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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16 14:33
单位名称 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水资源、河道、水保、水产实施保护。开展水资源、河道、水保、水产管理工作;受县水务局委托对相应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监管。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县城后街80号
法定代表人 魏臣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15万元 48.15万元
网上名称 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镇安县水政监察大队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镇安县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2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提高思想认知,强化责任担当。为提高水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适应新时代水政执法工作,水政监察大队加强政治学习,刻苦专研业务知识,组织开展水行政执法培训4次,并对新修订的《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其他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系统学习,以学习促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通过学习,全队干部职工切实提高了执法工作的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二)健全监察制度,发挥协作优势。今年来,我大队协同其他相关部门通过现场巡查、多部门监管等方式,重点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水事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检察等机关开展联合巡查、联系专项行动5次,向纪委监委移交线索2次,处理2人,向检察机关在涉河领域下发检察建议书4份。(三)严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在河道巡查和水事违法查处过程中,破除治理障碍,依法依规从源头解决问题。所有案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两公示”工作要求,网上予以公示。积极配合司法局等部门组织的行政案件评审工作,报送行政执法优秀案件2卷,并且针对结案卷宗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执法的规范性,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执法水平。截止目前,我大队累计依法立案查处水事违法违规行为16起,目前结案13起,余3起正依法推进。累计处理涉水信访举报4起,承办“12345”便民热线工单34余起,调处“三书一函”4起,下发责令停止行为通知书51份,清障决定书61份。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15起。(四)加强普法宣传,筑牢法治建设。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水事法律法规,通过在中心广场集中设点、各涉水工程施工现场监督、日常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水法宣传活动,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宣传资料2600余份,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水法制意识。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通过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开展,规范了我县的河道水事活动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部门协作和行业监督管理水平,规范了河湖水事活动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通过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建立了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联动机制,形成了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河道采砂管理良好局面。2.经济效益:2023年共查处违法采砂等案件13起,罚款30.64万元,有效的打击和整治了涉水违法违规行为,提升了部门协作和行业监督管理水平,规范了河湖水事活动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四、目前存在的问题。今年以来,我大队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安排和市秦岭山水乡村建设、秦岭生态保护要求还有差距和不足。表现:一是行政执法政策普及不广泛不及时,普法的方式方法较为的单一,导致部分群众水法制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存在滞后性,对部分新修订的政策存在一知半解的情况,知识基础不够牢固,学习范围不够广泛。三是水行政执法力度不够,水事违法案件调查取证难,且水行政执法权威尚未树立起来。五、整改措施。1.创建整治机制,加强科学管理。制定河道管理标准,对河道整治工作建立一套完善的整治机制,使河道整治走上科学管理的轨道。2.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加大河道执法力度,使河道执法巡查常态化,确保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得到落实。六、下一步工作计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从以下方面努力改进和提高。(一)加强法律宣传。高度重视意识形态的引导和培养,加大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爱水、护水”良好氛围,采取多形式宣传水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条例,努力提升群众对水、河流、河道的管理意识,加大群众参与力度,让群众对于违法行为有更清楚的认知,从源头上努力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群众保护水、河流、河道的自觉意识。鼓励和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对河道的监督和管理中,共同维护好河道生态。结合现有“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的宣传方式,充分听取群众学法意见,计划开展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水法制意识,扩大水法规影响力。(二)提高执法规范。按照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增强监察队伍法制化、制度化、程序化执法意识,增强大队干部和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服务水平。计划在下一年工作中聘请相关法律专家针对依法行政和水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进行系统培训。在大队内部开展学习争优,通过考试、内部宣讲等方式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确保法律法规政策的正确运用,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正确引用法律条款,规范监察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三)加大执法力度。结合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要求,加强水土保持工程、涉水工程、水环境、取水排污、河道沟岔等重点环节的日常巡查检查。通过举报、交办、巡查中发现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做到及时处理,严肃对待,所办理的水事案件要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罚适当、手续完备。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的执法,重点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好专项执法和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维护全县水事正常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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