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和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调查。披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组织开展商品或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承担市消保委日常工作。 | |
住所 | 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 | |
法定代表人 | 赵颖敏 | |
开办资金 | 60万元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0万元 | 60万元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 从业人数 7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开展业务情况(一)投诉举报工作。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回”的原则,“12315”热线平台24小时开通,以迅速高效的处理效率回应消费者的诉求,全力打造社会认可、群众赞誉的12315消费维权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做到服务人民群众消费安全不间断。截至目前,受理投诉举报12635件,办结12033件,办结率95%,电话回访满意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9.23万元。(二)消费维权宣传工作。一是3月份组织筹办了市消保委第一届全委会第二次常委扩大会议暨“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产品质量”座谈会,开展了“提振消费信心、共享放心消费”3.15主题文艺进社区活动,采用寓宣传于娱乐的方式,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二是“5.20世界计量日”当天,我们积极开展了“计量消费维权进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向群众讲解消费维权知识、消费维权案例等;三是联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咸阳分局及银行协会在咸阳邮电学院开展了金融消费知识宣传进校园活动,引导广大师生树立正确理财观念,增强自我征信保护、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四是针对广大农村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开展了消费维权进乡村宣传活动,将消费维权知识送到农民群众身边,使广大农民群众深入了解了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消费维权行动。一是联合咸阳市“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开展了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面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安全守护学生及家长的“钱袋子”,切实维护了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二是市消保中心立足职能,以坚持净化消费市场环境为根本,除处理日常投诉工作外,及时妥善处理涉“中公教育”退费相关事宜。截止目前,中公教育受理退费学生人数2283人,完成学生退费金额3512万元。三是联合秦都区、渭城区市场监管局协调处理国美电器消费权益纠纷事件。截至目前,受理涉及国美电器投诉纠纷事件220件,其中秦都区58件,渭城区162件。秦渭两区国美电器投诉纠纷事件调解终止案件共41件,其中秦都区移交法院16件,渭城区移交法院25件。(四)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围绕新消费倡导的理性、责任、文明的消费理念,在春节、“六一”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发布“节日购物、出行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在“反对餐饮浪费”月,发布“节约粮食光盘行动”倡议书;针对经营者的虚假宣传、欺诈等经营行为,及时发布信息进行警示;针对食品安全及问题,及时发布问题单位名单及伪劣产品信息,认准食品安全标识等消费警示。通过发布消费警示,真正将消费纠纷消除于萌芽状态。(五)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化工作。积极召开“三秦伴手礼”消费评测活动座谈会,立足本地特色,实地走访,深入调研参与申报的企业产品,全力推进全省2023年首届“三秦伴手礼”消费评测活动,进一步深化“提振消费信心”消费维权年主题,引导消费供给提质升级,推动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擦亮地域特色品牌名片,助力乡村振兴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本次我市申报优质特色产品共计73种,涉及全市11个县市区53家企业,产品共涉及特色农副产品、老字号、非遗文化等多类产品。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年来,我们认真践行以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理念,深化消费维权年主题,立足职能,认真履职,积极稳步推进消费维权“五进”宣传、投诉举报受理等各项工作开展,工作效能显著提升,消费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营造了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三、存在问题一是消费维权队伍综合素质、工作效能、创新意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二是各县市区消保组织力量建设需要加强。各县市区成立消保委的工作进度缓慢,组织力量相对薄弱,不利于工作沟通。整改措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市区成立消保委,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干部业务素质及能力,理顺工作机制,有力促进消费维权事业更加进步。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认真筹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环境,促进消费畅通,市消保中心紧紧围绕2024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根据上级指导精神,组织成员单位,明确活动重点,精心策划3.15纪念宣传活动。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消费与服务”主题,做到勤思考、多准备、早部署,争取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宣传,积极提升3.15纪念宣传活动的影响力。(二)组织开展法律“五进”宣传系列活动。联合各县市区、各成员单位、各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进村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活动,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通过培训、座谈讲解、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三)筹备建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咸阳)工作站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武功县)联络点。由于消费者需求差异、知识能力、维权能力的局限等客观原因,加之商品、服务的复杂化,商品与服务信息的不对称分布,造成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市消保中心积极拟请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筹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及联络点,组织收集、筛选、研究、分析辖区案件线索,并适时上报省消保委。同时,及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法律援助,有效解决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带来的消费维权新问题和新挑战,实现法律援助与消费纠纷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四位一体”无缝衔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机制在妥善解决消费纠纷中的纽带作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2023年被中消协评为“2022—2023年度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