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信息公开
业务大厅
政策法规
常见问题
首页
>
年度报告
>汉滨区>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发布时间:
2024-04-15 16:28
单位名称
汉滨区木材检查站(大河.茨沟.吉河)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根据主管局或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关职责。
住所
汉滨区大桥路苗圃巷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兴东
开办资金
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万元
12.22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12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检查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在工作中,全体站员始终注重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依法依规进行木材运输检查监督,对于过往的运输车辆,严格执行检查规定,查验植物检疫证件等合法来源证明,对货证相符的,立即验证放行,从不有意刁难货主;对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则是依法依规作出处理。2.按照汉滨区林业局工作安排木材检查站依法履行林业行政执法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保护全区森林资源。二是认真开展秦岭生态保护工作,坚持以秦岭区域为重点,围绕“乱砍滥伐、乱捕乱猎”等涉林问题进行排查、检查、整治,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无死角。三是认真开展大坟大墓整治工作,按照区大坟大墓整治专班工作要求,对新城办526棺违规坟墓进行整改督导,每一棺坟都现地对标验收,杜绝了虚假整改,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违规坟墓整改。四是对重点项目使用林地定期进行巡查督查,每月进行电话告知问询,每季进行现场检查,以免出现批建不符、批少占多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站全年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41起,处罚人次31人,单位10个,收缴罚款共计55.8189万元。其中滥砍乱伐7起、违法占用林地28起、国家林草局驻西安专员办和省林业局督办案件1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4起、火灾案1起、移交刑事案件1起、刑事案件线索3起。全年共核查省、市、区秦岭办反馈的涉林线索问题26起,查处6起,省级整改销号1起,移交刑事案件1起。所有行政案件已全部结案,收回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0.88亩。通过开展护绿行动、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地打击了毁林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同时以案释法,教育了一大批群众参与爱林护林,共同维护了林区的治安稳定,保障了自然生态的平衡和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缺少专业的林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机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由木材检查站履行。木检站工作人员少,年龄结构偏大,加之日常工作量大,工作经费不足,平时的培训学习不够,执法水平、理念亟待提高。2.改进措施:积极争取增加年轻新鲜血液,加强执法人员的日常学习,积极参加法制培训和交流,让老带新力量尽快融合,壮大执法队伍,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进一步加大宣传,通过月巡查、季度巡查对护林员、林长、项目单位及林农广泛宣传森林法、野保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遵守有关林业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2.继续加强学习,落实执法人员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学习和查摆问题讨论,持续强化执法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技能,查找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3.加大执法力度,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的原则,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长期开展对重点项目的监管巡查机制,做到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友情链接
中央编办
信用中国
国家登记局
陕西省委编办
信用陕西
陕西文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