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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桑蚕制种场

发布时间: 2024-04-12 09:08
单位名称 汉中市桑蚕制种场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蚕桑事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蚕种生产经营和销售,蚕桑技术推广和配套服务。
住所 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东环路31号
法定代表人 宁富民
开办资金 590万元
经济来源 企业化管理
举办单位 汉中市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12.52万元 443.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3年业务开展情况1.小蚕共育:培育小蚕共育点3个,选派6名技术干部到镇巴巴山镇、观音镇、略阳徐家坪镇蹲点指导小蚕共育,技术干部蹲点服务超过100天。其中徐家坪3人,张涛、李宁、王桃英各15天,黄皓、王丽洁、周青林各20天。培养技术能手50人次以上,共育蚕种1200张。2.蚕种服务:全年催青、发放蚕种8520张,其中抗高温高湿蚕品种锦绣潇湘1520张、华康3号1200张、781×7532蚕品种1510张,无质量安全事故。3.做实做好做强蚕桑技术服务工作。针对我场蚕种业务萎缩、企业法人已经注销现状,主动转变思想转变职能,将工作中心放在蚕桑技术服务上。在管理上,设立了蚕种技术科,而且每位科室成员下乡指导工作平均45天以上。已经和县区蚕技部门合作设立了两个“蚕桑技术服务点”,完成小蚕集约化共育500张以上,联系蚕桑主体3家以上,培育了小蚕共育熟手12人,蚕桑技术明白人100人以上,工作得到蚕农及合作部门的肯定。4.蚕桑技术服务质量高,农户单张蚕茧产量均超过90斤,“手把手”技术指导服务,不仅保证了当季蚕茧收成,又传授了栽桑养蚕全套生产技术,为蚕农持续发展蚕桑产业增加收入,提供了技术支撑。5.环境整治:完成场区绿化做好绿植补植、修剪、浇水、除草等管护;做好场区、卫生间清扫,垃圾清运等工作。6.安全生产: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技术下乡同志安全无事故;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排查变压器、水、电等安全隐患。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场、站合作,联合技术服务,助力乡村振兴。2.蚕种销售完成年度任务,蚕种质量达到部颁标准,无质量事故。3.蚕桑技术服务得到好评。所指导小蚕共育,单张蚕茧产量均超过90斤,“手把手”技术指导服务,不仅保证了当季蚕茧收成,又传授了栽桑养蚕全套生产技术,为蚕农持续发展蚕桑产业增加收入,提供了技术支撑。收到技术服务费8000元。4.项目争取获得突破。在市局关心关怀下,安排我场“小蚕共育技术推广”农业专项资金20万元,极大鼓舞了全场士气。5.做通老桑园住户王林旦工作,和渔营片区拆迁指挥部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维护了单位和社会稳定。6.单位风气持续向好,基本形成团结合作氛围。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蚕桑技术推广服务市农业农村局中心工作意识不强,工作推动力度不够。2.“蚕种场+县蚕桑站+蚕桑专业合作社”技术推广模式需进一步强化。3.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够完善、干事创业氛围导向不够鲜明。4.由于我场建场时间长,房屋年久失修,多处砖瓦结构房屋房顶损坏,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需要及时修缮。(二)改进措施1.规范技术下乡指导工作,将“点餐式”技术服务做精做细,确保下乡同志安全。2.加强内部管理,提前研究制定2023年度岗位设置及20%绩效管理办法,用制度管人、管事。3.多开展支部活动,加强党员干部作风教育,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率,把“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做细。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加强党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完成市局党组布置的党建任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党风、政风、场风持续向好。2.大力弘扬干事创业氛围,用蚕种事业凝聚人发展人。按照市局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市蚕种场要抓住苏陕合作--海安对口支援汉中、部分县蚕桑产业恢复性发展历史机遇,重点抓好抓实蚕种生产、蚕种催青、蚕种经营、蚕桑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在服务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3.搞好安全生产,确保安全稳定无事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1.蚕种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2.蚕种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间:2021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