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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2 16:51
单位名称 西安市未央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宪法原则,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负责管理协调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政法巷未央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一楼
法定代表人 刘莎
开办资金 0.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未央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32万元 0.1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区法律援助中心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工作思路,不断加强法律援助制度建设,优化法律援助便民举措,提升法律援助质量,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68件,其中民事案件553件,刑事案件1115件,解答来访群众咨询2579人次,解答来电群众咨询672人次,解答网络咨询5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43万元。一、全面推行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按照《法律援助法》规定,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诚信承诺制,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优化法律援助流程,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动法律援助更加便民利民。二、提供线上线下“一体化”办公。设立法律援助咨询、法律援助服务专线窗口,安排律师专门负责解答,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咨询服务。开通线上法律援助申请、咨询,实现群众法律援助“便捷式”,通过集中受理、分散服务的方式,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提供“绿色”服务。聚焦农民工重点人群,对涉及农民工讨薪、工伤赔偿的事项,开通“绿色通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对于诉讼时效即将届满等紧急或特殊案件,为受援人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坚持“调解优先”,推进调解协商解决,力求最短时间化解矛盾,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四、存在问题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不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对象、范围和申请程序等缺乏全面了解,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不足。2024年工作计划:1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到法律援助工作,实现应援尽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1650件;2、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和服务活动,线上、线下宣传继续结合,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3、进一步开展诉前调解对接机制,在办理援助案件时,按照“宜调先调、能调不诉、诉调结合”的工作原则,让群众矛盾尽量化解在诉讼之前,提高维权效率。4、续深入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的协作与配合,确保值班工作取得实效。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