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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5 10:19
单位名称 镇安县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提供服务。经办全县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相关业务经办工作及基金征缴工作;监督、管理医保基金的使用和稽核;监督检查全县“两定”机构服务协议执行情况。
住所 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永乐街道办兴隆路60号
法定代表人 郭秀玲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安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79万元 1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住所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15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基金运行情况1、城乡居民。全县城乡居民基金支出25604.38万元。其中:住院74731人次,基本医保报销23322.41万元,两病1727人次,报销7.16万元;特殊慢病报销52963人次、1256.97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81943人次,报销1017.84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840.43万元,医疗救助报销1533.59万元(含县外)。2、城镇职工。2023年职工医疗基金总支出8821.19万元,生育保险总支出127.03万元。其中:统筹金支出5465.89万元,大病支出158.64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196.66万元。其中:住院7457人次,4734.57万元;门诊特药454人次,225.12万元;门诊慢特病6893人次,757.4万元(截至12月申报通过884人次);门诊特检特治6505人次,100.9万元;普通门诊280130次,3003.2万元。(二)经办体系建设情况一是三级经办体系服务功能逐步落地。按照省市要求,进一步落实下沉医保经办服务事项,积极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对全县15个镇办医保服务站和156个村级医保服务室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2023年镇、村二级医保经办机构共为参保群众办理业务1560件,解答政策咨询4000余人次;二是积极打造省级优质服务窗口。全面梳理了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上医保经办服务事项要求,简化手续、简便流程,实现“一窗式办理、一站式结算”,全年共受理6610人次的医保待遇资料,为群众开出的便民“红利”。2023年7月全市首次医保经办业务培训会在我县成功举办,县政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被评为全市最佳医保团队,2名业务干部被评为全市最美医保人。三是提升简政便民服务意识。实行责任奖惩制,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并纳入年终工作人员考核内容。提升服务意识,坚持文明礼貌用语,坚决杜绝有意刁难、推诿扯皮、简洁粗暴的工作行为的发生。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社会效益:1、大力落实全民参保,稳步提升参保率。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悬挂宣传标语、制作滚动字幕,全方位宣传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大力营造全民参保的良好氛围,镇办参保率达到98%以上。脱贫户、重点监测户人员等特殊人群100%参保,参保率为99.2%,筹资工作居全市前列。2、力促医保扶贫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有序开展。特殊人群100%参保。全县脱贫人口24488户76474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71747人,视同参保4727人,参保率100%。重点监测人口1635户5296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5113人,视同参保183人,参保率100%;2023年,全县资助特殊参保对象26178人、498.72万元,确保了特殊困难人群100%享受参保资助政策;脱贫人口享受待遇76909人次、3925.38万元;特殊人群享受待遇58466人次、7900.34万元。经济效益:我们对照省级医保政策清单,全面梳理各项医保政策,基本实现了“保参保面、保基金安全、保受益率”,切实提高了全县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扎实开展智能审核和医保结算数据核对工作,及时落实医保待遇。一是及时落实慢特病待遇。按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做好政策衔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落地。截至2023年12月,慢特病申报通过3142人次,享受特殊慢特病报销52963人次、1256.97万元;二是规范待遇支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集中审核,集中支付,有效缩短了结算周期,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2023年全年城镇职工住院补偿7457人次,4534.4万元,普通门诊280130人次,3003.2万元;城乡居民住院补偿74731人次,23322.41万元,门诊统筹补偿281943人次,1017.84万元;住院率分别为城镇职工41.43%、城乡居民30.69%;三是落实两病政策。2023年享受两病待遇1727人次,报销7.16万元。四、目前存在的问题是:一是政策宣传不到位。特别是针对老人、儿童等重点特殊群体,通过新媒体等宣传方式宣传的效果仍不明显;二是三级经办服务能力有待提升。镇、村医保服务站(室)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还需不断提升;三是医保信息化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平台各项功能还需进一步完善。五、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医保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为方便群众就医,做到一站式结算,一单式报销,在全县继续开展“一站式”便捷服务。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立医保“一站式”结算窗口,统一标示,统一标准,让老百姓少跑路,办好事,正真体会到服务的便捷。二是加强两定机构监管,确保医保资金高效安全的运行。进一步做好定点机构报送材料的复审工作,辖区内日常稽核检查全覆盖。不定期组织对定点机构进行日常稽核,针对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过度检查等问题进行检查,不断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诊所的管理力度,减少了医疗机构“四不合理”现象的发生,严格执行协议管理。六、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探索宣传途径,提升全民参保意识。一是创新宣传载体。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信群等媒介及时宣传医保最新信息。二是创新宣传方式。依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制作短视频、案例分析、开展专题讲座等,大力开展政策宣传。三是抓住宣传重点。依托医疗机构,大兴开展学习医保政策之风,不折不扣学习好落实好医保政策,特别是参保群众备受关注的职工门诊共济政策、特药政策、慢特病政策,通过医务人员向患者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二)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医保惠民政策。一是强化县、镇、村三级经办体系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经办人员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各级经办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将医保“门口办”落到实处。二是严格执行业务审核环节,规范经办流程,缩短结算周期,严格按时间节点做好医药机构业务的受理、审核、上报、兑付及清算工作。三是落实好异地就医、职工门诊共济保障、门诊慢特病及两病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医保待遇。四是继续落实DIP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定期组织开展DIP支付方式改革及各项医保政策培训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医保政策。(三)加强基金监管,守牢群众“救命钱”。一是规范执行智能审核,实现事前提示、事中预警、事后监督全过程监管,提升基金使用效益。业务智审与稽核抽审相结合,对重点医药机构、重点科室及违规问题,抽审率不低于30%。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和稽核工作。制定年度稽核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医药机构日常检查、抽查,强化常态化监管。三是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智能审核、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信访等途径发现问题,必要情况下,启动约谈当事人、暂停或取消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定点资格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列入黑名单管理范畴。(四)打造医保形象,优化服务质量。一是完善“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落实综合柜员制,优化经办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二是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负面清单、文明用语等工作规范,提升医保经办标准化、规范化、便捷化水平。三是在全县继续开展“一站式”便捷服务,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简化办事流程,让老百姓少跑路,好办事,真正体会到服务的便捷。三是持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打造医保服务良好的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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