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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骨灰公墓管理处
汉滨区骨灰公墓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4-04-16 11:08
单位名称
汉滨区骨灰公墓管理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为城乡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有偿服务;负责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育才西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
马泽波
开办资金
646.92万元
经济来源
自收自支
举办单位
汉滨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46.92万元
685.98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落实汉滨区出台的《文明殡葬奖补办法》的兑付工作,对公墓进行规划和维护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服务。(二)全体工作人员对自身要求严格,始终本着“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经营理念,公墓运营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益性公墓价格由物价部门核定,经营性公墓价格报物价部门备案,并在墓区和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有价格公示栏和一次性告知书,做到公平公正、价格透明;墓区配备有专门的保洁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清扫的方式进行,保证了墓区随时处于干净、整洁;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尽最大的努力为群众谋福利。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2023年共修建331座墓穴,销售108穴,安葬骨灰286具。为符合条件的3户文明殡葬奖补对象兑现奖补资金0.3万元。全年在重要祭祀节气临时聘请安保人员146人次,花费4.38万元,免费提供擦拭墓体用水、水桶、毛巾及应急药品等物资。协助推进汉滨区开展绿色殡葬文明祭祀和防火工作,共制作宣传标语8条,购买宣传音箱3套,购买菊花8500支开展火纸换鲜花活动,极大增强了广大市民的文明祭祀意识、安全意识、厚养薄葬意识,成效比较明显。(二)全年在祭扫和施工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因雨水等自然灾害原因,致公墓东区大树倒塌13棵,损坏了部分墓体,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排险和墓体修复工作,因修复及时未造成次生灾害,且修复的标准很高,受到了家属的一致好评。单位在人员紧缺的情况下还分别派出1名党员常驻静宁社区参加创文工作,1名党员到张滩中心社区担任乡村振兴驻村队员。对共驻共建的金川社区进行了帮扶,提供5万元对金川社区一组进组道路滑塌体进行了治理。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公墓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墓区面积不断扩大,群众对服务的标准和要求也不断提高,现有职工年龄结构偏大,且在2022年又有1名职工退休,还要承担创文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人员相对紧张。2.经营性公墓用地难。经营性公墓是公益性公墓的一种补充,也是为了满足不同群体安葬需求,但因其用地未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致使发展出现瓶颈,原储备的经营性公墓用地已所剩不多,如得不到及时补充将面临着无地可用的窘境。(二)改进措施:1.积极向上级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采取购买服务和服务外包等方式解决人员紧缺的问题。2.加强和自然资源部门的对接沟通,及时将经营性公墓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从而满足广大群众的安葬需求。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继续贯彻执行《殡葬管理条例》和《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深入学习,紧抓殡葬服务、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紧密围绕创建惠民、文明、绿色、生态公墓目标,坚持“党建+绿色殡葬”工作模式,突出党建“领头雁”地位,以推动丧葬习俗改革为主线,以满足市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仪服务水平为目标,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将“移风易俗、绿色殡葬”融会贯通在日常业务之中,引导公墓干部职工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服务理念,继续落实汉滨区文明殡葬奖补政策,认真完善惠民殡葬工作,做好惠民政策宣传,真正让群众得到实惠。(二)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加大公益性墓穴(格位)的供给力度,2024年新修建卧碑墓300穴。做好墓区的日常维护管理和祭扫工作。做好创文及国卫复审的迎验工作,完成驻村帮扶任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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