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岚皋县农村公路养护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全县公路管理与养护,拟定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计划,组织养护工程招、投标工作,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负责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和路权保护。 | |
住所 |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院内 | |
法定代表人 | 张宏 | |
开办资金 | 36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431万元 | 449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9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在县交通运输局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列养公路方面:一是坚持实行农村公路“领导包片区、干部包线路、承接人管养、社会各界监督”的日常管养工作责任制,对列养的318.242公里县道(含新增国道)及主要乡道与各养护承接人签订了《政府购买农村公路养护服务协议》,落实落细具体工作任务、养护质量和服务标准,同时为每位养护承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最大程度降低了抗风险成本;二是创新管养方法,实行市场化养护模式,选取专业的养护公司并选取蔺东路为试点进行实践,成果显著。(二)农村公路方面:一是继续强化“三长治路”责任体系。为全面夯实农村道路县、镇、村三级养管责任,构建权责清晰的农村公路管理长效机制,分级设置路长、警长、督察长,明晰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路域环境整治、路产路权维护职责分工,促使三方共同参与,合力管护道路,形成路长抓落实、警长抓执法、督察长抓监管的良好工作格局。二是不断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政府主导、分级管理、行业指导、严格考核”的管养机制,夯实县、镇、村分级管养责任;强化了县养护中心对干线公路、旅游公路的重点管护责任;明确了镇、村两级对乡道与村组道路的养护主体责任,各镇级路长和镇级路长办充分履职,各村发挥村级路长、督察长作用,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和效率得到质的飞跃,全面实现了“有路必养、有路必管、管必到位、养必优良”的工作目标。三是积极探索“脱贫户+公益性岗位”模式,争取公益性护路员岗位248个,整合护林员、护河员、护水员等公益岗位1600余人,实现136个建制村(社区)村组道路管护全覆盖,按照相关部门职责由镇、村两级统一调度,定期组织养护管理人员培训,每月开展一次农村公路集中管护,有效提高公益性岗位使用效益的同时,极大提升了道路养护的可持续性,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优良中比达80%以上。(三)考核督查方面:一是制定印发《岚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及《岚皋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及“路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二是充分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农村公路方面实行月巡查,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农村公路考核模式,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考核情况的全县通报,将“路长制”实施情况作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考评的重要指标,对“路长制”执行好的镇,在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确保路长制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列养公路方面实行日巡查、月评比、季度考核和年终评比的考核模式,同时完善奖惩机制,季度考核评分获得前三名且考核分数大于90分的通报表彰并给予200元/人奖励,考评分数后三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养护承接人除在全县通报批评外,并对每人罚款200元,在夯实干线公路养管责任的基础上,提高了养护承接人管养积极性,公路路域环境达到“畅、洁、绿、美、安、舒”的目标。(四)实施养护工程,保障通行安全。今年养护中心对列养线路部分路段实施了水毁修复工程,水毁修复总里程达到140公里,投资345万;实施了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工程15公里,投资253万;实施了蔺东公路38公里日常养护工程330万、修复工程190万;实施岚皋县10条列养公路及旅游公路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县乡路完善及生命防护),安装波形护栏26公里,投资达810万元。实施了S318桩号敷设13公里,投资20万元。大大改善和提升了人民群众出行条件,切实发挥了交通先行在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服务保障作用。(五)强化应急抢险,保障交通秩序。一是加强农村公路隐患排查。按照“把隐患当做事故”的要求,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一系列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2023年度,我中心就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下发了10余份文件,共计对县乡主要干线公路进行了4次隐患大排查,累计排查出安全隐患点34处,现已全部治理完毕;对县乡道路安保设施进行新增完善,共计新增波形护栏26公里、新修挡护2万立方米,确保了道路交通通行安全,并指导各镇开展道路隐患排查各2次,二是强化应急抢险保通保畅工作。2023年度我县降雨天气明显增多,特别是8月以来,连续强降雨致使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道路应急抢险工作形势严峻,我中心修订完善《岚皋县农村公路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预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抢险应急队队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追究制得到有效发挥,从各个环节严把安全关,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恶劣天气道路应急管理,提前做好重点路段融雪防滑物资、除雪除冰及排水清障设备准备,加强暴雨、大雾、道路结冰等恶劣天气预报预警服务,健全落实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应对道路中断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预案,科学处置,全年共计清理塌方15.5万余立方米,清理时间3100余小时,累计投入抢险机械设备520余台次,投入抢险人员1100余人次,累计投入抢险资金240余万元,保障了道路交通的正常通行秩序。(六)聚焦重点工作,创建取得实效。自2021年以来,岚皋县委、县政府吹响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冲锋号,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县上下全员参与、密切配合,以“三长治路”为核心的农村公路“路长制”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6月岚皋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同年9月“石门-懒稍台”旅游公路荣获2022年度陕西省十大最美农村路称号,也是安康市唯一获此2项殊荣的县区。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1.实行了“村道管养+公益岗+群众+”模式,全县农村公路基本做到有路必管、有路必养、公路养护覆盖率达100%目标,农村公路优良中等率比例达到82%。2.对国道G211、国道G541、堰官公路、石官公路、石横公路、月石公路、大岚公路、北环线道路等县乡公路实施了养护工程,投资达550万元;实施岚皋县县乡道路10条(国道G211、石官路、佐晓路、大岚路、堰官公路、X317平利-岚皋、Y302佐龙-何家淌、Y201南宫山-上溢、Y312神田草原公路、神仙河旅游公路)及村级道路7条(马宗村公路、蜡烛村公路、金珠沟村公路、杜坝村公路、武学村公路、红星村公路、龙洞村公路)水毁修复及安防提升工程,投资达1100万元。3.对石横路、石红路、堰官路及G541、民主镇枫树村、南宫山镇花里村等道路进行了绿化提升工程,总里程80余公里及11个公路节点,投资达420余万元,种植有紫玉兰、大叶女贞、石楠球、塔柏(塔松)、金色枫叶树、麦冬等苗木23100余株,草坪1200余平方米。美丽农村公路进一步巩固提升和彰显。(二)经济效益:无。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管养责任仍未压实。部分镇村重建轻养、伸手向上的思想仍然存在,对农村公路管养的责任没有得到真正夯实;各镇虽已设立镇级路长办并配备专人负责,但就目前的运行情况看,还普遍存在一人多职、兼管多事现象,同时随着农村公路里程的延伸,人员更显紧张;各村对农村公路日常管养不重视、护路员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二)改进措施:一是指导镇村推进“路长制”工作,确保农村公路达到“十清理、三完善、两整治、一达标”的管养目标。二是每半年开展1次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督查考核。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宣传,形成良好氛围。开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守法护路意识,使爱路、护路、养路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二)加大投入,足额配套资金。按照年度考核和日常经费“两个纳入”要求,按照县道1万元/公里、乡道6000元/公里、村道3000元/公里的标准足额进行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日常管养正常化、规范化。(三)是明确主体,夯实管养责任。继续强化农村公路“路长制”管理,各镇在前期成立路长制办公室的基础上,落实专人专管,并将农村公路日常管养纳入镇对村年度目标考核。各村级路长要履行好工作职责,整合公益性岗位人力资源,“多员合一”统一设置岗位,组织好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四)是完善设施,提升通行能力。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逐步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抗灾能力,按照“十个围绕抓旅游”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绿化、美化农村公路,特别是涉旅等重点农村公路,着力打造农村公路靓丽风景线。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