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本单位章程及规章制度情况。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建立了相关的会议制度、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决策会议6次,研究单位重大事项。进一步完善了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机制,规范单位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活动,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二、按照等级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几项业务活动。(一)全面开展2023年度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及检查验收。春秋季退耕还林补植补造苗木调拨,调运各类苗木156.26万株,对2014至2019年度实施的12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进行全面补植,对2020年度实施的1.98万亩退耕还林,督促工程队进行补植补造,完成补植后及时检查验收。同时,配合完成了省级对我县2019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工作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测调研工作。(二)全面完成202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计划任务下达。一是政策期补助:应兑现2019年度退耕还林25000亩的第五年第三次补助1000万元。经检查验收,各镇(办)申请兑现合格面积为23082.3亩,兑现资金共计9232920元。二是延长期补助:应兑现2014、2015、2016、2017、2018年度退耕还林94385.7亩,应兑现延长期补助2091.571万元。经检查验收,各镇(办)申请兑现合格面积为92799.7亩,兑现资金共计2066.633万元。其中:2014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并验收合格的5976亩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补助兑现资金共计298.8万元;2015年实施的实施的退耕还林并验收合格的13973亩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补助兑现资金共计558.92万元;2016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并验收合格的14020.3亩的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补助兑现资金共计420.609万元;2017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并验收合格的20000亩的第一次、第二次补助兑现资金共计400万元;2018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并验收合格的38830.4亩的第一次补助兑现资金共计388.304万元。三是第一轮退耕地还生态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补助:应兑现73226亩146.45万元,补助资金146.45万元;经自查验收,各镇(办)申请兑现合格面积73159.6亩,补助资金146.3192万元。(三)持续推进退耕还林确权发证。林权确权登记发证是国家审计反馈我县退耕还林问题整改的重点工作。我县2014-2020年度退耕还林涉及15个镇(办)111个行政村,经实地核查和现有数据比对,应确权登记发证31893户13.98万亩;上一轮退耕还林2005-2006年度应确权登记发证4076户1.54万亩。目前,已完成了15个镇办的外业调查及公示,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在有序推进中。(四)严格规范征占用退耕还林林地审批程序。近几年,随着我县高铁、抽水蓄能、城镇建设等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对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增加难度,依据《森林法》《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占一补一、占补平衡”的原则,落实各级责任,规范报批流程,据实提交资料,明确工作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对退耕还林征占用情况严格按照报批流程办理,有力推进我县退耕还林成果巩固。(五)稳步完成退耕还林其他方面工作。一是制定退耕还林巩固期的宣传资料,将退耕还林延长期限、纳入公益林、纳入森林质量提升相关补助政策宣传千家万户,使退耕农户明明白白放心退耕,清清楚楚安心退耕;二是补植补造深入退耕地块按照退耕还林造林技术规程指导补植,将补植补造工作落细落实。三、取得的主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年来,在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1.社会效益: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增加了全县森林资源面积,已成为支撑我县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使我县林业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农民生产生活的改善和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取得了生态改善、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三赢”效果。2.经济效益:新一轮退耕还林宗旨是生态,兼顾的是效益,效益着重体现在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在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我县突出生态改善和民生保障两个关键,强化政府职责,严把各个环节,取得了一定成效。2023年共兑现3136.2442万元,退耕还林造福农民,显著提高了农民收入。四、目前存在问题是。一年来,我中心按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在稳步推进中,尽管我们对退耕还林工程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汗水,但由于该项工程是涉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面宽量大,中心人员少,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退耕还林监管责任这一方面落实的还不够,已退耕的地块有被征占用、种植烤烟等现象发生;二是由于新一轮退耕还林宣传力度减弱,导致退耕主体对退耕还林的管护不到位,得不到各级的重视;三是在退耕还林被破坏这一方面没有出台相关的处罚政策,导致工作开展中会出现尴尬局面;四是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导致无法下大力气去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五、整改措施。1.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通过制作宣传牌、宣传纸杯、宣传手册、宣传日历海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退耕还林工作,并利用农闲时机,安排镇办林业分站及生态护林员等林业力量深入到村队、农户家中,与农户面对面宣传退耕还林政策法规、补助标准、兑付流程、检举电话等,有针对性地宣传退耕还林工程实施的意义,增强广大群众退耕意识。2.强化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管理。严格按照商洛市林业局《关于切实加强退耕还林征占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商林发〔2023〕4号)要求,对于存在损毁退耕还林地种植烤烟、发展其他产业或者重点工程征占用的,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遵照“占一补一”的原则,履行相关报批程序,进行易地置换造林,调补退耕还林面积,实现占补平衡,并及时开展验收和补助兑现工作,对非法侵占退耕还林地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确保退耕还林地安全。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大退耕还林政策宣传。2.做好各项资金兑现工作。3.加快推进确权发证工作。4强化工程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