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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救助管理站
紫阳县救助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4-04-12 10:21
单位名称
紫阳县救助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对在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权利。
住所
紫阳县城关镇钟鼓湾
法定代表人
许正贵
开办资金
30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紫阳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5万元
30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紫阳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完善救助管理相关制度。以开展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活动为契机,结合紫阳县域实际,针对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制定印发了《紫阳县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明确了救助对象及救助内容,救助管理机构和认定程序,危重病人及特殊情况的处理、受助人员的管理、受助人员的安置和返送、各部门职责,促进救助服务日益规范化。2.强化站内“硬软件”管理。严格按照民政部门“八不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入(离)站程序,倡导文明用语,坚持制度管人、人性化救助管理。同时,根据市县局部署要求,对站内救助环境进行了全面提升改造,增设了床位和站内食堂餐厅等一系列设施,增加了护理人员,实现救助人员食宿问题统一在站内解决。3.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充分利用节假日节点,加大对县城周边和繁华地段巡查,在极端天气条件下对主要易出现流浪乞讨的地点也加大排查力度,对不愿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主动救助,劝说其返乡,为他们提高返乡路费和食物,帮助他(她)们返回家乡,与其家人团聚;对于本地易流浪以及从外地护送回来的流浪乞讨人员不定期将进行回访,了解回当地后的思想以及安置情况,及时给予帮助。今年来,本站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2人次。4.做好各项临时救助工作。对当地因家庭暴力以及弱势群体,及时提供好临时性救助,为妇女以及未成年儿童的保护工作提供最后保护屏障。本年度,本站累计开展2次临时救助。二、取得主要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2023年,全年出动巡逻150台车次,共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02人次,对无法甄别滞留救助站的滞留人员进行了DNA鉴定和精神鉴定,并对每个滞留人员建立了个人档案。同时,对2023年无申请解决滞留人员紫阳籍户口、也无申报城市特困供养的救助对象,解决他们吃、穿、住、医、葬等问题,及时解决了救助对象的生存问题,有效保障了其生存权利,为建设和谐幸福紫阳贡献了力量。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县城主要路段没有设立救助引导牌,使救助人员难以找到救助站。二是每年按照民政部要求救助巡查,存在缺车,致使工作开展有难度。三是救助站建设年代久远,暂未取得消防验收,存在安全隐患。(二)整改措施:一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对坚持有自愿求助的前提下,对于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生行为能人实行保护救助。二是提高工作人员责任意识,确保全年不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三是增加资金投入,加大对本地弱势人群关注度,为其提供更好的救助。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主动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对坚持有自愿求助的前提下,对于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生行为能人实行保护救助。2.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加大因家庭暴力导致的救助庇护工作,确保全年不出现因工作失误造成责任事故。3.进一步提升救助站内的硬件设施的完善和升级改造,取资金解决站内车辆问题以方便日常的救助工作,同时加强因家庭暴力出现的弱势群体的救助庇护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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