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旬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环境监察保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单位或个人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执行情况。 | |
| 住所 | 旬阳市城关镇党家坝环保大楼 | |
| 法定代表人 | 张奎 | |
| 开办资金 | 9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764.66万元 | 714.64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4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持续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成立了2023年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重点任务,制定《2023年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方案》《任务清单》《执法计划》,通过“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的方式,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能力,全面推动各项生态保护执法工作,打造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执法队伍。(二)开展大气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联合市经贸局、交通局分别对全市27家加油站、2家汽修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对企业VOCs治理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开展扬尘管控专项执法,联合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三镇一体辖区内在建工地采取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工地施工情况展开无缝隙巡查监管。重点对“六个百分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建设项目,督促责任人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坚持秸秆全域禁烧政策不变,持续开展秸秆禁烧督查巡查机制,健全各镇人民政府“网格化”执法监管体系,进一步压实执法主体责任。2023年市域内实现“零火点”目标。四是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工作。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以及非道路移动工程机械摸底调查,联合市交通局、交警大队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70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180台。并积极督促车主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及环境标识申领;五是开展禁燃禁放污染防治专项执法。在重大节日期间联合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对旬阳市禁燃区开展“日防+夜防”检查,重点对禁燃区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排查整治,从源头杜绝。(三)开展涉水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主要对城区饮用水源地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形成常态化机制,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二是持续加强涉水企业监管。对陕西环境工程建设(旬阳)水处理有限公司吕河污水处理厂开展“驻厂式”监管,跟踪吕河污水处理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同时加大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专项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医疗废物产生处置、医疗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三是开展汉江(旬阳段)及其支流水环境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以“两厂(场)”、黄姜皂素、重金属、尾矿库等涉水企业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执法监管,依法查处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四)联合开展“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执法检查。一是印发了《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旬阳市市场监管局、旬阳市公安局、旬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旬阳市“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安环旬发〔2023〕92号),成立“2023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指挥部;二是建立健全了“一案双报”、案件移送、挂牌督办、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联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联合市场监管局对1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是否取得资质认定,是否存在生态环境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弄虚作假行为;四是对3家重点涉气企业在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制度方面进行了抽查。经查,旬阳市吕河镇祥和页岩砖有限公司因停产未及时开展自主验收,针对此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启动挂牌督办程序;五是对10家重点排污单位在落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的和自动监测设备在运行期间是否存在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抽查和突击检查。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企业340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件,下达处罚决定书4份,收缴罚款5万元。(五)把群众的环境诉求从“纸面上”落到“心坎上”。全年,我队高度重视环境信访工作的调解处理,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目的,充分发挥“12369”环境投诉热线作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视对信访案件的梳理和总结,分析信访的动态,及时掌握信访中出现的问题和苗头,通过重点监管、强化执法,重点解决,以预防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将群众“急难愁盼”的事情从“纸面上”落到“心坎上”。全年共受理上级部门交办、批转和直接接办环境信访案件72件,案件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对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件做到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案件处理率为100%,按期结案率为100%。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我市市域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49天,优良率95.6%,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46微克/立方米和24微克/立方米,同2022年相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和2微克/立方米。坝河观音堂、蜀河口、旬河口、汉江庙岭和汉江兰滩断面水质持续保持在国家地表水Ⅱ类标准,冷水河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保持在Ⅰ类标准,市域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完成考核任务。加强全市15家选矿企业17座尾矿库监管,无非法处置、倾倒、排放危险废物等行为。全市医疗垃圾均交由资质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全年出动执法监测人员累计出动执法监测人员1083人次,检查企业632家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83份,已完成整改、核查、销号80份;立案查处8起,收缴罚款15万元。受理上级部门交办、批转和直接接办环境信访案件72件,案件受理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8%以上。对省厅、市委、市政府交办、督办件做到了快速处理,及时上报,案件处理率为100%,按期结案率为100%,为人民群众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四个配套办法执行力度不够。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办法实施以来,尽管我队加大了对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但在执法过程中关键环节掌握不够到位,导致四个配套办法查处力度不够。2.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环境问题涉及众多的行业企业,以及不断更新的环保法律法规,迫切需要加强主动学习来提高执法能力,但一线执法人员在学习能力和学习主动性方面仍存在一定的不足,缺乏与时俱进的学习紧迫性,“吃老本”思维较为普遍。(二)整改措施:1.继续加大环境监察力度,深入推进环保专项行动。2.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提升应急监察能力,强化行风建设,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持续开展“三大保卫战”执法监管。进一步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现场环境执法工作,加大现场检查频次和工作力度,加大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2.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提升环境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全员、全年、全过程大练兵活动。3.强化服务,持续推动解决群众用能急难愁盼问题。开展帮扶指导机制,聚焦群众反映的环境信访问题,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工作,加大重点信访问题跟踪督办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4.依法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与公、检、法等机关联动衔接,推动各项执法专项活动与环境监测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