优秀劳动保障协理员进行表彰,为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人力支撑保障,服务人社高质量发展。(二)热情细致服务,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宣传解释及审核发放工作待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出台后,扎实开展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政策宣传及审核发放工作,要求各街办及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要及时告知群众社保补贴申请的途径及流程,对申请通过的人员,按照就业资金拨付进行,及时进行补贴发放工作,进一步将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做好、做实、做细,确保就业援助政策落到实处,为2024年审计打好基础。(三)优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顺利开展2024年下半年社保缴费工作我中心不断完善社保线上缴费流程及相关工作,一方面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社保线上缴费有序进行。有效提升服务能力;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整合资源,加强一窗受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四)做好公共招聘网日常服务2024年莲湖区坚持把市公招网作为“家门口就业”的服务平台,完善辖区网点标识、明示服务窗口、强化日常服务,工作人员要主动采集信息,广泛动员辖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自主注册等,丰富辖区就业服务信息,积极向辖区群众推荐工作岗位,尤其是向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就业援助,2024年莲湖区公共招聘网的任务是发布个人380/月,企业300/月,每年个人发布4560人,企业3600家。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