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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12 15: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中村改造提供服务,促进城市建设、改造。负责组织实施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和督察落实工作;初审改造方案;受理和处理辖区内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拆迁遗留问题。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175号
法定代表人
靳卫东
开办资金
53.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11万元
45.9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12月变更开办资金为53.11万元,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1.加快西仓更新改造项目实施为加快西仓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按照市城改事务中心的要求,我们和区文旅集团制定了项目建设月度计划,2023年完成了项目策划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年度计划申报。按照任务要求,2023年10月启动建设,12月区行政审批局核发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确认备案书》。2.全面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工作一是完成集体经济组织2022年度清产核资和政改年报填报工作,防范了非法侵占集体资产,截留、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征用土地补偿金等问题。二是做好清理集体经济合同、规范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全区共收集合同1982份,移交问题合同1895份,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纠错工作,整改率100%。涉及集体“三资”的8个街道均已建成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实现财务在线记账。三是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目前已完成96个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3.规范土地整理费用核算与支付为妥善解决城棚改项目土地供应、土地整理费用核算与支付等事项,我中心依据市级有关文件要求,在学习借鉴外区有关做法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整理费用核算与支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执行。4.汉城壹号项目遗留问题处理一是牵头召开多次指挥部专题会议,致函大兴、住建、资规等职能部门,就项目4号地块规划现状指标复核、施工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办理所需资料、流程及办理时限进行了研究,着力破解手续办理难题。二是协调资规莲湖分局出具了项目4号地规划审查意见书,督促企业完成了施工许可所需资料,并进行了网上申报,目前正加快施工许可证办理。三是及时跟进项目。定期接待群众代表,通报项目进展,做好沟通解释,组织村委会和明城公司核算确认了2021年度村集体商业分红款。二、取得社会效益城中村、棚户区项目分别完成投资2亿元。城中村项目完成投资4.29亿元,占目标任务2亿元的215%。棚户区项目完成3.9亿元,占目标任务2亿元的195%。1.西十里铺城改项目回迁安置项目计划于2023年6月完成回迁安置。安置楼如期竣工交付,6月底已完成回迁安置,涉及142户302套安置房。2.加快南小巷北段棚改项目安置楼建设项目于2023年12月20日基本完成选房,共选房824套,其中1号楼完成图纸选房,计划2024年6月底交付,6号楼已完成交付。3.加快中堡子城改二期项目安置楼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室内外装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4%。4.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完成问题合同整改纠错1895份,实现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19亿元。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存在问题:1.2023年以来,我市城棚改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照相关部署安排,2023年无新增谋划、储备项目。2.目前城棚改项目大部分为遗留项目,按照我市“保回迁”最新工作要求,我中心组织实施的五一村和糜家桥村项目暂停实施。另外,我市关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相关细则未正式出台,项目手续不健全,申请中省市资金难度较大。解决措施:1.积极谋划,做好城中村改造前期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等最新文件精神,按照市区的安排部署,做好五一村、糜家桥村等城中村改造的前期工作。2.积极探索城中村改造新模式,以新理念新方式加大政策创新,力争率先落地城中村改造新政策,全面构建城中村改造“工具包”,全速稳步推进项目批复,在政策法规、改造模式、工作机制等方面均争取新的突破,从而以更加科学精准的决策为五一村和糜家桥村改造项目提速、提质。下一步打算全力以赴,打赢保回迁攻坚战。一是加快安置楼建设。督促建设单位安排施工方严格按倒排工期计划,科学合理交叉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坚决打赢“保回迁”攻坚战,确保中堡子城改二期、南小巷北段棚改项目1号楼2024年竣工交付。二是加大资金筹集。多措并举筹措资金,督促项目投资主体加快销售,通过其他方式积极融资,保障项目安置楼建设资金投入。三是按时发放过渡费。督促项目投资主体定期发放过渡费,保证群众正常生活。四是运用“枫桥经验”,建立沟通平台。定期召开群众座谈会,听取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解答群众的疑惑和困惑,消除误解和隔阂,增进共识和团结,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抓实抓细,做好“三资”管理治理工作。一是督促街道通过规范集体经济合同,对资产权属清晰、价值确认无争议、移交手续完备的资产,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确保集体资产资源“颗粒归仓”。二是督促集体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线上审批工作,真正实现“村财街管”。破解难题,做好城棚改项目遗留问题处置。一是会同区级相关部门加快汉城壹号项目后续手续办理,尽快使4号地达到资产处置条件,加快资产处置,回笼资金,解决遗留问题。二是按照区处遗办有关要求做好处遗办证工作,加强与资源规划等部门的对接联系,在西关村城改项目达到处遗条件后,力争列入2024年处遗;对已列入处遗的景寓学府西区等项目,将帮助企业加大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对接力度,按期完成房屋初始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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