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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5 15:26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全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制度衔接、保费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 李冬梅
开办资金 5.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2万元 5.0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申请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2023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中心在待遇发放中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按时足额完成各项待遇发放任务。一是落实资金保证发放。为了确保到龄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居民养老经办中心每季度向区财政局申请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提前到位;二是加大宣传避免漏检。2023年两次年检,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均提前部署属地街办社区经办人员通过张贴年检海报,组织人员广泛宣传,避免待遇领取人员遗漏年检,影响待遇领取。三是数据共享确保基金安全。中心通过制定、审核、签发等业务流程,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核查疑点数据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基金使用安全下,按月将各项待遇准时发放到待遇人员手中。2023年全年已发放各项养老保险待遇1887万元。2、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完善并建立暂停领取待遇人员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于暂停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将按照市级部门相关要求对其进行封存处理;未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系统将对其进行自动暂停,待其资格认证完成,并提交恢复资料后再对其恢复待遇发放,2023年,累计完成4495人的资格认证工作。3、做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根据《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对参加居民养老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50元养老保险费;截止12月1日,已经为467人代缴养老保险费23350元;对重度残疾人,保留100元缴费档次,由政府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截止12月1日,已经为573人代缴养老保险费57300元。4、开展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此次调查涉及我区5个街道7个社区112户居民,内容涉及城乡居民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实际下发问卷112份,截止调查日结束,回收率达到100%,经严格审核录入后,于2023年10月9日之前已全部直报人社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本次调查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多元化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2023年,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工作,全年共举办6场大型政策宣讲会,20余场社区推广会,涵盖企业、机关、大中型社区等各类受众群体。同时,我中心利用“新城人社”微信公众号等各类线上媒体大力宣传个人养老金相关利好政策及动态信息,切实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可及性和实效性,助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西安、花开新城。2、启用基本养老保险认证一体机“养老保险台式认证一体机”于2023年10月19日落地新城区长乐中街道华山社区便民服务大厅,不仅解决了线下手工认证存在持续时间久、工作量大、认证不及时等弊端,更是将认证服务下延到大中型居民区,实现家门口的“秒认证”,极大的提高了参保群众的体验感,打通了社保服务的“最后一公里”。3、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一是联合区财政局、区资规局、区城棚改事务管理中心及胡家庙街办等相关单位,完善并出台《西安市新城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实施细则》;二是实现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系统化发放,标志着我区被征地农民养老待遇发放实现了全环节零手工操作,有效解决传统发放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审核不及时、发放不及时等问题,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更加可靠、透明、便捷的养老待遇服务。三、存在问题虽然一年来,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有序推进,部分问题得到解决,但辖区群众诉求依旧强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4050”以上超龄人员希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被征地养老金标准较低。四、整改措施继续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我区被征地信访工作。在出现有关被征地群体集访事件后,对被征地群体诉求进行现场答复,讲解被征地相关政策,同时为我区被征地群体搭建平台,陪同辖区被征地农民代表与市局农保处就被征地养老进行面对面座谈,让群众亲身反映诉求,聆听市局就被征地有关政策的解读。五、下一步计划1、做好各项待遇发放,保障群众利益一是落实待遇发放资金。为了确保到龄人员领取养老金,在每个季度末期,通过信函的方式向区财政局申请下个季度的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充足;二是做好居民养老、被征地农民养老以及“八大员”待遇发放。中心通过制定、审核、签发等业务流程在保证基金使用安全下,每个月25日前将各项待遇准时发放到待遇人员手中。2、推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策的实施,确保信访稳定。2024年,中心将继续配合市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的解释工作,耐心解答群众的各种疑问,确保信访稳定,维护我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依据征地拆迁村组各自实际情况,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同时完善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对接及功能建设,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3、做好基金警示安全和保密工作安全教育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与重点岗位人员谈心、下社区宣传等一系列举措,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持续纠治社会保险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二是开展保密教育专题培训。定期组织召开相关培训,以加强新时期保密工作为主题,全面深入解读了保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守“安全底线”,杜绝失密、泄密事件发生。从而进一步加深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责任感,提升中心保密工作水平。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