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根据业务范围开展的工作情况:截止12月30日,全市在建房建项目125个,建筑面积441万㎡;市政项目2个,2.6千米。其中,市直在建项目6个,建筑面积11.5万㎡。组织36人(次)配合市局先后9次深入县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督查检查,累计督查检查项目138个(次);受理、现场验收市级文明工地16个、申报省级文明工地5个;考评建筑施工企业127个,其中二级企业58个,三级企业67个,不分等级2个,考评结果均为合格,复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1个,已按规定将考评结果上报省厅;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项目36次;受理质量投诉5起,处理5起;化解不动产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3个;查处违法项目1个,罚款10万元;督办重大事故隐患问题9个、大气污染防治交办问题19个。另外,市质监站全力支持局重点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了商洛北客站、民主西路等工程建设任务。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一是先后制定并以局文件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建筑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商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冬期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二是召开市直在建项目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22年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质量安全工作存在问题和面临形势,特别就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强化措施和责任落实,为进一步做好全年各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夯实建筑施工网格化监管责任。全市125个房屋建筑落实一级网格长1人,二级网格长9人,三级网格长18人,四级网格员41人。(二)及早谋划,强化工作部署。扎实开展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年专项治理行动,督促所有在建项目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一是排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包括项目部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项目经理及总监在岗履职情况,项目日常管理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治理情况以及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控情况;二是重点排查深基坑、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洞口临边安全防护等是否到位,塔吊、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及安全运行状况是否良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已经登记造册,明确隐患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限期完成整改。三是对存在深基坑、高支模、地下暗挖、高层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的工程,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制定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监理企业是否制定相关监理细则并有效实施旁站监理,切实履行安全监理责任,防止坍塌、高处坠落、火灾等重大事故的发生。四是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五是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严格对作业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三)开展专项治理,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我们始终把督查检查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强有力措施,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加大督查检查频次和力度,收到良好效果。先后8次组织人员配合市局深入各县区对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复工复产、建筑业发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治理)、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共检查项目138个(次),下发执法建议书3份,下发整改通知书16份,全市质监站系统共对20个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立案查处(结案19个),处罚98.7万元(市站立案查处2起,罚款10.3万元),约谈建设、施工、监理76人(次)。通过督查检查处理一批,通报曝光一批,惩戒一批,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推动工作落实,为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可靠安全和环境保障。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质监站在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和扬尘污染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给业务人员安排中心工作任务较重,造成监督人员工作顾此失彼,监管缺失;二是个别施工企业履行企业主体安全责任不到位,在落实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等方面,存在侥幸心里,投入不足,措施不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未建立;三是监督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作要求;四是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缺乏开展工程监管和对县区工作指导的必要经费保障。为了落实问题整改,制定一系列措施,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强化认识,提高站位。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及从业人员深入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切实增强系统上下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安全生产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二)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建设单位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责任。强化工作措施落实,织密织牢监督网,夯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三)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细化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专项行动扎实开展。紧盯人员履职、专项方案编制及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安全资金投入等关键环节,认真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隐患“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坚持每月开展一次深基坑、脚手架、模板支撑、特种设备、临时用电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活动,力争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四)狠抓质量监管,切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一是强化质量通病治理。主要对门窗工程、防水工程、砌体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质量进行专项治理。二是抓实分户验收制度。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细化验收内容,明确验收责任。三是加快工程监管方式转变。以抽查、巡查方式为主。受理投诉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四是抓责任主体单位的资质和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做到持证上岗。(五)加强监督检査。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査方式,加大检査督查力度和频次,力争每季度开展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督查不少于一次,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和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且屡教不改的工程项目,进行提及督办,严格实施惩戒和惩处。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站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指导县区全面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压紧压实各方面责任,进一步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施工专项治理行动,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6个百分百”措施目标要求,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夯实工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严肃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动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为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