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永寿县> 永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永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11 19:47
单位名称 永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有关卫生健康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受委托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承担县域内卫生健康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工作,受理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等执法工作。
住所 永寿县县城南街
法定代表人 张刚
开办资金 15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永寿县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9万元 19.6万元
网上名称 永寿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3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和“健康中国”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有关要求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工作在县卫生健康局及各级领导的指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卫生综合执法核心任务,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队伍业务培训,规范卫生执法行为,有效建立了公共场所业务监管桥梁,进一步加大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力度,增强了职业卫生宣传及治理,大力开展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检查,积极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及稽查,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在此,我向全队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全年共计排查登记公共场所“五小”行业及酒店、网吧、KTV、候车室等95家,对新办和延续《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测45余家。因未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责令停业整改3家,因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现场处罚6家,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法人不同现场处罚1家。完成国抽双随机检查任务5家,完成率100%,量化100%抽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现已全部限期整改到位。通过规范化管理,将全县公共场所涉及的住宿群、美容群、美发群、网吧群、超市群等建立完善,搭建起有效的桥梁纽带,同时,融合现场监督检查,线上指导消毒、知识培训、证件办理等一系列业务流程,高效地完成了日常监督任务,共计出勤87次235人次、下达文书95份,保留影像资料180份。进一步净化了公共场所行业环境,营造了依证从业的良好氛围。(二)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加大依法执业监督力度。2023年,紧紧围绕“打击非法行医,保障健康权益,构建和谐医疗秩序”的中心任务,出动车辆34台次,执法人员135余人次,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现场监督检查228户次。下达监督意见书、现场笔录等执法文书170余份。二是扎实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管工作。按照省、市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对197家医疗机构开展了监督检查,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的原则,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检查,其中二级医院2家、卫生院14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民医医院4家、诊所22家、妇幼院1家、卫生室153家。卫生监督员按照《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的要求,对每家单位做出综合评价并根据检查情况依照评分标准予以评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三是加大医疗废弃物监管工作力度。按照市县全年重点工作要求,分阶段开展医疗废弃物监督检查工作。全年开展医废管理专项监督检查44家(二级医院2家、卫生院14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民医医院4家、诊所22家、妇幼院1家),共下达44份监督意见书。(三)职业卫生监督工作。2023年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专项治理57家,其中已纳入治理企业15家、完成治理及确认15家,非治理企业14家,经营关闭28家。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任务5家。在全国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时期,以“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工作,走进工矿各企业开展职业病宣传,并进行现场培训及企业员工职业病调查问卷,现场培训职业病防治宣传知识400余人次,发放职业病宣传彩页300余份,切实保障了职工健康!(四)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托育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5家(监军中学、豆家中学、马坊中学、店头中学、实验小学);监督检查幼儿园32家;监督检查直饮水全辖区内9家经营单位及个人共计25台;监督检查全县集中供水11家,全辖区内共有3个小区存在二次供水(南廉租房小区、朱雀小区、天润御苑小区),1家酒店(锦华酒店经监督检查所有设施合格,已办理相关证照)。(五)卫生监督稽查协管工作。共开展稽查检查4次,被稽查对象106人次,基本情况良好,监督员都能够按照着装规范着装,非监督员均着便装;现场稽查时,监督员都能够做到亮证执法。针对换装季节开展专项稽查,并针对稽查结果进行通报,纠正不规范行为13人次。全年共开展各级各类卫生监督协管培训20余次,累计出动卫生监督协管员300人次,对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对象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保证了我县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覆盖率达100℅。二、存在的问题一是专业人才配比不足和硬件建设比较薄弱,导致监督覆盖率低、执法力度不足、办案率不高等,正常的工作运行实属困难。二是卫生执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人民群众对卫生监督服务需求和重视程度还不够高,这一方面需要我们自身加大宣传和卫生监督管理的力度,由有为而争取有位,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共同营造良好的卫生执法环境。三、2024年重点工作思路及任务聚焦自身能力,加强监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班子、队伍和风气是单位建设的三个支撑点,是带有根本性、方向性、打基础、管长远的重要关键点。卫生健康执法队伍是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基础与核心,是实现卫生监督,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目标的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干部、党员、业务骨干队伍是一个单位的中坚力量,所有卫生监督人员要时刻坚守行政执法道德底线,不能做“温水中的青蛙”,坦坦荡荡执法、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履职,珍惜我们的岗位和组织提供的舞台,珍惜我们的经历,珍惜我们的这份事业。同时,要在不断学习中提升自己,着力增强“八大本领”,提高“七种能力”,在自我革新上求突破,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积极参加省市级各类培训班和单位内部定期组织的专题讲座,通过多种不同学习形式,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不断地提高卫生监督人员业务水平和思想素质,转变观念,广开思路,提升卫生监督工作效能,开创卫生监督新局面。聚焦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依法决策,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医疗机构建设。巩固拓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梳理县级权责清单,对非法医疗美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并参与“八五”普法。优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双随机”工作任务,调整思路,突出重点,逐渐形成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切实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和安全放心的生产生活环境。继续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扎实开展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健康宣传培训,强化职业健康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自我防护能力。聚焦医疗服务市场,加大企业监督检查。加强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惩处力度,保持对打击非法行医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固定场所无证行医、超范围执业和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查处力度,加强与公安、市场等部门的衔接配合,逐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联合办案制度等长效机制,抓好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规范涉嫌犯罪非法行医案件的移送工作;加大稽查督办工作力度,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工作流程,加强投诉举报信息分析,不断提高处理效率和水平。对企业逐一核实甄别,加大监督检查、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告知,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定期通报全县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进展情况,并在工作群里公示。同时将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纳入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工作中,在保证网上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根据最新的检测评价、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网上申报数据进行更新,提高申报数据的真实性。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与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工作相结合,全面推进,不断提高存在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申报的覆盖面。(四)聚焦信息宣传,切实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信息宣传工作是领导决策和指导工作的重要依据,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主要渠道,也是展示工作风貌和成效的重要途径。全队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信息宣传反映工作、引领工作、指导工作的思想意识。要聚焦单位主业开展重点亮点成效宣传,及时宣传工作最新动态,报送卫生监督信息,树立卫生监督社会形象。(五)聚焦党建引领,切实履行狠抓落实之责。坚持党建引领,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坚定稳妥、抓住重点、把握政策、务求实效”要求,扎实开展专项集中整治。发挥支部委员会作用,党员干部起到“头雁”表率作用,带领队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履行狠抓落实之责,推动发展之责,抓住关键点,善于向最好的“学习”,实干担当,团结协作、争先进位,顺应疾控和卫生健康执法体系机构改革决策,促使尽快投入工作,在新的岗位发挥更大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